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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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之我见
摘要:高校资助对于学生的个人成长需求、教育公平、高校培养目标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本文从高校资助现状出发,对创新和完善资助育人体系进行了重新审视和思考,并提出了构建以经济资助为基础的多角度资助育人模式。
关键词:资助育人价值意义现状创新新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3)02-0094-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高等教育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因此,作为高等教育发展重要支撑力量的高校资助工作,必然应以育人为目的,全面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体系。
1 高校资助育人的价值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教育部考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时强调,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我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我国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教育,作为决定人们生存发展质量与未来的前提因素,它的公平正义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随着高校资助工作的全面铺开,大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已得到基本保证。然而,教育公平的含义不仅局限于此,它还包括高校在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起点公平的基础
上,为获取教育资源先天不足的贫困生提供平等的成长机会和资源,这才是真正的教育公平,才真正体现资助的育人目的。
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还满足了学生的个人成长需要。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在高校资助满足了学生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后,他们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愿望会更强烈。因此,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主阵地的高校,理应以育人为本,把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充分重视并满足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需求,这才符合高校资助的育人目标。
2 高校资助工作现状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11 年全国学生资助资金总额近 900 亿元,资助学生达7600 万人次,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虽然,高校资助系统已实现了贫困生全覆盖,但资助工作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贫困生资格认定困难
目前,大部分高校对于贫困生的认定过程存在很大的不规范和随意性,一般仅凭学生开学时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院系和学校就会给予审核通过。简单认定之后,这些学生就拥有了获得国家、企业、校友等提供的一系列家庭困难学生专属资助的资格。
由于高校对贫困生认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且学生来自不同的地方,地域、家庭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差别,有些家庭不是很困
难的学生也申请贫困资助,希望以此减轻压力或者增加生活费用;而真正家庭贫困的学生,因为自卑心理或自尊心要强而不去申请,从而得不到应有的资助。这就给高校资助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2资助工作重心偏颇
高校资助工作的目标与大学培养人的目标一致,即通过帮扶,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最终实现“育人”目标。因此,资助不只是对家庭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而应囊括大学生成长成才涉及到的学习、心理、能力等各方面的资助。
从资助的现实情况来看,资助工作的价值目标和落脚点仅被定义为保障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物质资助成为主要表现手段。高校资助工作普遍注重经济助学,使得资助的育人目标很难得到完全实现。
2.3资助对象的现实缺失
很多贫困生仅凭入校的一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便可无偿地接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种资助。面对天降“馅饼”,大部分并不知道该如何有效使用这笔资助;由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缺陷,也不乏家庭经济尚可的学生挤进贫困生队列中,更有甚者铺张浪费,毫不珍惜国家和社会给予的资助。学生中滋生了“等、靠”助学金的不良风气,家庭经济贫困证明的“含金量”也遭到了质疑。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高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却屡遭诚信缺失的挑战。有相当一部分贷款学生毕业后不能或不愿意按时还贷,给资助工作带来
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更有部分贫困生拿着国家和社会的资助,认为是理所当然,毫无感恩行动,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高校公民意识教育的现实缺失。
3 创新资助育人体系的新思考
高校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随着高校资助工作的推进与发展,如何提高资助育人的效果,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资助体系,最终实现育人目标,这是摆在高校资助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
3.1改进贫困生认定方法
3.1.1建立院系贫困生档案,实施动态更新管理
新生在入学后,学校要求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由院系辅导员根据调查表内容,分析并初步判断学生的困难程度;然后以单独谈话的形式,准确掌握这些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将学生按照西部地区、农村、城市低保、单亲或者家中有重患者等情况明确分类,建立院系贫困生档案,给每一位申请贫困生的学生定性。
对已经建立贫困学生档案的学生,采取措施进行跟踪调查,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对已建档的贫困生等级进行适度调整,包括提高、降低档次或者撤销贫困生资格。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资助得到正确和有效的使用,发挥其真正作用。
3.1.2成立贫困生互助小组,建立外部监督机制
针对贫困生群体的特殊性,院系可以以年级为单位成立贫困生互
助小组,指定一名同学作为小组联络人。这样不仅方便辅导员召集开会,通知相关特殊事项;也为贫困生提供交流、学习,互助的平台;还起到了成员间彼此监督、彼此关注的作用。
建立学生干部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学生干部,可以更真实地了解贫困生的日常生活状况及家庭情况。学生干部不仅能够帮助和引导贫困生同学,同时也可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对于贫困生同学的不恰当行为,可以第一时间加以引导教育;同时告知辅导员,由辅导员做出相应的判断和教育。由此可以提高贫困生认定的准确度,让真正贫困的学生能够得到资助。
3.2构建多角度资助育人模式
高校资助工作,最终要实现育人目标。由前文分析得知,资助并非单一概念,而是多内涵结合体。因此,在贫困生的成长过程中,只给予经济资助是不够的,需要在经济扶贫的基础上,从思想、心理、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扶贫,构建多角度育人模式。
3.2.1思想引导
随着国家对高校资助的重视和资助力度的提高,学校各类奖助学金都集中投入到了贫困生身上。以南京大学为例,每一位贫困生每学年基本都能够获得一定金额的国家助学金,更有甚者可以得到一万元之多的经济资助,这些资金解决了他们的经济困难。
经济资助为主的资助方式和国家助学金获取的容易性,易让贫困生对教育资助工作产生错误认知,歪曲教育资助的真正用意,从而滋生一味索取、依靠的心理习惯,导致部分学生自立自强观念的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