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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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保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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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保安协会西保协[2019] 012号关于发布《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依据陕西省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2019年陕西省各地区社保计缴基数、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保金征收须知等适用于2019年度陕西省各地区保安服务成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市协会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西安市保安行业服务最低成本进行了测算调整。

现将《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予以发布,请各会员单位在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时参照执行。

附件一: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附件二:测算编制说明附件三:测算表2019 年7 月17 日附件一: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依据陕西省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2019年陕西省各地区社保计缴基数、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保金征收须知等适用于2019年度陕西省各地区保安服务成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测算范围为直接人员费用、社保统筹、其他直接费用、税费(不含住房公积金)。

经会计师事务所测算调整,确定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如下:(一)西安地区保安单兵月最低服务成本1.一类工资区最低成本为 3,899.98元。

其中:基本工资1,800.00元,社会统筹保险827.92元,教育经费87.47元,工会经费69.97元,残保金52.48元,福利费350.00元,高温作业费254.16元,取暖费75.00元,被服费150.00元,人身意外险41.66元,公司费用174.94元,税项16.38元。

适用县(区):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2.二类工资区最低成本为3,799.98元。

其中:基本工资1,700.00元,社会统筹保险827.92元,教育经费87.47元,工会经费69.97元,残保金52.48元,福利费350.00元,高温作业费254.16元,取暖费75.00元,被服费150.00元,人身意外险41.66元,公司费用174.94元,税项16.38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8)-陕人社发[2018]2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8)-陕人社发[2018]2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8)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25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省级行业统筹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的有关规定,根据近三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对象2017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不包含2017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经死亡以及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已领取(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

二、调整标准和原则(一)伤残津贴: 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5元、175元、165元、155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121元的,增加到3121元。

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44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24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520元的,增加到2520元。

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207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985元。

2024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

2024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

2024 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2024 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西安,简称“镐”,古称长安、镐京,陕西省辖地级市,是陕西省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西安都市圈核心区 [172] 、关中平原城市群核心城市,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 2024 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哟!2024 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西安 2024 年暂未调整最低/平均工资,沿用仍是 2024 年度适用的标准。

一类区: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榆林市榆阳区、横ft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杨陵区。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 1950 元、二类区 1850 元、三类区 1750 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 19 元、二类区 18 元、三类区 17 元。

现行基本工资制度的特征1、多样性。

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不同的基本工资制度。

其中,企业可自主选择基本工资制度,国家规定的示范性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是岗位技能工资制;国家机关必需对职员、工人分别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或岗位工资制;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需实行等级工资加津贴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基本工资制度。

2、结构性。

岗位技能工资制、职务级别工资制等基本工资制度,都属于结构工资制,只不过各自结构不尽相同而已。

3、等级性。

在各基本工资制度的结构中,都包含具有等级特点的组成部分,如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等都有相应的等级。

我国现阶段企业执行的基本工资制度主要有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

工资形式有哪几种工资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定额工资、浮动工资、奖金、津贴。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级以及工资标准检验和支付劳动酬劳的工资形式。

工资形式根据工人的劳动时间支付的工资,是工资的基本形式之一。

陕西省2023最低工资标准出炉

陕西省2023最低工资标准出炉

陕西省2023最低工资标准出炉陕西省2023最低工资标准出炉陕西省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元、二类区20元、三类区19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每几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什么意思呢?最低工资(基本工资)是一种劳工政策,是劳工最低薪金的金额,是保障工人能以劳力换取足以生存的维生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

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2023年4月,人社部网站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4月1日),15个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

其中,上海以2590元仍居榜首。

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1、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

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2、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3、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4、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07.03.19
•【字号】陕劳社函[2007]149号
•【施行日期】2006.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
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劳社函〔2007〕149号)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请示》(市劳字〔2007〕15号)收悉。

根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规定精神,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27号)和相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办理退休的新退休人员,最低养老金若低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劳社发〔2006〕95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参保登记的注册地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按企业参保登记的注册地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二、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因病退休和政策性提前退休以
及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的人员办理退休,不执行第一条规定。

三、本函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2012)1995年:按照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5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00元/月;二类标准为175元/月;三类标准为150元/月;四类标准为125元/月。

1997年:按照陕政办发[1997]49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7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20元/月;二类标准为195元/月;三类标准为170元/月;四类标准为145元/月。

在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20元/月。

2001年:按照陕政发[2001]13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320元/月;二类标准为290元/月;三类标准为270元/月;四类标准为245元/月。

在陕政发[1999]54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60元/月。

2005年:按照陕劳社发[2005]6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490元/月;二类标准为460元/月;三类标准为430元/月;四类标准为400元/月。

2006年:按照陕劳社发[2006]95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540元/月;二类工资区500元/月;三类工资区460元/月;四类工资区420元/月。

2008年:按照陕劳社发[2007]128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600元/月;二类工资区560元/月;三类工资区520元/月;四类工资区480元/月。

2010年:按照陕人社发[2010]103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

陕西省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陕劳社发〔2007〕128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部门:
为了解决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现行我省四个类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2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4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元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一、引言陕西省作为中国内陆的一个重要省份,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

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重要工具,受到了广泛。

本文将探讨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现状自2021年5月1日起,陕西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这次调整是综合考虑了物价水平、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等因素后做出的决策,旨在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然而,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相较于其他城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以邻近的河南省为例,其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达到了2000元/月。

这表明陕西省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上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三、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陕西省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将是必然趋势。

经济增长将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将发生变化,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创造条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和消费水平的上升也将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

政府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也将促进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

四、结论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与调整既要考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也要充分考虑劳动者的生活需求。

未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到位,让劳动者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五、建议政府应继续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动态,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防止部分企业利用低工资降低生产成本,损害劳动者权益。

陕西最低工资标准2016

陕西最低工资标准2016

陕西最低工资标准2016
陕西省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20元,每小时8.5元。

这一标准自2016
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福利院、孤儿院等单位的在岗职工、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西省各地市可
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各地市也要建立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此外,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陕西省还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机制,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调整程序和责任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

2016年,陕西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依法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那些不按规定支付最低工资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看,陕西省201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基
本生活,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但是,也需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和执行,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让劳动者能够真正受益。

陕西省最新工资标准

陕西省最新工资标准

陕西省最新工资标准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地的工资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和提升。

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陕西省的工资标准也备受关注。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陕西省最新的工资标准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

这一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机构的在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补助金的发放标准。

这一调整,与上一年相比有所提高,也更好地满足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陕西省的工资调整情况。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数据,自2020年以来,陕西省各地各部门对工资进行了全面调整。

在这次调整中,不仅提高了基本工资标准,还对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等进行了适当调整,以更好地激励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这一举措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欢迎,也为陕西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陕西省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

随着工资标准的提高,陕西省的居民收入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这不仅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为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这也有助于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激发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为陕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陕西省最新的工资标准得到了全面调整和提升,这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增强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期待着,随着陕西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工资标准能够继续得到提高,让更多的劳动者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1.05•【字号】•【施行日期】1995.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1995年1月5日)《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1994年12月27日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第8号令发布。

为了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区行政公署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规定》尽快确定所辖县(市、区)拟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填写《陕西省申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审批表》(样式见附表一),于1995年1月20日前报省劳动厅平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规定》第二条所称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依法进行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下列企业:(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联营企业;(4)股份制企业;(5)租赁企业;(6)外商、港、澳、台商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7)中央在陕企业及部队在陕企业;(8)乡镇企业;(9)私营企业;(10)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1)依法办理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三、《规定》第二条所称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与上述企业形成劳动关系,并在其中领取报酬的从业人员。

不包括下列人员:(1)按国家规定在实习见习期内的大学、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职业高中和职业学校毕业生;(2)熟练期内的熟练工、普通工;(3)学徒期内的学徒工;(4)试用期内的人员;(5)享受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金的人员;(6)企业下岗待工人员。

四、《规定》第二条所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体人员;(3)除上述两项外,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工勤人员。

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

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

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将有所调整。

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

根据通知规定,西安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城区最低工资标准、郊区最低工资标准和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一、城区最低工资标准。

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50元人民币。

二、郊区最低工资标准。

郊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人民币。

三、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50元人民币。

此次调整后,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较上年度提高了150元,郊区最低工资标准较上年度提高了100元,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较上年度提高了100元。

这一调整也是西安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规定标准,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劳动者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收入水平,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合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西安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一项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举措。

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实施,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03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03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03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部门:为了解决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

二、对现行我省四个工资类区所含县区进行部分调整。

经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杨凌示范区,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由原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宝鸡市陈仓区、凤县,榆林市榆阳区由原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高陵县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周至县,安康市旬阳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汉中市西乡县,商洛市商州区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2012)1995年:按照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5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00元/月;二类标准为175元/月;三类标准为150元/月;四类标准为125元/月。

1997年:按照陕政办发[1997]49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7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20元/月;二类标准为195元/月;三类标准为170元/月;四类标准为145元/月。

在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20元/月。

2001年:按照陕政发[2001]13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320元/月;二类标准为290元/月;三类标准为270元/月;四类标准为245元/月。

在陕政发[1999]54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60元/月。

2005年:按照陕劳社发[2005]6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490元/月;二类标准为460元/月;三类标准为430元/月;四类标准为400元/月。

2006年:按照陕劳社发[2006]95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540元/月;二类工资区500元/月;三类工资区460元/月;四类工资区420元/月。

2008年:按照陕劳社发[2007]128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600元/月;二类工资区560元/月;三类工资区520元/月;四类工资区480元/月。

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

各省份上调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

各省份上调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

各省份上调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各省份上调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据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陕西等多个省区市启动上涨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590元,稳居全国第一位。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低收入者劳动者是直接受益者....那具体都调整了多少呢?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一类地区包括了: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海门市,扬州市区,镇江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区。

二类地区包括了: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常州金坛区、溧阳市,南通海安市、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盐城市区、东台市,扬州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泰州靖江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地区包括了:徐州铜山区、新沂市、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连云港赣榆区、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淮安的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盐城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宿迁市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17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为提高我省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3月19日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工资标准类别县(区)数适用范围一类标准:(1480 元/月)(14.8元/小时)16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二类标准:(1370元/月)(13.7元/小时)36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韩城市。

2023陕西最低工资标准

2023陕西最低工资标准

2023陕西最低工资标准2023陕西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4月26日,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西省从2023年5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三档,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陕西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陕西省人社厅日前对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陕西省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21年。

2023年陕西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一类月最低工资标准:2160元二类月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三类月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此外,一、二、三类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9元、18元、17元分别调整为21元、20元、19元。

陕西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能直接带来工资增长,主要通过提升一线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基数的方式促进劳动者的工资增长。

如果不调整最低工资,企业一般很少会主动普调一线员工的工资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五险一金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资中,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哪些部分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珠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0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2020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2020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为提高我省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3月23日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工资标准类别县(区)数适用范围一类标准:(1680元/月)(16.8元/小时)16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

二类标准:(1580元/月)(15.8元/小时)36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韩城市。

劳动关系管理试题B

劳动关系管理试题B

一、单选题1.《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法、第二条)A、慈善组织B、国家机关C、国有企业D、特种行业2.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A、自愿离职B、参加工作C、同工同酬D、取得劳动报酬3.劳动者应当,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第三条)A、义务工作B、完成劳动任务C、不断挑战D、取得劳动报酬4.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劳动法、第六条)A、社会义务劳动B、慈善活动C、义务加班D、继续深造5.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劳动法、第十二条)A、国籍B、个性C、肤色D、种族6.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第十五条)A、16B、17C、18D、197.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法、第十六条)A、事实劳动关系B、劳动合同C、工资D、社会统筹保险8.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法、第十九条)A、工作时间B、工作地点C、工资和福利D、劳动纪律9.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A、7B、15C、30D、9010.七条)A、1B、3C、5D、611.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陕西省各地市最低工资

陕西省各地市最低工资

陕西省各地市最低工资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陕西省共分为三类最低工资标准地区,分别为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一、陕西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160元,适用于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以及杨凌示范区。

二、陕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适用于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铜川市王益区、印台区,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区;勉县、留坝县、略阳县、宁强县、佛坪县、镇坪县,紫阳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商洛市商州区。

三、陕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适用于宝鸡市凤县、太白县,汉中市西乡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宁强县、南郑县;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渭南市澄城县、合阳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黄陵县;商洛市镇安县。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并鼓励企业提高工资水平,确保员工工资待遇的提高。

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将直接影响到全省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收入状况。

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也可以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总之,陕西省各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省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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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陕人社发[2010]24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0.12.22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0〕242号陕西省人社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关于加大解决民生问题力度的要求,持续提高我省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意
见》(陕政办发〔2010〕81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
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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