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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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3•【字号】陕政办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二月十三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拟订本省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职能划给省商务厅。

2.将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四)增加的职责。

国家外专局交给地方政府的“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省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省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3篇

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3篇

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3篇篇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了规范和保障事业单位聘用关系的正常进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特制定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以下是该合同的详细内容:一、合同当事人: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应按照单位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工作地点为____。

四、工资和福利:聘用人员应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获得相应工资和福利待遇。

五、工作时间和休假:聘用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六、工作纪律:聘用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合同解除: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可被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2.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单位要求,经单位审核后解除合同;3. 聘用人员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单位辞退。

八、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以上就是《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内容。

希望双方遵守合同规定,共同维护聘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篇2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甲方:陕西省人社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人员姓名)鉴于甲方需要招聘职工,并经乙方应聘,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容如下:一、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职位名称),主要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聘用期限本次聘用的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执行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执行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执行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12.14•【字号】陕人社函[2011]885号•【施行日期】201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执行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函〔2011〕885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各有关单位:在贯彻执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45号,以下简称“145号文件”)工作中,部分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反映了一些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员中曾在国有、集体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退休年龄可参照145号文件按50周岁执行。

145号文件印发前已批准退休的,不再重新办理。

二、符合145号文件规定条件曾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未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以及145号文件印发前已参保、未到达退休年龄且符合14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2012年12月31日前,可参照145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本息(包括以前中断缴费部分)。

三、对按照145号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相关原始资料齐全的,按规定认定参加工作时间;招工录用手续及相关原始资料不全难以认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以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向前推算15年对应的时间为准。

四、按照陕人社发〔2010〕209号、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参保人员领取待遇计算平均缴费指数时,应参保缴费年度按145号文件规定的补缴年度计算,未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度不计算为应参保缴费年度。

陕西劳动合同范本6篇

陕西劳动合同范本6篇

陕西劳动合同范本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陕西劳动合同范本一、合同双方甲方:(雇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年()月()日,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续订或解除。

三、工作内容乙方受聘,从事甲方分配的劳动工作。

四、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具体地址)。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1.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2.工作时间分配如下:上午:时至时,中午休息小时;下午:时至时,晚上休息小时;3.休息日:每周休息日为(具体星期几),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

六、工资待遇1.应发放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发放日期为每月____日。

2.工资支付方式:3.考勤奖、加班费、绩效奖、年终奖等另行约定。

七、社会保险1.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乙方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时间。

八、福利待遇1.享有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婚丧产假等法定休假;2.其他额外福利待遇双方另行协商。

九、劳动纪律1.乙方须学习并遵守《公司员工手册》;2.不得因不良行为受到处分的,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法处理。

十、解除合同1.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2.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有权继续聘用乙方,乙方如不同意继续工作,应于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十一、保密条款1.乙方应当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并禁止将公司的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2.乙方因工作需要知晓的公司商业机密,在离职后应当立即交还,并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5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5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编写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加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宣传力度,指导有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意愿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设电子劳动合同业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接收电子劳动合同的数据格式和标准,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中的全面应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7月1日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引所指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条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章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要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订立。

第四条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通过有效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劳动合同订立、调取、储存、应用等服务,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能力,确保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

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6篇

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6篇

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6篇篇1甲方(聘用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申请岗位聘用并签订本合同协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聘用岗位及职责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履行该岗位的工作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聘用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工作。

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以岗位说明书为准。

二、聘用期限及薪酬待遇本聘用合同的期限为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合同期满前,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薪酬待遇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金额详见聘用合同附件。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定。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绩效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管理,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具体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四、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义务乙方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资料、数据等信息均应视为甲方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本聘用合同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解除或终止。

甲方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 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2.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024年版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协议模板版

2024年版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协议模板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协议模板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劳动者)1.3 双方2. 工作内容2.1 岗位2.2 职责2.3 工作地点2.4 工作时间3. 劳动报酬3.1 工资3.1.1 基本工资3.1.2 奖金3.1.3 津贴3.2 支付方式3.3 支付时间4. 试用期4.1 试用期期限4.2 试用期内的工作4.3 试用期的工资5. 合同期限5.1 固定期限5.2 无固定期限5.3 续签条件6. 劳动保护与保险6.1 劳动保护6.2 社会保险6.3 福利待遇7. 保密协议7.1 保密内容7.2 保密期限7.3 违约责任8. 竞业限制8.1 限制范围8.2 限制期限8.3 违约责任9. 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9.1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9.2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9.3 合同终止的条件10. 违约责任10.1 甲方违约责任10.2 乙方违约责任11. 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仲裁解决11.4 法律途径12. 其他条款12.1 通知与送达12.2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2.3 附件13. 合同的生效、修改和终止13.1 生效条件13.2 修改条件13.3 终止条件14. 双方签字盖章14.1 甲方签字盖章14.2 乙方签字盖章14.3 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甲方是指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用人单位。

1.2 乙方(劳动者)乙方是指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者。

1.3 双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共同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二条工作内容2.1 岗位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担任(岗位名称)职务,负责(工作内容简要描述)。

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6篇

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6篇

陕西省人社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6篇篇1甲方(聘用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计算:(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合同期内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该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实际任务书面通知为准。

在甲方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表现可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任务调配。

篇2甲方(聘用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聘用岗位及职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3.07.22【实施日期】2013.07.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报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7月22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境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并负责下列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许可:(一)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在本省设立子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二)在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在本省设立子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三)中央驻陕单位出资或合资设立的公司,在本省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四)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出资或合资设立的公司,在本省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五)省属事业单位出资或合资设立的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确定本市(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辖权限。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当遵循权责统一、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本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网站上公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并在本行政机关网站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

陕西省人社厅劳动合同6篇

陕西省人社厅劳动合同6篇

陕西省人社厅劳动合同6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陕西省XXXX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乙方(劳动者):XXX性别: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地:XXXXXXXXX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从事相关工作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篇2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动合同期限(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种)及工作地点发生变化的,以实际安排为准。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陕政发[1994]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陕政发[1994]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陕政发[1994]69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劳部发[1994]3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在企业全面进行劳动合同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从1995年1月1日起,全省各类所有制企业现有全部职工(含干部、固定工人、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均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以后凡新招、调入和统一分配到企业的人员,亦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同时,在企业内部打破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与合同制工人的身份界限,企业全体人员统称为企业职工或员工。

原企业干部改称企业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对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允许在一定时期内辞职或调离企业。

二、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办法和措施:1、企业必须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编制定员,制定岗位规范和劳动定额,在合理调整内部劳动组织的基础上,制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方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各种工作岗位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全面考核,择优竞争上岗,在企业内部形成职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

符合条件的工人,可以聘任为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落聘后,也可以到生产和服务岗位工作。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4.03•【字号】陕人社办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47号)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韩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为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面总结聘用制度实施情况,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用人机制转换,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安排部署,决定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总结评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1、总结本市本部门聘用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

包括推行聘用制度的单位总数、比例,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数量、比例等基本数据,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情况,主要做法等。

填写本市本部门《聘用制度推行情况统计表》(附件一)。

2、梳理概括聘用制度推行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

在广泛收集听取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职工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总结聘用制度推行带来的积极影响和主要变化,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阻碍聘用制度全面落实的现实困难、制度障碍等,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措施和工作建议。

3、组织开展抽样摸底调查。

各市要兼顾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事业单位,随机选取20家作为样本,组织人员无记名填写《聘用制度推行情况调查问卷》(附件二),并进行数据汇总分析。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实地调查,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二、有关要求请结合实际、抓紧部署,在5月10日前完成总结评估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用人单位对二〇一二年度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自查备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用人单位对二〇一二年度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自查备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用人单位对二〇一二年度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自查备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陕人社函[2013]1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陕西省人社厅关于用人单位对二〇一二年度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自查备案的通知(陕人社函〔2013〕17号)省级劳动监察管辖范围内的各用人单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35号)的规定,为了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在用人单位的全面贯彻执行,现就用人单位报送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年检自查工作情况备案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范围1、省级各部门所属用人单位;2、省国资委监管的用人单位;3、部队驻陕用人单位;4、中央驻陕用人单位。

二、自查事项:1. 制定内部人力资源和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情况;2. 招收、聘用职工的情况;3. 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情况;4. 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 遵守工作时间和带薪年休假等各类休假规定的情况;6. 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 执行陕西省2012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情况;9. 遵守职工培训规定的情况。

三、周密安排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自查内容,在2013年3月至4月期间,依据现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各项规定,对本单位2012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

开展自查工作时,要充分听取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省级各部门和省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企业集团要对所属用人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对自己出资设立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企业的自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安排;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安排好市、县(区)分支机构的自查工作。

2024年版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模板

2024年版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模板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模板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主体及签订日期1.1 用人单位信息1.2 劳动者信息1.3 签订日期2. 劳动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2.2 无固定期限2.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1 工作内容3.2 工作地点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1 工作时间4.2 休息休假5. 劳动报酬5.1 工资构成5.2 奖金5.3 津贴补贴5.4 加班工资6.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1 社会保险6.2 福利待遇7. 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7.1 劳动保护7.2 职业危害防护8.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履行8.2 变更8.3 解除8.4 终止9. 经济补偿和赔偿9.1 经济补偿9.2 赔偿10. 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10.1 保密义务10.2 知识产权保护11. 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仲裁解决11.4 诉讼解决12. 违约责任12.1 用人单位违约12.2 劳动者违约13. 其他约定13.1 培训13.2 保密协议13.3 竞业限制13.4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其他规定14. 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14.1 生效条件14.2 修改14.3 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主体及签订日期1.1 用人单位信息1.1.1 单位名称: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2 单位地址:西安市区路号1.1.3 法定代表人:X1.2 劳动者信息1.2.1 姓名:X1.2.2 性别:男/女1.2.3 身份证号码:1.2.4 地址:西安市区路号1.2.5 联系电话:X1.3 签订日期1.3.1 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2.1.1 劳动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X年月日止。

2.2 无固定期限2.2.1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书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书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劳动合同书,旨在规范本省的劳动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这份劳动合同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重要部分: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等,以及劳动者的姓名、性别、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

这些信息的明确有助于确定合同的主体,确保双方的身份和资格合法有效。

二、劳动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明确了起止时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则与特定的工作任务的完成相关联。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详细说明了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场所,这对于劳动者了解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及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

休息休假方面则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各类假期,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五、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明确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工资标准可能是按月、按小时或者按照工作量等方式计算。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

同时,还可能涉及到加班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的规定。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此外,还可能约定其他福利待遇,如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年终奖金等。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书 设计岗劳动合同范本最新合同版本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书  设计岗劳动合同范本最新合同版本

合同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全面如实告知了乙方。

乙方承诺:与其他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实体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保证所提供的与本人有关的所有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证明真实无误。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住所:XX联系电话:XX乙方(劳动者)姓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第一种类型合同:㈠固定期限:期限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 日止。

㈡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程管理工作。

本岗位否(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

第三条乙方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详见岗位说明。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XXX。

第五条乙方应按所在岗位和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经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考核及岗位变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时间按以下第一种工时工作制执行。

成涛、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成涛、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成涛、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02【案件字号】(2021)陕01民终174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峰刘春梅冯旭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成涛;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当事人】成涛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当事人-个人】成涛【当事人-公司】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代理律师/律所】王乔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王傲霜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乔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王傲霜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乔王傲霜【代理律所】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成涛【被告】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院观点】双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第一项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据不足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第一项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长安执法局应否支付成涛赔偿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部门及所属单位编外用人的通知》后,长安执法局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开会形式将文件内容告知成涛等人,成涛遂离开长安执法局。

2020年7月3日长安执法局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成涛如还愿意在长安执法局工作,可以在2020年7月6日前到长安执法局登记并对其另行安排工作,但成涛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长安执法局进行登记。

现成涛认为长安执法局系无故将其辞退,坚持要求长安执法局支付赔偿金,理由不能成立,依法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范本一、本合同文本供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四、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字或盖章;被派遣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不得代为保管。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经营地: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户籍地址: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派遣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2024版最新陕西劳动合同法

2024版最新陕西劳动合同法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最新陕西劳动合同法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主体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劳动者)2. 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2.2 无固定期限2.3 试用期3. 工作内容3.1 工作岗位3.2 工作职责3.3 工作时间4. 劳动报酬4.1 工资待遇4.2 奖金4.3 津贴4.4 加班工资5. 社会保障5.1 养老保险5.2 医疗保险5.3 失业保险5.4 工伤保险5.5 生育保险6.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6.1 劳动保护措施6.2 劳动条件改善6.3 劳动安全7. 合同解除和终止7.1 双方解除合同7.2 单方面解除合同7.3 合同终止8. 经济补偿和赔偿8.1 经济补偿8.2 赔偿责任9. 保密协议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约责任10. 知识产权归属10.1 知识产权归属规定10.2 知识产权保护11. 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仲裁解决11.4 诉讼解决12.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 法律适用12.2 争议解决地点13. 其他约定13.1 通知与送达13.2 附件13.3 附则14. 合同生效和终止日期14.1 合同生效日期14.2 合同终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合同主体1.1 甲方(用人单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1.2 乙方(劳动者)是指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人。

2. 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否则本合同将无限期续约。

2.3 试用期: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通过试用期表现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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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全面如实告知了乙方。

乙方承诺:与其他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实体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保证所提供的与本人有关的所有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证明真实无误。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第种类型合同:㈠固定期限: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㈡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

本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

第三条乙方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详见岗位说明。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乙方应按所在岗位和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经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考核及岗位变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时间按以下第种工时工作制执行。

㈠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且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年、季、月),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㈢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八条在本合同期内,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发生工时制调整的,从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之日起变更。

第九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时间的起止时间进行调整。

第十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应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第十二条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按以下第种形式执行。

㈠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㈡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㈢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支付形式:。

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第十四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应向国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及法定可代扣代缴的其他费用。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第十六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甲乙双方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应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资料。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

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伤或患职业病、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一条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㈢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㈣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㈤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㈡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㈣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㈤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㈢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减人员。

裁减人员的程序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进行。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㈡在甲方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㈠本合同期满的;㈡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㈢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㈣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㈤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事实发生后或者解除或终止的决定作出后的当日向乙方出具或依法送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同意续延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八、经济补偿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四十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四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特别约定及其它事项第四十五条乙方变更通信地址或手机、固定电话等其它联系方式时,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本合同载明的乙方通讯地址或乙方最后一次告知公司的通信地址向乙方送达文件后,视为已送达。

第四十六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㈠岗位说明㈡培训协议㈢竞业限制协议㈣其它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续订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增加或修订以下条款:甲方:(盖章)乙方: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介绍信兹介绍我单位同志前往贵处,办理相关劳动手续,请贵单位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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