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评估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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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评估协议书
xx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
为准确掌握位于“澄海区莲上镇朝镇路北侧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甲方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摇珠方式选择具备土地评估从业资质,并已取得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从业备案确认书》的评估机构对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进行估价。经2019年9月26日下午3时45分在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公开摇珠,乙方取得上述标的物评估权。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估价对象基本情况
估价项目名称、位置、目的
(一)、项目名称为:“澄海区莲上镇朝镇路北侧地块”。
(二)、位置及其他规划条件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澄海区莲上镇朝镇路北侧拟出让用地规划条件书》(2019年8月14日)。
(三)、按《澄海区莲上镇朝镇路北侧拟出让用地规划条件书》(2019年8月14日)的有关要求进行土地市场价格评估。
二、评估基准日为签订协议之日。
三、乙方责任
(一)、按国家《土地估价规范格式(199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
厅发[2015]12号)撰写土地估价报告书;
(二)、准确采用有关系数;
(三)、正确运用估价方法和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有关要求开展评估业务工作,并应综合确定土地价格(应分别列明总地价、单位地价和楼面地价)。对不同时点的土地综合价格,必须充分说明其理由;
(四)、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
(五)、附件提供齐全(估价报告中选用的可比实例也应以附件的形式提供);
(六)、对土地估价结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七)、应对土地估价结果履行保密责任;
(八)、应于《评估委托协议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xx提交《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其相关附件。
四、甲方责任
(一)、按本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支付估价服务费。自乙方向xx提交《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其相关附件后,经xx确认乙方提供的估价成果符合《土地估价规范格式(199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要求和本协议书特别约定的要求,由xx一次性支付乙方宗地估价服务费人
民币0.6万元整。不符合上述有关要求的,将书面告知理由,退还乙方提交的估价成果,不支付乙方估价服务费。
(二)、调整或补充估价对象有关评估条件的约定。在乙方提交估价成果前,xx调整估价对象有关规划指标或其他条件时,需及时通知乙方,作业时序顺延;如未能及时通知乙方,不得以乙方估价成果不符合要求而拒付估价服务费。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时间:2019年9月日
签订地点: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