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教师需要终身学习,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是永恒的,为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步伐,应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的素质。
1、为提高我校教师素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开放,依据国家、市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设立学校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陈丐雪、李燕曼、李盛琼组成,由校长任组长。
3、凡我校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4、继续教育类别和对象:
①教师继续教育分为新任教师培训,教师业务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②新任教师培训的对象是才从大专院校毕业到校和教龄在一年以内的在职教师;教师业务培训的对象是教龄—年以上的全体教师;骨干教师培训的对象由学校在所有教师中择优推荐。
5、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1)新任教师培训:
按县教委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要求和青年教师养计划进行培训。
(2)教师业务培训:
按县教委规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骨干教师培训:
按县教委的相关文件执行。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分层实施。
(4)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按国家教育部、市教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培训的形式:教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在学校通过听课、评课、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完成教学计划。县级和国家级按其相应教学计划实施。
6、按县教委规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相关公共课科目的考核。
7、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所完成的学时和考核所得学分,按县继续教育中心规定均记入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和继续教育证书。
8、拒不参加继续教育或擅自中断培训、进修的教师不得参加职称评聘和晋级
牙甫泉镇中心小学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