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开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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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槽开挖注意事项

一、工人进入沟槽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下沟槽之前先对沟槽两边墙壁进行检测,确认安全后再下沟槽作业。

二、严禁作业人员坐在沟槽内休息,作业人员配合机械作业时,随时注意观察沟槽壁是否有裂缝、塌方迹象,发现有塌方迹象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并且报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休息时,应站在沟中间,配合机械作业时要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沟槽两边1米范围内,砖块、石块、土块必须清理干净,以免掉入沟槽伤人。

四、夜间作业必须有照明灯进行照明。

五、车辆装车时,应保持距离沟边2米以上安全距离,以免车辆行走时产生的振动造成塌方。

1. 施工准备

(1)测定管道中线:

施工前按设计给定的中线控制点,在现场测设出中线的起点、终点、平面折点、纵向折点及直线控制中心桩(用木桩顶钉中心钉设定),并在起点、终点的沟槽外适当位置,设置方向控制桩,并且通过丈量确定桩号。

(2)建立水准点控制网:

增设临时水准点,应在稳固且不易被碰撞处设置,间距不大于30米。临时水准点闭合差应符合规定标准。

(3)对地下障碍物调查专人看守、指挥施工,并要求设置安全保护措施。

土方开挖前应对开挖段土质、地下水位、地下构筑物、沟槽附近的地上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确定开挖断面、堆土位置、施工道路及施工设备。重要的施工措施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确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对于已建地下管道交叉的位置,应进行现场调查及坑探,当确认已建地下管道位置后,应设明显标志。

(4)主要机具

挖掘机、运渣车、洒水车、碾压机及振动夯机、蛙式夯机(适用于小范围夯实)等。

(二)主要施工工艺及方法(沟槽开挖深度小于5m,开挖深度大于5m详

见深沟槽开挖技术交底)

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T分段分层平均下挖T修边和捡底

排水管道(渠)沟槽开挖应满足《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的规定。本工程采用180°混凝土基础,基坑宽度按照设计和国标04S516执行;当沟槽不加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432条的规定。

2、土方开挖

(1)沟槽底宽度:采用砂石基础,沟槽下口宽度按GB50268-2008执行,沟槽下口宽度为B= D0+ 2(b1 + b2 + b3)。基坑工作面宽度及沟槽边坡严格按

《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9版有关规定执行,

B= D0+ 2(b1 + b2 + b3)

式中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0 ---- 管外径(mm);

bl -----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可按下表选取;

b2 ――有支撑要求时,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200mm;

b3 ――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mm)。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

注:1槽底需设排水沟时,b1应适当增加;

2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时,bl宜取800mm;

3采用机械回填管道侧面时,bl需满足机械作业的宽度要求。

(2)沟槽边坡坡值: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当槽深h<3m时,槽帮坡度i为

1:0.75;槽深5.0m>h>3.0m,槽帮坡度i为1

1。管线开槽断面示意图详见下图。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要求进行放坡,对污、雨水管线两侧存在现有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小三线等在沟槽开挖线内,不具备设计放坡条件的施工段,采取相应的边坡支护。不得超挖和亏挖,机械开挖至设计槽底标高以上200〜300伽时,余下部分由人工开挖,以免机械超挖和扰动基层土壤,破坏基层。

3、土方堆放

为保证到开挖沟槽边坡的安全、稳定,距沟槽边2m内禁止堆放土方及其他

材料;而道路中线侧为保证管道吊装及材料运输车辆的通道需保留5m宽施工通道。因此,沟槽开挖出的土方堆放在沟槽边线2m以外,并保证材料运输通道。

现场保留足够的沟槽回填需用的土方,多余土方采用自卸汽车运至弃土场外弃。

4、沟槽露槽时间不宜太长

沟槽开挖完成后,不论是什么地质情况,抓紧其它工序的施工,不宜暴露时间太长,否则会使土壤的抗剪强度下降,剪切应力增加,土体失稳而滑动塌方。所以须及时后续工序的施工,速战速决。

5、保持边坡有足够的稳定性和标准的设计坡度,避免随意切割坡体的坡脚,边坡应尽量削成平缓的坡,保证施工安全。

6、靠建筑物墙堆土时,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掩雨水口、测量标志及施工用料。

7、沟槽开挖的质量标准

①外观质量标准

严禁扰动槽底土体,如发生超挖不允许用原土回填,采用填砂砾石或其它材料

进行处理;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沟槽边坡应顺直且不陡于规定的坡比。

②沟槽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

三、沟槽地基承载力检测

当沟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要进行基槽触探,按触探频率布置,经轻型触探仪触探,按地基承载力要求 >0.12MPa (0〜30cm/20次)测定为据。若轻型触探超过0〜30cm/20次,轻型触探计算值[(0.008 XN -0.02]设计要求承载力,则要进行地基处理。

四、不良地基处理

遇松散杂填土或回填土地基的处理方式:管道施工开挖后若发现管道基础们于松散杂填土及回填土上,清除松散杂填土。1)管道基础下回填土 < 1.5m且回填土压实系数必段满足道路路基要求密实( > 90%,则将其用砂卵石换填500mm 厚后敷设管道,并按相关施工规范做好管道沟槽回填。2)管道基础下

部回填土〉1.5m,且回填土压实系数必须满足道路路基要求密实度(> 90%, 应待路基回填土沉降相对稳定后再用砂卵石换填400mm厚,换填宽度同管道基础宽度,然后再敷后该路段的管道。3)遇不良地基处理方式:若遇流沙、淤泥、松散杂填土软弱地基时,采取加固措施(由设计人员现场确定)。流沙、淤泥层采用砂卵石进行换填,换填后再做管道基础。

五、沟槽验槽

沟槽土方开挖完后应会同施工、地勘、设计、甲方、监理及质监站进行验槽,对不合设计要求的基槽土质进行处,并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或工程技术核定单,待处理完后再进行第二次验槽,验槽合格必须有施工、地勘、设计、甲方、监理及质监站签字认可的验槽记录。

六、成品保护

1)对轴线桩、轴线引桩、水准点等,开挖时不得撞碰。并经常进行复测平面位置、高程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方案。导线点和水准点进行定期复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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