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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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区、牡丹区、月季区、咏梅区、永馨园及玫瑰园小区住户:为永煤各住宅小区办理房产证是永煤公司对职工提案的承诺,房产处也将此项工作列为部室工作目标之一,房产处在2011年底至2012年上半年按计划同永城市房管局、地税局等部门对接,目前已完成永煤各住宅小区住户建档、测量以及契税代交等工作,为了房产证办理顺利、快速推进,现对各小区住户通知如下:

1、请以上各小区住户在2012年7月18之前将户主身份证A4复印件一式2份交户主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退休职工直接交至房产处),并在上面用黑色水笔注明户主所在住房具体位置,例:月季小区8号楼1单元3层西户。

2、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要求,牡丹区和月季小区部分50%和83%产权住户的职工需按照原交款价格补交剩余产权的房款后才能办理房产证,交款期限为2012年7月31日。

因此次房产证办理牵涉户数较多,任务繁重,为了更好、更快的完成此次房产证办理,希望各单位劳资部及各住户积极配合,按通知要求送交有关资料,以免耽误总体办证进度。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屈青春:8217382

关于房产证办理通知的补充说明

各住宅小区住户:

2012年7月6日房产处下发了《关于办理房产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因某些职工对通知中有关产权、补交房款等事项不清楚,现就该通知做出补充说明如下:

1、永馨园西区还未竣工,不能办理房产证,所以永馨园西区不在此次房产证办理范围之内;

2、关于50%和83%产权划分问题:

①月季区1#—10#楼,牡丹区1#—33#楼、44#楼、45#楼、52#—58#楼,这部分楼房为房改房,50%和83%产权房均在此范围之内(注:并非该楼房全部为部分产权房),此范围之外的住房均为100%产权;

②1997年7月1日之前购房、购房均价在273元/㎡、房价有工龄折扣、购房款在1万元左右的住房均为50%产权住房;

③1997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之间所购住房、购房均价在503元/㎡、房价有工龄折扣、购房款在2万元左右的住房均为83%产权住房;

④除本通知②、③情况之外,购房价格无工龄折扣的住房,均为100%产权住房。

3、牡丹区66#—71#楼、21#楼、+10#楼,月季区11#—16#楼、21#—28#楼、30#楼,该部分住房房产证已办理,此次不再办理;房

产证已发的不用再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未发放的发证及换证时间另行通知;

4、关于补交剩余产权房款数额的说明:

①50%产权住户按照比例补交房款,例:原交房款为8000元,需补交房款也为8000元;

②83%产权住户按照比例补交房款为:原交款数额÷0.87×0.13;

③50%和83%产权住户剩余房款的补交暂不进行,具体交款时间另行通知。

5、购买永馨园西区人员所退出的旧房,由分到旧房的户主办理房产证,没交清房款者请尽快到房产处办理交款手续。

201207100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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