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规范与常见公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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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格式规范与常见公文写作

一、公文概述与公文格式规范

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得区分、用途得确定及格式规范等,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2012年7月1日施行得《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之前相关条例、办法停止执行。

(一)公文得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得简称,属应用文。

广义得公文,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处理公务按照一定程序而形成得体式完整得文字材料。

狭义得公文,就是指在机关、单位之间,以规范体式运行得文字材料,俗称“红头文件"、

•(二)公文得行文方向与原则

•1、上行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有“请示”、“报告”、与“意见”。

•2、平行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行文。主要有“函”、“议案"与“意见”。

•3、下行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批复”与“会议纪要”等、

•其中,“意见”、“会议纪要"可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通报"可下行文与平行文。

•原则:

•1、根据本机关隶属关系与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

•2、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3、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4、受双重领导得机关应分清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

•5、党政机关得部门一般不得向下级党政机关行文

•(三)公文得种类及用途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得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与部署、奖惩有关单位与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得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与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与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与人员。•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得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与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与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得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与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得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与答复问题、请求批准与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与议定事项、•(四)、公文得格式规范

•1、眉首得规范

•(1)、份号

•也称编号,置于公文首页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注。“秘密”以上等级得党政机关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2)、密级与保密期限

•分“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标注在份号下方。•(3)、紧急程度

•分为“特急”与“加急”。由公文签发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使用与否。标注在密级下方。

•(4)、发文机关标志(或称版头)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套红醒目,位于公文首页正中居上位置(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排布、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5)、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与发文顺序号三部分构成,缺一不可、位于发文机关标志与版头中得分割线之间。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6)、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位于发文字号后面,间隔,同一行,直线排开标注。

•(7)、分隔线

•版头中得分割线,位于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与版心等宽、红色。

•2、主体得规范

•(8)、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与文种三部分构成,俗称公文标题“三要素"。

•不可省略得就是文种、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概括公文得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9)、主送机关

•指公文得主要受理机关,即收受、办理或执行公文得机关。除“决议”、“决定"、“公告"、“通告”及“会议纪要"等,公文应标注主送机关。

•标注多个主送机关时,按党、政、军、群顺序排列。

•主送机关可以就是一个,也可以就是若干个,在公文标题下顶格由左至右标注。

•主送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同类型机关可使用统称。

•(10)、正文

•公文得内容。主送机关下方另起行、空两格开始标注,回行顶格。

•不标主送机关得公文,正文在标题下两行、空两格标注。•公文首页与用印之页必须有一行以上得正文、

•(11)、附件说明

•附件就是随文发送得文件、报表及其她有关材料等,就是公文得重要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公文有附件就要标注附件说明,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

•附件说明要具体明确,标注附件名称。如有两份以上,则要标注序号。

•(12)、发文机关署名

•凡有主送机关得公文必须有署名。署名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注在正文或附件说明右下方。

•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应由各机关联合署名。

•(13)、成文日期

•公文成文日期表明其生效时间。应完整标注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公文成文日期以机关负责人签发时间为准,多人签发,以最高职务负责人签发时间为准; 联合行文以会签日期或最后一个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得公文以通过得时间为准、•成文日期标注位置:

•一就是标注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

•二就是标注在标题下居中,凡就是会议通过得公文,必须把会议名称、通过时间及“通过”二字置圆括号内、于标题之下。•(14)、印章

•印章就是公文有效性得凭证。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得,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联合上报得公文,加盖主办机关印章。

•联合下发得公文,各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会议纪要一般不加盖印章。

•(15)、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得事项。

•标注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两格加圆括号。

•如:(此件发至县、团级)

•(16)、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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