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合同(修订版)(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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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砼)字第号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日期:2017年月日
甲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确保昆明铁路局昆明东站食堂及培训生产用房新建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为甲方承担昆明铁路局昆明东站食堂及培训生产用房工程的预拌砼供货
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协作配合,
本着诚实、务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预拌混凝土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共
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供货内容:预拌砼。
第二条:供货数量、单价及订货方式
2.1供货数量及工期
1、混凝土数量:本工程预拌砼总量约2900 m3,工期约180 天,该数量为概算数据,结算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2供货单价
第三条:订货、计量、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3.1订货方式
甲方应在每批混凝土供应的24小时前将浇注计划方量和部位书面或短信、微信通知乙方调度中心,说明混凝土强度等级、浇注部位、数量、是否泵送施工、浇注时间及其他特殊要求,以便乙方做好混凝土生产准备工作。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次序由甲方指定专人联系方式:与乙方调度联系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变更供应计划,由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调整。
3.2计量方式
按乙方进场经甲方人员签收的“送货单”计算混凝土量为主;甲方有权核查“混凝土送货单”的准确性,每次以甲方过磅抽查三车以上混凝土的平均数量作为依据,混凝土各种强度等级的容重范围为2380千克—2400千克/m3。甲方抽查的过磅数据应由所抽查的搅拌车的驾驶员签名确认并且甲方最迟应在抽查的24小时内将结果通知乙方。否
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所供砼量无异议。如经甲方抽查发现实际数量与送货单上所载数量误差超过上述容重范围,则过磅费由乙方承担且已用所有批次混凝土按实际抽查结果计量。
3.3结算方式
每月25—30日对账,对账时甲乙双方以乙方送货单及乙方出具的对账单为对账依据,确认后的对账单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作为甲方的付款依据。
3.4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预付款(每一次付款不能低于20万)。
2、甲方可选择现金支付或直接汇款、转帐、银行转帐支票方式支付供方货款;汇款
或转帐由甲方直接汇、转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或开户银行(帐号见本合同8页),甲方开出的银行转帐支票排头可以按乙方指定单位全称填写或不填。
3、甲方通过电汇或网银直接支付供方货款,乙方账号必须与本合同主体相符,否则甲方可拒付。
4、本合同所签单价为固定含税单价合同,在施工期间价格不因市场的涨跌而发生变化,结算必须开6%的专用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质量标准
4.1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2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4.3原材料要求:使用PO42.5水泥并执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乙方混凝土车运到交货地点后,甲方收料人员须认真核实送货单上的内容后签收并通知乙方驾驶员到指定地点卸料,若签单后卸错料由甲方负责。
5.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砼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畅通,确保乙方搅拌车顺利到达。保证水源及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照明、搅拌车清洗用水等设施。
5.3甲方应在交货地点设立标识、标牌。在施工现场开设安全通道,并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指挥混凝土搅拌车进出工地及下料地点。需泵车施工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指挥输送泵的进出场及铺设、迁移管道、搅拌车上下泵及卸料,以确保砼顺利入模。如
未安排专人对其搅拌车指挥放料导致罐内存有剩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甲乙双方配合协调周边城管及交通事宜。若因甲方未办妥施工许可证照或道路临时占用许可手续等而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4预拌砼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人员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签名同意,而单方掺入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而引发的砼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5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预拌砼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应于运输车到达工地后45分钟内开始卸料,每车卸料时间不得超过120分钟,并且因超时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每次浇灌允许甲方补方一次,不论方量的多少均不收取运费;若出现二次补方且方量不足8方时每方按照30元加收运费,补几方加几方的运费。二次补方方量达到8方时不加收运费。
5.6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应在监理工程师、乙方实验室技术人员见证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对混凝土抽样检验、按需要数量制作试件。试件成型后,应做好记录编号工作,以塑料薄膜覆盖并置于阴凉处。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或对应结构构件同条件养护。标准养护试件至规定龄期后,送有管辖权或有相关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以此检验结果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
5.7甲方在定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于定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书面、短信或者微信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选择是否供应增加部分的混凝土(砼的使用范围详见设计图纸)。
5.8在供货过程中,甲方需要的混凝土品种或规格如超出本合同范围,必须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提供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混凝土。
5.9乙方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指定专人联系电话在送货单上签收并如实在送货单上填写“到达工地时间”“开始卸料时间”及“卸料完毕时间”,并保留存根作为对帐结算依据,如果甲方不慎将送货单存根联遗失,乙方有义务提供遗失部分的送货单复印件给甲方,甲方不得以送货单存根遗失为由而拒绝对帐(结算)。
5.10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并及时付款,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未办理结算,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以乙方的“混凝土送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乙方每批混凝土供应前应向甲方提供该批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报告及有关原材料的检验报告,确保各项技术资料齐全,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在办理全部结算后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