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税机关如何强化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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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国税机关如何强化税收征管摘要:税收征管是国税机关的核心工作之一。
基层国税机关身处税收征管工作的第一线,直接面对纳税人,其税收征管水平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整个国税系统的税收征管质效。
本文从夯实征管基础、完善征管制度、健全征管机制和创新征管措施办法等4个方面入手,对基层国税机关如何强化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基层国税;征管;基础;制度;机制;措施
一、夯实征管基础
1.强化户籍管理。
要对所有纳税人建立“一户式”征管档案,并按行业进行归类,以年度为单位汇总装订,深化档案信息的增值利用。
制定相关的户籍管理办法,以外部信息系统、税码共享系统、纳税人身份识别系统等为依托,充分利用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外部信息比对,组织分局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加强清理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现象。
2.完善岗责体系。
要按照“分工协作、分权制约、职责清晰、工作量适度饱满”的要求,以信息管税、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内控预防和纳税服务为重点,将具体业务事项进行一一分解落实。
要探索税源管理团队模式,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松散型税源管理风险分析团队和风险应对团队。
强化县局实体化职能,积极组织参与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纳税评估、所得税汇缴等工作。
积极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覆盖县局、分局二级团队的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税源
管理专业化运行体系。
3.提升队伍素质。
要以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落实为基础,以业务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为目标,建立教育培训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大教育”格局。
定期邀请专家到局授课,建立机关科室师资骨干到基层单位开展巡回式、手把手培训授课和基层单位师资骨干跟班学习制度,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基层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完善征管制度
1.实行分类监控管理。
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制定行业管理办法,探索实行专业化管理。
要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监控,实时采集企业生产数据,按照投入产出法,测算实际产量,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对比,计算两者差异,促进行业税收的大幅增长;要结合行业自身的特点,多角度采集生产要素信息,研究制定行业税收监控管理办法及其评估模板,定期盘查入库出库,实施“以存控销”,提高行业监控效能。
2.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
要在抓好增值税这一主体税种的同时,以亏损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行“所得税最低税负率预警”管理模式,不断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建立亏损企业台账,定期到企业解生产经营状况,定期采集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第三方涉税信息,密切掌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税源变化及税款缴纳等情况。
对县域内重点税源企业、新办企业、连续亏损企业,开展
专项评估检查。
3.强化纳税评估和稽查。
为弥补税源不足的缺口,同时也为解决分局征管力量不均衡、单独评估难以取得实效的问题,可以探索制定稽查与评估结合互动办法,将评估和稽查工作相结合,以预警评估系统为切入点,抽调业务骨干,按照“集中调帐,集中检查,集中定案”的要求,综合采用预警值分析、同行业数据横向比较、历史数据纵向比较、与其他税种关联性分析、主要产品能耗物耗指标比较分析等方法,对疑点企业进行“解剖式”评估,符合稽查移交标准的及时进行移交。
三、健全征管机制
1.实行上下联动。
以县局为主导,分局为主体,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根据各级不同的职权范围,明确不同层级的税源管理和内控预防职责。
县局负责布置专项评估和专项检查任务,组织开展税源管理质量讲评,对各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分析,进行“一案双查”。
分局负责具体税源管理任务的落实和反馈,总结并提报征管制度修改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降低潜在执法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把县局内控要求和责任落实各环节。
2.密切横向互动。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科室的紧密协作,要确定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重在组织各科室交流各自的工作信息,查找税收征管和内控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将联席会议纪要作为督办单。
进一步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
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横向互动机制,密切管、析、查、评之间的衔接,真正实现以监控采集信息推动分析,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促进稽查、以稽查促进管理的良性互动,提高征管整体效能。
3.强化部门协作。
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加强与工商、地税、质检和公安等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走访座谈、情况通报等形式,随时掌握涉税信息采集及应用情况和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拓展信息共享渠道,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格局,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收流失和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创新征管措施办法
1.加大综合治税力度。
可以探索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县地税局、财政局研究开发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软件,在县政府政务网设立专页,所有部门定期上传信息,有效地解决综合治税部门信息采集渠道不够畅通,采集面狭窄,采集手段落后的局面,缩短信息采集处理周期。
2.加强边界税收协作。
为消除边界地区税收管理“盲区”,建议与边界地区的国、地税部门,建立边界税收协作机制。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加强边界税收管理的相关措施,提高边界税收管理的水平。
3.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结合处罚相对人的主观心态、违法时间长短、危害程度等因素,把税务自由裁量权项目梳理归纳,进行细化,明确执法裁量幅度和标准,最大限度的实现“过罚相当”,促进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