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产品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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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产品合作协议
消费台式产品政策条款
(特约经销商)
甲方:
乙方(经销商):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市场,推动三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协议的构成和效力
2.
3.本产品政策条款是联想产品合作协议的附件,本政策条款对签约各方均发生法律效力,各方应该
信守。
4.乙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5.
6.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并有义务就本协议的履行接受丙方的督促。
7.甲方为履行本协议,通过丙方付给乙方的任何款物,丙方不得擅自截留。
8.丙方有责任在授权区域进行经销商管理,甲方将参考乙方的满意度评定丙方的管理业绩。
9.签约产品
10.
11.授权:甲方授权乙方为联想消费台式电脑特约经销商,并向乙方授权相关证书,乙方在本协议有
效期内(2003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有权以甲方消费台式电脑特约经销商的名义从事销售签约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12.签约产品:乙方在本协议中的签约产品为联想消费台式电脑及捆绑促销品,甲方事先申明的指定
产品除外。
13.承诺额:乙方承诺从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从丙方购进签约产品总额为 8000
万元,以下称全年承诺额。承诺额按季度分解,乙方在2003代理年度一至四季度应达成的承诺额为:
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季度承诺额(万元)
一季度起止时间为2003年4月1日-2003年6月30日,二季度起止时间为2003年7月1日-2003年9月30日,三季度起止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四季度起止时间为2004年1月1日-2004年3月31日。
14.签约产品的进货
15.
16.乙方应从丙方处购进签约产品。
17.对于乙方从丙方进货的具体销售政策和各项支持由乙方、丙方协商解决,甲方将对丙方的支持情
况给予考评。
18.产品销售支持政策
19.
20.价格:乙方向丙方购进签约产品时享受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代理价,乙方对甲方的价格、销售政
策及计划有保密和维护的义务。
21.样机支持:甲方向乙方提供样机政策支持。对于乙方的样机支持甲方将以折扣形式交由丙方,并
由丙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乙方在进样机时有权向丙方索要样机折扣,丙方在收到甲方样机折扣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支付。乙方在享受到样机折扣后须按甲方要求摆放样机,否则甲方有权撤销对乙方的样机政策支持。
22.价格保护:甲方只对丙方从甲方购进的符合价格保护政策的产品进行保护,乙方从丙方进货的价
格保护政策由乙方、丙方协商解决,甲方将对丙方的支持情况给予考评。
23.上门服务折让:甲方对用户公开承诺提供有限上门服务。乙方须对其从丙方进货的所有消费台式
电脑的服务负责。上门服务由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上门服务规范标准》实施。对此甲方为乙方提供100元/每台作为上门服务折让。甲方对乙方的执行情况根据甲方规定的《上门服务规范标准》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保证服务质量。如乙方因服务不规范遭到用户投诉,视为乙方违约,丙方有权扣减乙方违约金1000元/台。上门服务折让由甲方按月交由丙方,并由丙方负责发放。乙方有
权向丙方索要上门服务折让,丙方在收到甲方上门服务折让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支付。
24.产品培训: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产品培训。丙方应定期对乙方给予指导及培训。
25.销售规范
26.
27.价格标准
28.全国统一零售价:全国统一媒体价、代理零售价、代理最低零售价、合作伙伴向甲方非签约渠道
销售的最低成交价。
29.代理价:合作伙伴间调货的建议最低调货价。
30.
31.奖励条例:甲方对乙方的以下行为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500元-20000元:
32.乙方第一个对甲方某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向甲方投诉,并提供真实证据。
33.乙方积极利用自身影响,及时制止危害甲方形象的行为,避免恶性曝光;或主动维护和提升甲方
在当地的形象。
34.乙方主动对甲方在产品和工作质量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甲方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35.
36.违约条例
37.严重违约行为:如果发生以下行为,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由甲方根据违约情况及其后果在30000
元-100000元额度内确定的违约金:
38.因乙方原因造成恶性曝光,严重损害甲方形象。
39.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恶性投诉,严重损坏甲方形象。
40.乙方中伤其他甲方合作伙伴,严重损坏其他甲方合作伙伴形象。
41.乙方在一次开箱操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违反诚信原则。
42.一般违约行为:如果发生以下行为,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由甲方根据违约情况及其后果在1000元
-30000元额度内确定的违约金:
43.低价销售行为:
44.乙方在店内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进行销售或赠送物品变相低价销售。
45.乙方在自制宣传页或电话中公开报低价。
46.乙方在公众媒体上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宣传并销售。
47.乙方在投标中低于甲方指定投标价进行报价。
48.跨区销售行为:
49.乙方跨省内划定的分销区域进行销售。
50.乙方跨大区内的省区进行销售。
51.违规供货行为:乙方向被甲方停货,处在停货期的渠道供货的行为。
52.违反CI的行为:乙方违规使用联想相关标识、称号(如联想**分公司、联想**总代理)的行为。
53.举证方式:甲方通过媒体检查、电话询价、暗访、用户调查、渠道投诉、举报等途径,取得文字、
图片、录音、影像等材料证明乙方存在上述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上述相应违约责任。
54.服务规范
55.
56.上门服务:甲方对用户公开承诺:在有限范围内(乙方所处地理位置与送货目的地之间距离在10
公里以内),乙方有责任为用户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在此范围外,乙方可与用户协商收取一定费用。
57.退换货服务:甲方对用户公开承诺:在用户购机7日内(含)出现硬件故障,乙方有责任根据用
户的要求负责免费退货或换货;在用户购机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出现硬件故障,乙方有责任根据用户的要求负责免费换货;在用户购机1年内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责任根据用户的要求负责免费换货;具体操作规范参见《服务手册》中的相关条款。
58.
59.服务奖励
60.因用户的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可投诉甲方有关的授权维修、培训机构。经核实后甲方奖励乙方500
元~5000元。
61.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处理用户投诉,协助甲方解决服务问题,甲方奖励乙方500元~5000元。
62.
63.服务违约
64.用户对联想消费电脑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涉及乙方,经核实乙方确负有责任,属乙方未行使"联想
产品代理服务职责"或未按照相关操作流程和规定执行的情况,则乙方除负责承担处理用户投诉所引发的全部损失(如退换机折旧费,按购机价千分之二每天计算)外,第一次投诉乙方承担500-1000元违约金;第二次投诉乙方承担1500-3000元违约金,第三次投诉乙方承担10000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