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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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2015年)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帮助企业稳定发展
(一)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对年产值增幅达到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重点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且生产保持增长的企业(企业集团和所属企业不重复计算),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二)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每年组织本地名优创新产品国内外展销活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企业举办产品展销会和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政府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本地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国内首台(套)销售。
二、强化工业有效投资
(一)促进工业投资。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投资技改项目,建设有效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2%进行补贴,单体项目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各区(开发区)按照2%—8%的补贴标准配套支持。
(二)组建市级工业投资平台。整合全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组
建市级工业投资平台,为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提供投融资服务。
(三)完善工业招商激励机制。对新引进实际投资额在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区,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实际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区(不含开发区、化工区)给予100万元奖励;按照项目实施情况分阶段给予奖励,及时兑现政策承诺。对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各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宣传和表彰。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由财政安排资金,设立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基金,规模暂定为2亿元,为符合银行续贷条件而因贷款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过渡资金。
(二)支持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政府采购项目年度预算总额30%以上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中小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8%—10%的价格扣除。
四、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制订“武汉制造2025”行动方案。规划工业互联网发展路线图,对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和试点类项目进行奖励。对经国家认定的上年度两化融合贯标体系本地服务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对经国家认定的上年度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试点企业、评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经国家、省认定的上年度两化融合示范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五、促进工业园区集聚集约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软硬环境建设。强化功能,提升承载能力,继续发挥好市级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引导中心城区转型升级,激励各区围绕主导产业调整结构,专注工业招商引资,支持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建设。
(二)节约集约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增加建筑规模、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六、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一)鼓励生产性服务业模式业态创新。支持专业化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发展。引导企业利用物联网发展智能化现代物流,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创新现代商贸模式,以智慧医疗为导向发展健康服务业。
(二)拓展互联网增值服务。大力推进移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建设传统行业、重点企业的移动互联网推广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业务,促进信息消费服务。
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优化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在土地规划、环评、消防、水务、电力设施配套等环节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
(二)减轻企业负担。实行工业园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四免两减半”,即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
区,新城区及汉阳、青山、洪山区等3个跨三环线中心城区工业倍增发展区的工业企业和项目免征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减半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和生活垃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