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教学法流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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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学法流派介绍

一.阅读法(Reading Method)

二.自然法(Natural Approach)

三.自觉实践法

四.视听法(Audio—Visual Method)

五.全身反应法(Total Physical Response)

六.直接法(Direct Method)

七、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八、听说法(Audiolingual Method)

九、社团语言学习法(Community Language Learning)

十、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

十一、暗示法(Suggestopedia)

一.阅读法(Reading Method)

阅读法是本世纪初魏斯特(Michael West)在进行英语教学试验中新创造的一种教学法。魏斯特认为,学会用外语阅读比较容易,学生在开口说话前,先学习一定数量的材料,有—定语感,可以减少说话时犯错误的可能性,从而更快地学会外语。因此,他主张,英语教学的基本目标首先是培养学生的直接阅读能力(即不通过翻译而直接理解)。魏斯特编写的《新方法读本》(New Method Readers)(共10册)是供初学者使用的基本教材,最低限度的词汇量是3500个,其编写原则如下:

1.从一开始就使学生对学习有兴趣,能看到自己的成绩。

2.通过课文学习生词。

3.词汇越少,它的使用范围就应当越大。

4.读本内容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

魏斯特编的课本都以故事为中心,生动有趣;每50个熟词中才出现1个生词;1个生词在新课文中至少要出现2次,以后逐渐减少出现率。他把阅读分为精读与泛读两种,并规定前者每分钟400个词,后者每分钟1200个词(最高标准)。为了培养学生的快速阅读能力,除教科书外,各册都配有阅读的副本,其分量超过教科书数倍,不包括生词。

二.自然法(Natural Approach)

这里说的自然法不是指19世纪出现的自然法,那时的自然法是直接法的前身,与语法-翻译法相对立,强调口语教学。这里的自然法是指70年代后期在美国出现的自然法。代表人物是克拉申(StePhen Krashen)和她的同事泰勒尔(Tracy Terrel)。自然法的教学目标是个人的交际技能,也就是日常会话能力。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是:语言学习始于理解性的输入,主张推迟口头表达,直到言语“出现”(speech“emerges”);一般不纠正学生的错误。

自然法把教学过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表达前阶段(The PreProduction Stase)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听力力理解技能,不急于进行口头表达,所以也称为“沉默阶段”。

2.早期表达阶段(The Early Production Stage)这是学生在学习中处于“挣扎”的状态,经常出错。教师此时应把注意力放在意义上,而不是形式上,所以一般不纠错,除非错误重大,完全阻碍意义的传递。

3.最后阶段(The Last Stage)这是扩展的表达阶段,表达扩展到较长的话语,使用的方式是较复杂的游戏、角色扮演、开放式的对话、讨论和扩展性的小组活动。这一阶段的教学目标是表达的流利程度,所以一般也不纠错。自然法的指导思想是克拉申的语言习得理论。这种理论重视自然的交际,强调非正式的习得,而不注重形式语法的分析。跟全身反应法一样,自然法强调先充分理解后再表达,不强迫学生表达,这对外语教学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是,自然法提出,到学生的言语“出现”时再表达,那么,什么时候才“出现”呢?如果永远不“出现”,该怎么办?另外,不纠正学生的错误,也有一定的问题。

三.自觉实践法

前苏联在30年代采用自觉对比法,这种教学法比较接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相对立,偏重语言知识,过多地使用翻译和对比,忽视外语实践能力,特别是口语能力的培养。60年代进行外语教学改革,创立自觉实践法。它的创始人是著名心理学家别良耶夫(ь.в.ьеляев)。自觉实践法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听、说、读、写的言语能力。

它的教学原则如下:

1.自觉性原则理论指导实践,用必要的语法知识指导学生的言语实践活动。学习过程是言语-语言-言语,即首先让学生感受外语,积累感性材料,然后经过语言知识的学习上升为理性认识,再到言语实践中进一步发展言语能力。这是前苏联外语教学的一贯传统。

2.实践性原则强调自觉实践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在理解的基础上模仿和记忆。要求80%的时间用于言语实践,20%的时间用于语言理论讲解。教学活动交际化,选用有交际价值的材料,用情景法组织言语实践。

3.积极性原则要求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都处于积极状态。贯彻这条原则有三条途径:

(1)运用和发展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对语言材料进行分析、概括;提倡猜测和记忆性分析;直觉模仿与自觉模仿并重。

(2)实践形式多样化:提倡在新的语言情境中创造性地运用已学过的材料;加强成对的和小组的活动;练习多样化,不同的教学要求和目的使用不同的练习方式。

(3)培养学生独立作业的能力:训练学生使用教科书、参考书,教学生作笔记、拟提纲、作简介或摘要等。

4.综合性原则听、说、读、写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听、说过的东西要用读、写来巩固,听、读过的东西要用说、写来表达;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综合运用。成年人学习外语,不宜硬把听说与读写分开。一般说来,初级阶段,可以侧重口语教学;但听说领先应有读写跟上。听觉应当依靠视觉、运动觉来巩固,因为听觉感受的材料容易忘记。

5.考虑学生本族语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外语,使用大量的外语练习,充分利用视听设备刺激学生的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等,使学生在大脑皮层上建立牢固的外语动力定型,获得外语语感,并使外语同思维建立直接联系。翻译和对比作为一种教学手段,也可以使用,但要有一定的限度。从本族语到外语的翻译是一种有效的教学练习形式,但其数量要有所控制,没有必要在每种场合都指出两种语言的区别,只有在必要时才进行对比。总之,以外语为主,有限度地使用本族语。自觉实践法进入70年代,较快地吸收了功能法的长处,把原来的实践性原则发展为交际性原则,认为实践性原则只强调一般的言语实践,而交际性原则把外语看成是交际工具。交际不仅是教学的主要手段,而且是教学的主要目的。70年代的自觉实践法与60年代的自觉实践法区别的主要标志就在于这一根本原则。

四.视听法(Audio—Visual Method)

视听法在本世纪50年代产生于法国,它最早叫整体结构法,又叫圣克卢教学法(因此法产生于法国圣克卢高等师范学院的“全世界推广法语研究所”而得名)。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古根(G.Gou-genhein)和南斯拉夫的彼塔尔•吉布里纳。

视听法的教学目标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日常口语,如《基础法语》;

第二阶段:就一般性非专业化话题而进行的连贯谈话;

第三阶段:就有关专业化的话题而进行的连贯谈话。

视听法的主要特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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