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感器局部放电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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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局部放电试验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局部放电量过高会危及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由局部放电而产生的电子、离子以及热效应会加速互感器绝缘的电老化,造成安全隐患,系统中不少互感器故障时由局部放电发展而形成的。互感器局部放电试验是判断其绝缘状况的一种有效方法。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局部放电试验较困难,故将此试验范围限制在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以抽样的形式减少工作量。有条件的宜逐台检测互感器的局部放电量。35KV以下电压互感器更多应用于柜体,应作为购买的元件由柜体制造厂逐台检验。

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局部放电测量宜与交流耐压试验同时进行;

2、电压等级为35KV—110KV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测量可按10%进行抽测,若

局部放电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应增大抽测比例;

3、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互感器在绝缘性能有怀疑时宜进行局部放电检

测;

4、局部放电检测时,应在高压侧(包括电压互感器感应电压)检测施加的

一次电压;

5、局部放电测量的测量电压及视在放电量应满足下表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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