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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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昆明晨农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租赁甲方在建生产办公用房的形式进行投资,进行食品生产。甲方将按甲乙双方约定要求建造占地面积为亩,建筑面积约平米的标准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范围及地址
地址:
占地: 亩(包含空地约亩)以及建筑住宿区及车间(具体范围见附件草图)。
第三条工程建设期限和租赁期限
1、甲方工程建设期限月:从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并于20 年月日交付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20年月日至20 年月日,以每年的月日至下一年的月日为一年计,共计年。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规定进场时间的推迟,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顺延免费装修期时间和租赁期限。
第四条租赁费及付款方式
1、租金:
(1)租金按建筑面积据实计算,每平米每月元人民币(含税价),每年全部租金人民币元( 圆整),其中厂房租金每年元( 圆整),空地、变压器、水井及其他机器设备租金每年元整( 圆整),(合计每年共圆整)。租赁范围包含工厂大院以及住宿区,详情见合同附件的平面草图;
(2)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以及非因乙方经营原因而产生的税费,以及政府摊派的任何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具体限于生产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工业园物业管理费、自行安装的电视,网络,电话等费用。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20 年月日前预付甲方定金元(圆整),用于甲方启动办理相关手续和厂房建设;厂房及其他设施交付使用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元(圆整),连同定金共计元( 圆整),冲抵第一年的租金。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一付。
3、双方约定在合同租赁期内,租赁期每年的月日前一周为有效支付日期,甲方需在有效支付日期前一周电话提醒乙方支付。
4、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租赁甲方厂房进行食品加工生产,只能生产经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甲方厂房享有管理使用权;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为了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形象,乙方若需要进行简单的结构改造、装修或在空地上新建厂房在相关职能单位许可下允许实施,甲方不得阻挠。但事先乙方会提前告知甲方;
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缴纳租金,经甲方书面催缴后一个月仍未缴纳,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违约金;
5、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自己生产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甲方且乙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满,若双方继续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金另议;若双方不再合作,根据租赁方只能建设、装修,不能拆建、拆装的原则,乙方除拆属于自己的机器设备外,其余土建设施、装修及搭建厂房等必须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使乙方企业在甲方所在当地方政府中享受3年免税及其他相关投资优惠政策。(具体见乙方与当地政府签订的招商优惠政策补充协议)
2、甲方必须协调当地工业园,保证乙方承租厂区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其中保证乙方企业每天可以排放180吨左右的污水到工业园的污水处理厂内得到处理;一期变压器的容量是400千瓦,如生产需要,二期的电力可以增容,并达到乙方企业的要求。并保证乙方可以建燃气锅炉。如因此原因,让乙方企业无法投入生产经营的,甲方需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3、甲方负责替乙方保守商业机密。并甲方应开具正式租赁发票,与乙方结算每期租金。
4、租赁期满,乙方若要求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6个月通知甲方,相关事宜再行合同约定。续租时,租金涨幅不超过10%(以上一年度租金为标准计算)。
5、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生产办公用房设计建设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生产办公用房平面图和结构设计图纸均需要得到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按图施工,提供毛坯房交付给乙方使用。但墙面装饰由甲方负责完工。
6、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监督甲方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以使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乙方使用要求。当乙方发现施工建设与设计图纸有差别时,有权要求甲方返工。
7、甲方提供400KVA(变压器)电力容量到厂房、办公房及附属设施内,厂房主配电箱以及其他生产用的配电箱由乙方自行配置,生活设施的配电箱和所有厂房、办公房及其他设施的照明线路均由甲方负责配置安装。同时,甲方负责把电力送到生产区配电箱即可,生产区电力线路由乙方自行铺设安装。电力设施应符合双方确定的图纸设计要求。
8、甲方应负责铺设安装Ǿ110cm自来水管,并安装到厂房,内里由乙方根据生产需要自行安装。生活、办公设施内的自来水管道均有甲方负责铺设安装,确保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9、甲方在年月日正式将租赁物交付使用前,按合同要求确保通电通水。
10、所有卫生间设施以及厂区内绿化均由甲方负责到位。
11、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各种证件和有效出租证明, 以保证在合作期乙方营业证件的办理和工厂的营建不受影响;
12、甲方保证乙方所租赁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和产权争议,为合法租赁物,且已经完成消防系统验收合格。如因权属纠纷、产权争议以及消防不合格等问题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予以一切赔偿(如果政府不需要消防证件,则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提供);
13、甲方不得在乙方正常租赁期间将厂房租赁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违约金及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14、如遇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共同协商解决;若有相关的政府赔偿,甲方必须为乙方积极争取权益,保证乙方得到合理赔偿。如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5、本条由甲方负责的事项,相关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及时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厂房及附属设施,或因建筑物出现瑕疵,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厂房及附属设施严重损毁,或未按设计方案施工,以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对房屋结构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损毁的,应负全部维修责任,并修缮至原状。若因此而产生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按日加付到期未付租金1%的滞纳金。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厂房及附属设施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