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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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
摘要
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会现象与群族在精神的创造,传承,发展的总和。
它涵括智慧群族从过去到未来的历史,是群族基于自然的基础上所有活动容,是群族所有物质表象与精神在的整体。
具体的人类文化是指:群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工具,附属物、生活方式、信仰,文学艺术、规,律法,制度、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精神图腾等等具体人类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哲学思想(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
中国文化,是华夏文化为基础,充分整合全国各地域和各民族文化要素而形成的文化。
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成果根本的创造力,是民族历史上道德传承、各种文化思想、精神观念形态的总体。
中华传统文化是以老子道德文化为本体、以儒家、庄子,墨子的思想、道家文化为主体等多元文化融通和谐包容的实体系。
中华传统文化亦叫华夏文化华夏文明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的统领。
然而在,人无完人,中国传统文化也一样,有其精华,好的容,也有它自己不好的方面。
关键字: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糟粕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一)仁
"仁"的思想可谓是孔家思想的核心,贯穿论语始终。
子曰:"仁者,爱人也"。
所以简单来讲,仁就是爱人,真心爱人。
从《论语》及孔子的言行,孔子的"仁"是有丰富的涵的,概括来说,有四种意识:人格意识、人类意识、人为贵意识及人和意识。
孔子的"仁"包含的第二层面的意识是"人类意识"。
在当时的环境中,提出这样的意识是很伟大的。
子曰:四海之皆兄弟子,正是这种意识的一个体现。
孔子的人类意识,突破了家族思想的局限,突破了血缘群体意识的局限,更为难得的是突破了人与我的局限。
如"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就是一种推己及人的想法,是人类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
" 仁"的另一个涵是"人为贵"意识。
孔子讲天地之间人为贵。
《论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马棚失火了,孔子退朝后,有人向他禀报,孔子急问"伤人乎",而不问马。
可见,孔子以人为贵的思想。
这要当时奴隶社会条件下提出这种思想是难能可贵的。
例如,当时帝王死后都要有人殉葬,孔子认为这是一种极其野蛮、不仁的做法,违背人为贵的思想。
有人就说,那么用俑作为陪葬如何,孔子也很反对,认为俑仍然是造成人的样子,可见你心是想人陪葬。
因此有"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仁"的另一层次涵是"人和意识"。
人和其实是孔子中庸思想的体现,在孔子著作中并未对人和做详细阐释,可能"中庸"的概念是孔子晚年时代提出,并未来得及详细解说。
但中庸的思想贯穿着孔子行为的始终。
孔子有个弟子,叫公西华要去齐国公干,他的另一弟子冉有就来跟孔子要补贴,可是孔子不太愿意给,既然提出来了,就给了一些。
但冉有说太少了点,孔子又给了一点点。
而他的另外一个弟子原思去别处做官,也要走了,他并未向孔子要补贴,孔子却主动多次给也补贴,原思说我用不了这么多,您别再给了,可孔子说没关系,你用不了给你的穷亲戚。
孔子这样解释此事,公西华很富有,出门有马车,身穿皮衣,而原思很贫穷,他需要补贴。
这种做法能否体现中庸呢?其实孔子表达了一种"君子周急而不救富"的思想,这其实就是真正的中庸。
最高境界的中庸,正是孔子的子也孔思所讲的"天下位焉、万物育焉",也就是我们目前所追求的和谐发展的社会。
(二)孝
“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于侍奉和赡养父母
奉养父母. 首先要保证父母的吃和穿,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尊敬父母,娶妻必告之.
经济上不要让他们有负担,要主动询问,父母不太可能用钱向子女开口的。
你要主动询问。
老年人在儿女成家后,容易孤独,要多抽出时间看他们,陪他们。
到家后不要让老人操心做饭,最好你买了菜去,如果去了还要老人做饭买菜,你就别去。
如果实在离得远也必须定期打,比如三天五天,固定下来,别说没时间,如果说没时间打说明父母在你心里不重要。
遇到急事要顺着他们,即使他们要求不合理,也暂时答应,然后找合适机会化解或者说清楚,不要硬顶,不然容易出事。
自己遇到不顺心的事或者棘手的问题,不要轻易对父母讲,他们会很着急,吃睡不好。
而且没有更多的办法。
除非他们可以帮到你。
对待双方父母要平等,不要有明显的不同。
及时尽孝,不要想尽孝,老人不在了。
哭都没地方。
以孝顺你父母的心来礼敬天下父母。
尽自己的孝道,不要强求别人。
如果有兄弟姊妹你只可以提醒,但是不能强迫他们。
父母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你可以婉言提醒,但是你没有权利指责父母。
你尽你的儿女道。
他们尽他们的父母道。
如果你有子女,一定要养成他们尽好孝道,不要把儿女当爹娘供养,这样乱了次序,就会招来灾祸。
你孝顺父母,儿女就孝顺你,因为儿女都看着呢,如果你不孝,指望儿女孝顺,没这个道理。
尽好你的孝道,父母不在了你也不会有太多遗憾。
强调“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
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尚不足以为孝,更重要的是要“敬”,是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藉。
《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从这里可以看出,“敬”是孝道的精神本质。
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
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敬”,那么如何表达出这种“敬”呢?这就是:行为要符合礼,而孔子则直接将此看作是孝,《论语·为政》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无论父母生前或死后,都应按照礼的规定来行孝。
把“孝”与“悌”结合起来。
《论语》中多次以孝悌连用,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论语.学而》)。
悌:敬兄,而敬兄长的实质,则是要求人们将家庭血亲中的等级推广到社会关系中去,所谓“出则弟”就是这个意思,它主要表现的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
提出“几谏”的原则。
孔子认为,父母若有错,子女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这就是他所说的“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
“几谏”的原则兼顾到孝敬与社会群体利益这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精神。
孔子为传统孝道的合理性找到了人性的根基,解决了孝道存在的哲学前提——仁。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人,仁不仅是孝的人性根源,而且是孝要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
仁是人行为的最高准则,是一种普遍原则,要实现这一原则,必须有一个近的入手处,这就是孝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糟粕
(一)男尊女卑
男尊女卑,是历史的遗留和战争暴力意识的保留,严格上以女性体力、经济、生理及社会意识的弱势来体现男子相对体力、生理及社会意识上的优势,淡化和否定女性的人权、经济、生理、生育的价值,因此男尊女卑,男强女弱。
“男尊女卑”一方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男子地位高,封建社会女子地位卑下的社会状况(与现代人权矛盾);另一方面表现为古代蛮力时代对男女生产力的片面认识,强调男性的社会地位以满足男性战争的需求与政权的巩固。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也随之而生,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剩余产品的掠夺,出现战争,这时男子先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
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
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使自己逐渐走上奴隶主的宝座,拥有了大量的财富和人力(包括军队),经济大权在握,妇女在社会中的支配地位被逐渐替代,从而进入了父权时期。
到了奴隶社会后期。
特别是商周二朝为华夏制度文明确立的关键时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既以规社会,更以桎梏女性。
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
《诗经》中曾描写到:“乃生男子,载弄之璋。
乃生女子,载弄之瓦。
”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义为“璋”“瓦”之别,可看出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同。
女子生来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同等的权力,也没有同等的期望和责任。
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男尊女卑的思想贯穿于史书和人们的思想中。
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
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嫁者,家也,妇女外成,以出适为家”。
周代已经完全实行从夫方居的居处原则,成婚后女子脱离父宗,加入夫族。
顾炎武《日知录》云:“已嫁也,于国君则称姓,冠之以国;于大夫则称姓,冠之以大夫之氏。
”已婚妇女称谓随夫改变,深深打上了妻隶属依附于夫的烙印。
《诗经》中《邶风·谷风》、《卫风氓》表达了弃妇的悲戚之声,说明了夫妻间存在不平等的婚姻关系。
隋朝时,文帝曾下诏:
“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
”•
到了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夺并离异。
”明清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
《训》、《古今列女传》、《规》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
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节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
(二)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是汉族古代习俗之一,“三从”与“四德”的合称。
“三从”指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从四德”,是一种中国古代女性的道德规,是为适应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要求。
1.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物化女人),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娥碑”,表彰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2.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必须遵夫命。
温柔贤惠的妻子则是指辅佐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听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3.夫死从子
“夫死从子”即丈夫死后,女子必须遵从儿子的命令,贤妻良母则是指抚养辅佐儿子。
是女人从夫的一种延续,父死子承。
本质:尊者卑,卑者尊,尊者反过来向卑者孝敬。
用处,防止太子未成年后,被外戚操控,防止女皇帝的出现。
(三)七处
七出一词要到唐代以后才正式出现,但其容则完全源自于汉代记载于《大戴礼记》的“七去”,又称作“七弃”。
容如下: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1.七处之不顺父母
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
大戴礼中所说的理由是“逆德”,在传统中国,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
2.七出之无子
亦即妻子生不出子女来,理由是“绝世”,在传统中国,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子女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
以《唐律》为例: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
疏议据此认为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
随传统中国“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渐成熟,真正是以无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为减少。
[2]
3.七出之淫
指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当然,在古代,"淫"不止是指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
4.七出之妒
指妻子好忌妒。
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
而许多看法中,更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
5.七出之有恶疾
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
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在传统中国,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因此妻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
6.七出之口多言
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喜欢嚼口舌、说是非,影响家庭和睦。
理由是“离亲”,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被认为不应当多表示意见,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
[3]
7.七出之窃盗
即偷东西。
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
七出容与之类似,语出《仪礼。
丧服》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整体来看,七出和七去的容大多是以夫家整体家庭家族的利益为考量,凡是因为妻子的行为或身体状况,不能符合于这个考量,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出离婚。
相较而言,妻子要主动提出离婚的义绝,条件就严苛得多了,因此可以看为封建社会对妇女的一种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