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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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煤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四期煤场管理,规范煤场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流程,实现四期煤场现场管理、煤炭管理、以及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证四期煤场安全有序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管理

(一)存煤管理

1、煤场进煤由煤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指定地点卸车,不同种类的煤炭分区域存煤。

2、运煤车辆在煤堆上卸车时,必须在距离煤堆上部边缘2米以外。

3、卸车作业必须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得在煤堆上面和煤堆下部地面同时卸煤。

4、车辆在煤堆上卸煤及装载机在煤堆上进行清理作业时,煤堆下部地面区域必须停止一切作业,人员、设备必须撤离。

5、磨煤过程中必须分类加工,磨好的混煤分类堆放,转煤过程中根据要求配装。

6、各批次煤炭必须有序存放,磨煤过程中遵循先进先磨的原则,防止煤炭因存放时间长而起火。

(二)用电管理

煤场磨煤采用电动磨煤机磨煤,磨煤机功率较大,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程:

1、启动前,检查粉煤机周围是否有妨碍运行的杂物和易燃品等,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常。

2、启动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必须做到监督粉煤机,有人送电。

3、启动及粉煤过程中在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定期检查电源电缆接头或接线柱接触是否良好,接头和接线是否有烧伤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立即检查和更换。

5、停运超过7天,再次启动时须由气化厂电气车间人员现场检查看护。

(三)车辆管理

1、四期煤场车辆出入登记。进出煤场的车辆必须在值班表上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号,进出时间,事由。

2、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内必须减速行驶,最高速度不许超过5km/h。

3、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后听从煤场管理员指挥,按现场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停车、卸车。严禁乱卸、乱挤或不服从管理,否则计入黑名单以后不得进入煤场。

4、非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必须停靠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乱行或超速行驶。

5、外来车辆不得在四期煤场过夜。除煤场转煤车外,煤场运煤车辆,及社会客、货车均不得在煤场过夜。

(四)监控管理

为加强四期煤场安全保卫工作,四期煤场门口已安装监控设备,对监控设备的管理包括以几个方面:

1、监控设备的安全由四期煤场煤管员负责,摄像头全天24小时录像,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出现停电等特殊情况时,煤管员须当即向业务科办公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2、监控录像的查看要有业务科、经营管理科、综合办三方人员同时在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或删除。

3、监控录像实行定期删除制度,由于监控设备存储空间有限,规定监控记录一个月删除一次,删除时要求业务科、经营管理科、综合办三方人员同时在场,并现场签字。

4、每周五下午对监控记录进行查看,查看过程由业务科牵头组织,经营管理科、综合办全力配合参加,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业务科存档备查。

5、检查范围包括监控记录、一周进煤、转煤、库存登记情况;煤场值班记录;安全生产情况;危险品存放情况;煤场围墙情况。

二、煤炭管理

(一)煤炭进出管理

1、进场煤炭

煤管员接上级领导通知进煤,运煤车辆首先到气化厂煤场磅房过磅,拿重磅单进四期煤场,煤管员核对过磅时间,登记车号、毛重、进场时间相关信息后,引导车辆进场卸车,煤管员监督卸车过程,确认煤炭无掺杂使假等问题后,在毛重榜单上签字盖章,司机拿毛重磅单去气化厂煤场回皮,取过进煤磅单回四期煤,煤管员登记净吨数。

进煤磅单一式五联,第一联交供应部,第二联交财务部,第三联留煤场,第四联交生产部,第五联司机留存。

2、出场煤炭

煤管员接上级领导通知转煤,安排转煤车辆,按领导要求进行配煤装车,装车后加贴封条,登记时间、车号后出四期煤场。到气化厂过磅、卸车、回皮后,拿转煤磅单回四期煤场,登记净重吨数。

转煤磅单一式五联,第一联交供应部,第二联交财务部,第三联留煤场,第四联交生产部,第五联司机留存。

(二)盘点及报表管理

1、煤管员对进煤、转煤量进行登记,每日进出煤结束后,计算进煤、转煤总量及库存并做好记录。

1、每日进煤、转煤磅单于次日上午8:00前转交经营管理科,由经营管理科登记记录,建立煤炭进出统计报表。

2、四期煤场煤管员每日向业务科上报当日进煤、转煤

数量及车数,业务科独立建立煤炭进出统计报表。

3、每周五由业务科、经营管理科共同核对煤场库存,核对的内容包括业务科统计表、经营管理科报表、煤场现场报表,发现不一致的最终以仪表车间磅单为准,有误的地方及时更正,保证三个统计报表一致。

4、每月25日下午4时盘点煤场煤炭库存,盘点过程由业务科与经营管理科配合进行,盘点库存与报表库存进行对比,分析盈亏并做盘点报告,盘点参与人员报告上签字。盘点后将盘点结果通报气化厂。

三、人员管理

(一)员工设置及岗位职责

四期煤场设煤管员2人,12小时工作制,分8:00—20:00,20:00—次日8:00两班。其岗位职责如下:

1、煤管员对煤场管理工作负责,应严格执行和落实煤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现场煤炭装运、存放、场地整理及装载机械、设备的调度指挥。

3、煤质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场煤炭的目测验收,据当车实际煤炭情况,经过对比核实,确认无换煤、掺假后方可卸车。若发现换煤、掺假情况,及时向业务科、部门领导汇报,现场研究后处理。

4、引导车辆装卸,合理存放,实现存煤定置化,磨煤

转煤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减少煤炭存放时间。

5、参与煤场监控录像的查验及月末盘点工作。

6、监督次块的粉碎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7、严格查验进出场车辆的手续,对进出煤场车辆进行登记。

8、负责煤场的保卫工作,对煤场物品负责。

9、煤管员认真维护煤场的装运秩序、安全和卫生。

(二)劳动纪律

1、煤管员严格请消假制度,认真执行请消假手续。

2、按时上下班,无故不上班人员,按旷工处理。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3、值班时间不得干与本岗无关的工作,班中不得干私活。

4、每月的奖励工资与当月的出勤、迟到、早退、工作业绩挂钩。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物资供应部制订出台,解释权归物资供应部。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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