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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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书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所属学科
选题名称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
申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制
(2017年1月)
申报人的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问题。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严格遵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如期完成研究计划。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资料和宣传推广研究成果。
申报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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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须用计算机填写。请严格按照本《填表说明》要求进行操作。
2、《申报书》(一式3份)填完后,请用A4纸打印,再用A3纸按页序复印,对折后中缝装订成册。
3、《活页》(一式6份)填完后,请用A4纸打印,再用A3纸按页序复印,对折后夹入《申报书》中。《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单位姓名,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4、“项目编号”栏不用填写。
5、“项目类别”栏内,请在下列项目类别中选择其一填写:“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马工程专项”、“特色文化基地项目”、“重点领域基地项目”。
6、选题“所属学科”栏内,请参考“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学科分类”表中相同相近学科领域选择填写。
7、“申报人姓名”栏应为课题研究的实际负责人,只能填写1人。
8、“申报人所在单位”栏,请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全称(单位及内设院系、中心等,便于邮寄信函)。
9、“课题组成员”栏所填人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切实参加本项目研究工作,注意先后排序。批准立项后,表中人员未经申请批准不得随意增减、串动,否则不予办理结项。
10、“单位所属领域”请选择下面相应条目填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校系统、军队院校、党政机关、其它。
11、填完《申报书》及《活页》后按规定时限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准签章,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无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者请直接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12、表中所列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已规定的内容不得改动。凡填写不全或不按要求填写的取消参评资格,申报材料自动作废。
13、查询申报评审结果,请申报人届时关注“吉林社科规划”网站(
省社科规划办通讯地址:长春市文化街48号,电话:9。邮政编码: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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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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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人角色”是指独著、第几位作者,独立承担、第几位参加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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