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乐园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铺租赁合约书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0351-

传真:0351-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铺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事宜,经一致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铺位标的

1.甲方出租的房产位于。

2.乙方承租位于富百家购物广场层号铺位或区域,面积为平米。第二条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铺位只限经营类品牌或品种商品。如需改变经营品类,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铺位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限为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铺位或区域,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享有优先续约权,并应在租赁期满前贰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保证金、其他费用支付

1.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一次性支付,计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本合同履行及乙方所售商品质量的保证金;双方终止合约后,如乙方无经营期间所售商品质量问题,无任何违反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损坏商场公共设施设备等行为时,甲方须于三个月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如有违规,按相应管理规定从中扣除,多退少补。如乙方未履行完合同,中途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

2. 甲方从乙方当月销售额中提取____ %的销售分成,作为甲方的收益。乙方应努力提升销售保证给予甲方的销售分成。

3.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缴纳工商税费,并

按照商场管理规定缴纳等相关费用;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的比例进行分摊。

4.合同期内,乙方根据实际用电量购电,以国家核定标准执行,如遇国家对电价调整时,按调整金额对现行价格进行调整。

5.在经营期间,甲方对商场整体性的促销推广、广告宣传等活动,乙方应给予支持,并分摊相关费用。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所在地各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工商、税费在免税期后,由甲方与税务部门进行统一按户收取。

7.由于乙方商品质量等原因受到任何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交费用如逾期未交,按每日5%的标准交纳滞纳金,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约,收回该商铺,且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商铺相关一切费用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均有权不再续约并无赔偿责任,双方办理完毕场地交接手续,乙方迁出本商场20日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纳费后,在伍日内将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10.乙方进店销售的商品,由甲方商场实行统一收银,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的收银单据,接受甲方监督、并协助管理,所销售货款一律交由甲方指定的收银台收银。乙方不得私收货款、外币或擅自变更售价及拒开、漏开、短开、多开收银单据,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五条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及时结算。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销售商品,每月销售额以甲方收银记录为准,以当月最后一日为结算日。

3.结算日为,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乙方在办理结算前,需交清结算当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乙方需派专人结算,结算人员应持身份证、乙方授权书,如乙方人员有变动,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不予结算。

6.甲乙双方合作终止,乙方在甲方最后一个结算期的销售款项,用于乙方撤场后的售后服务保证金,最后一个结算期结束月后甲方给予乙方结算。

第六条经营场地的管理

1.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严格遵守商场颁行对商户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各监督部门检查,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管理。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自有设备、设施及电力负荷,不得对甲方的结构、设备及其他设施进行改动、挪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拒不接受处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根据经营情况,有权对整体布局进行调整,涉及乙方经营场地发生变动,双方协商后,乙方应予以支持,对不予支持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人员管理

1.合同期内甲方承担乙方营业员的名,其中名营业员由甲方负责招聘,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工资标准为元/人/月,工资发放时间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2.乙方聘用营业员负责商品销售工作。营业员(导购员)进场之前,将个人材料送交甲方人事部门核准备案(携带健康证),乙方营业员系乙方员工,乙方须保证与其聘用人员建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如因乙方违反劳动保护法致使甲方受到牵连、损害时,乙方应付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乙方所聘用营业员的工资、奖金、福利、

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对聘用营业员进行有关商品知识、专有服务技能、技巧的培训,同时也应对接受甲方统一的销售管理、服务规范的培训并按规定的标准交纳培训费用。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租赁面积的产权归甲方,使用权归乙方。在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乙方承租的铺位中进行检查,维修;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过乙方的同意进入乙方承租铺位内进行维修。

2.租赁期间,如乙方违反以下任一款规定,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

(1)合法经营

(2)本商场管理规定的切实履行

(3)应付费用的按时交纳

(4)承租的物业完好无损

3.甲方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有权对经营结构和品类位置进行调整。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爱护商场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照经营,经营中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4.自觉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5.根据市场经营状况及商户营运绩效状况,甲方对整体布局和部分商铺进行调整时,乙方要给予配合并服从。

6.为维护双方共同的长远利益,乙方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阳泉其他市场同类同种商品价格。

7.乙方应向商场提供所售商品的相关证件(卫生许可证,商品鉴定证,商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代理,经销授权书,黄金制品许可证等)。

8.乙方须确保铺位内货品充足,不得闲置。

9.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收银管理,不得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对此次交易进行交易金额的20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予以清退。

10.乙方需保证游乐场设备的安全性,并定期维修和维护,若不慎造成人员损伤等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工程施工

1.乙方在对商位进行装修前,须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手册》,并附装修效果图、施工图、电力照明线路图(标明总用电量)等,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按照装修程序实施;如需在商位内增设隔断等土建工程,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若未经许可擅自增设,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拒不接受处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装修前需交纳施工装修保证金元整,待装修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于两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如有违规,按相应管理规定从中扣除,多退少补。

3.乙方自行对租赁区域进行拆除,拆除内容如下:

①拆除部分的电缆、灯具、玻璃、门、龙骨、穿线管、电线,地板由对方自行拆除以便二次利用,拆除后除电表、玻璃门、电缆、基础照明灯具由我公司工程部回收外,在经得甲方同意后其它物品乙方可自行处理。

②消防用具:烟感、喷淋、监控头、消防栓、不得擅自拆除及更改。如必须进行更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一切工程施工并恢复原状。改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