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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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卷烟,2011年7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从国外进口卷烟1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5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12万元;
(2)将烟叶一批(账面成本为220000元)发给外地一家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加工厂提供辅料一批,加工后直接发给卷烟厂,共收取辅料及加工费82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卷烟厂(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
(3)购进卷烟纸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100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运费,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发票,运费发票注明运费7500元,建设基金500元,装卸费700元,款项已付,货物已入库;
(4)卷烟厂外购一批材料,不含税价款200000元,取得专用发票;其中15%因管理不善被盗;
(5)将上月购进的部分A种烟丝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一批,原进项税额已无法准确确定,已知该批烟丝实际采购成本为18000元,同种等量烟丝的市场售价为37000元;将试产的B种烟丝在某交易会赠送给一烟草企业作推广,账面成本为20000元;
(6)销售A牌卷烟200箱(每标准箱五万支,下同),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125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8100元,并已单独记账;
(7)销售B牌卷烟15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0元;
(8)上月收取的包装A牌卷烟的包装物押金7000元已逾期,包装物未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9)将自产A牌卷烟10箱移送本厂设在本市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出厂销售价每箱12500元,门市部零售价(含税)每箱15000元,门市部本月已售出5箱。(已知消费税适用税率为:进口卷烟关税税率20%;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56%,70元以下的,税率36%,烟丝税率30%,烟丝成本利润率为5%)
(1)
关税=(165+15+12)×20%=38.4(万元)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10000×(165+15+12+38.4)÷(100×250)+0.6]÷(1-36%)=144.94(元)>70元,所以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为56%。
进口卷烟的消费税
=(165+15+12+38.4+100×150÷10000)÷(1-56%)×56%+100×150÷10000
=296.65(万元)
进口卷烟的增值税
=(165+15+12+38.4+100×150÷10000)÷(1-56%)×17%
=89.60(万元)
进口环节缴纳税金合计=38.4+296.65+89.60=424.65(万元)=4246500(元)
业务(2)
委托加工业务进项税=82000×17%=13940(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20000+82000)÷(1-30%)×30%=129428.57(元)
业务(3)
进项税=110000×17%+(7500+500)×7%=19260(元)
业务(4)
可抵扣进项税=200000×17%×(1-15%)=28900(元)
业务(5)
进项税转出=18000×17%=3060(元)
烟丝赠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销项税=20000×(1+5%)÷(1-30%)×17%=5100(元)
消费税=20000×(1+5%)÷(1-30%)×30%=9000(元)
业务(6)
单条售价=12500÷250=50元,小于7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36%
销售A牌卷烟增值税销项税=200×12500×17%=425000(元)
销售A牌卷烟消费税=200×12500×36%+200×150=930000(元)
业务(7)
单条售价=30000÷250=120元,大于7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56%
销售B牌卷烟增值税销项税=150×30000×17%=765000(元)
销售B牌卷烟消费税=150×30000×56%+150×150=2542500(元)
业务(8)
押金逾期不予退还的,并入销售额依法计算征税。
销项税=7000÷(1+17%)×17%=1017.09(元)
消费税=7000÷(1+17%)×36%=2153.85(元)
业务(9)
单条售价=15000÷(1+17%) ÷250=51.28元,小于7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36%销项税=5×15000÷(1+17%)×17%=10897.44(元)
消费税=5×15000÷(1+17%)×36%+5×150=23826.92(元)
综上,本期销项税合计=5100+425000+765000+1017.09+10897.44=1207014.53(元)
可抵扣进项税=896000+13940+19260+28900-3060=955040(元)
应纳增值税=1207014.53-955040=251974.53(元)
本期国内销售应纳消费税合计(不含委托加工业务涉及消费税)
=9000+930000+2542500+2153.85+23826.92=3507480.77(元)
卷烟厂应缴纳的城建税=(251974.53+3507480.77)×7%=263161.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