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风景区旅游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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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目录

文本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2)

第三章规划分区、结构和布局 (3)

第四章游人容量及生态原则 (4)

第五章核心保护区保护规划 (5)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8)

第七章典型景观规划 (9)

第八章风景游赏规划 (11)

第九章游览设施规划 (18)

第十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19)

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 (20)

第十二章市政设施规划 (22)

第十三章消防规划 (22)

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22)

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22)

第十六章分期发展规划 (23)

第十七章外围保护地带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24)

第十九章附则 (26)

附图

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图

规划设计总图

风景游赏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发挥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有效地保护、合理地开发利用与科学地经营管理风景区,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文本适用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及各类用地的保护、土地利用、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文本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图纸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四条本文本涉及指标及其定量数据,是结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特点而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规划年限为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6-2025年;并考虑2025年以后的远景发展。

第二章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六条风景区规划范围面积为21.80平方公里。

第七条风景区定位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是广州市构建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和山水型生态城市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南亚热带植被景观、“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特征,以自然生态保护培育、休闲游览为主要功能,具有丰富历史人文资源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八条风景区发展目标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自身健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发展成为自然生态环境维育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各类基础设施条件优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

社会作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进一步发挥其在城市生态环境调节、市

民休闲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的需要,提高国内外知名度,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第三章规划分区、结构和布局

第九条景区划分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麓湖、飞鹅岭、三台岭、鸣春谷、柯子岭、摩星岭、明珠楼及荷依岭等八个景区。

第十条保护区划分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发展控制区。

第十一条风景区结构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结构由游人结构、用地结构、空间景观结构、职能结构等复合组成。(一)游人结构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未来的客源市场分为三级。一级客源市场为广州市,二级客源市场为珠江三角洲地区,三级客源市场为珠江三角洲以外的国内外其他地区。

(二)用地结构

在保护林地的前提下适当扩大风景游赏用地,同时合理分布风景游赏用地和游览设施用地,适当增加交通与工程用地,不再新增与风景区无关的各类用地。

(三)空间景观结构

整体空间景观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北环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市公园区,以北为森林公园区。南部城市公园以麓湖公园、云台花园、雕塑公园为主体景观,形成麓湖、三台岭、飞鹅岭三个景区。北部森林公园以南亚热带植被、“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主体景观,以南北贯通的车行道路为主线、以若干登山步道为脉络,形成鸣春谷、柯子岭、摩星岭、明珠楼及荷依岭五个景区。

(四)职能结构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职能结构是由风景游赏和旅游设施两个职能系统组成的复合型结构,以景区、景点、景物组成的风景游赏系统为主系统,以游客中心、餐饮、购物等组成的游览设施系统为辅助系统。

第十二条风景区布局

风景区布局包括保护培育布局、风景游赏布局、游览设施布局、基础工程布局等四个方面。(一)保护培育布局:保护培育的核心范围是由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组成的核心保护区(详见核心保护区保护规划)。

核心保护区以外的用地划定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其中:

(1)风景恢复区在现状林地的基础上划定;

(2)风景游览区在核心保护区外围,以现状风景游赏用地为基础划定;

(3)发展控制区根据现状保留的居民社会用地和特殊用地划定。

(二)风景游赏布局

风景游赏形成“一环串七线”的放射型布局结构,“一环”是指中部的环山道路,环山道路沿线是风景区景点最为集中的区域,包括了摩星岭主峰、山顶公园等,在此基础上形成向西山门、云溪生态公园、柯子岭门、南山门、濂泉门、梅花门、东山门放射的七条登山游览线路,在南山门处通过麓景路、麓湖路进一步联系南侧的麓湖景区和飞鹅岭景区。

(三)游览设施布局

游览设施布局结合风景游赏布局及游人分布形成山顶公园、明珠楼、南山门三处各类游览设施较为集中的区域,对一些环境影响较大的餐饮设施集中设置,同时在这三处设置游人中心及其他购物设施,另外沿七条登山线路及其他景点周围散点状设置各种类型的游览设施。(四)基础工程布局

(1)给水规划主要利用市政水源。麓湖景区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摩星岭、鸣春谷景区的供水采用水泵将市政给水分级提升的方式,明珠楼景区采用市政加压供水与自流管引进山上泉水相结合。

(2)各景区污水都要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供电通信设施的布置要尽量不影响景观。(3)充分利用现状供电设施,完善供电系统,明确供电功能和范围。

(4)保留山上现状主要的通讯设施、特殊用地设施和电视微波站,不再新设微波站和扩大现有微波站规模。保留现有微波站向北微波通道。各微波站向南的微波通道逐步取消,向南采用光缆联系。

(5)消防规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重点做好风景区的消防安全布局,设置防火隔离带,加强游客的安全用火宣传和管理,对景点、服务设施进行重点管理,清理景区周边用地的火灾隐患,完善消防供水系统,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对景区的兼职消防人员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购置必要的设备,将其改造成风景区的专职消防队,疏通重要的消防通道,增加消防疏散场地。

第四章游人容量及生态原则

第十三条游人容量

(一)风景区瞬时容量为3.6万人。

(二)风景区日容量为5.3万人。

(三)风景区年容量为1949万人。

第十四条生态分区

风景区划分为有利区、稳定区和不利区三个生态分区类型。具体划分及其措施如下:(一)生态有利区:将景区内森林植被发育良好,环境宜人,受人为因素干扰较小的区域划为生态有利区。这部分区域包括:摩星岭景区内从山庄旅舍后山集水区向东北至摩星岭东南坡一带;鸣春谷景区内白云晚望、蒲涧濂泉一带;明珠楼景区内黄婆洞水库周围与孖髻岭一带;麓湖景区内大鸿鹄一带;荷依岭景区内上、下坑水库周围区域。对于生态有利区,以保持现有自然状态为主,对于新的开发利用需规定人为压力的限度,根据需要确定自然保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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