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兴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批复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监会关于兴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

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

【发文字号】保监许可[2016]134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28

【实施日期】2016.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保监会关于兴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1345号)

兴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一、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