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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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旗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盟农牧局《2019 年XX盟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作业面积任务及补助资金投入
2019年,XXX旗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任务为52万亩,为确保任务完成,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25万元,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面积25万亩(不含苗期深松作业)。
二、实施区域及作业机组确定原则
(一)实施区域确定原则
各苏木镇政府(场)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与旗农机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试点作业地块及规模。原则如下:1.以中部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选区域内适宜深松面积大,且认识程度较高的嘎查艾里;
2.区域内优先考虑具备社会化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好的嘎查艾里;
3.优先选择土地相对集中连片、田面平整,适合大型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的地块(坚决杜绝在沙土地、坡耕地等不易深松的地块上落实深松作业任务);
4.重点考虑2017、2018年没有开展过深松整地作业的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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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艾里;
5.加大对贫困嘎查的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深度贫困嘎查。
(二)作业机组选定原则
选定深松作业机组要以“农机合作社为主,农机大户为补”的原则,具体选定原则为:
1.首先安排装备实力较强、建设比较规范、经营效益较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
2.优先选择配备有大马力拖拉机、大型深松机及深松联合整地机的机组;
3.优先考虑承担过类似项目,有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经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大户。
三、面积任务及试点补助资金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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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试点补助分配任务不是一成不变,将视实际贯彻落实、作业质量和进度等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动态管理。
四、作业模式、作业机械及作业质量要求
(一)作业模式要求
1.单一深松整地作业
2.深松整地联合作业
(1)深松+旋耕作业
(2)深松+灭茬+旋耕作业
(3)深松+其它多项复式作业等
3.同一地块实行隔两年深松一次
(二)作业机具要求
1.承担深松补助试点作业任务的拖拉机必须是在旗农机主管部门注册的牌照和行驶证。
2.参与深松补助试点作业的深松机必须是正规企业生产且通过省级以上农机鉴定部门鉴定的产品(即有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书)。
3.深松深度可自行调节的深松机不能作为试点补助深松作业机具。
(三)作业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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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其中补助试点作业深度必须达到30厘米以上,作业后地块田面平整,深浅一致,深松间距小于60厘米,凿(铲)间隔一致,无漏耕。
五、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要以“谁实际经营土地、谁实际深松整地、谁实际享受补助”的原则。旗属试点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
(二)补助标准
1.深松试点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最高为25元/亩。
2.要严格控制补助试点面积,超出补助面积部分不给予补助。
六、试点工作程序
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自愿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大户向旗农机推广站提出承担深松作业申请,经旗农机推广站审核后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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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旗农机主管部门。再由旗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承担深松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后选定深松作业队伍。
(二)公布作业机组信息
坚持“先公示,后作业”的原则。
被选定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户登记备案后深松机组相关信息保证在待作业的嘎查(场)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后方可作业。
承担深松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户必须与旗农机推广站签订作业质量、责任义务等承诺书,承诺书由旗农机主管部门自行编制。
(三)安装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及调试校准
用于试点作业的深松作业机组必须配备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旗农机推广站要严格把关,安装、调试校准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指导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户与设备安装企业签订设备安装、调试校准、售后服务等保障协议,使设备安装企业保证及时做好已安装使用终端设备的检修保养、更新更换工作。同时农机推广站与设备企业也签订有关平台监管服务、运行维护、数据保存等要求的协议。
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调试校准时,必须有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户、远程监测设备企业、旗农机推广站三方同在。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调试校准完成后,三方现场对农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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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或农机户的终端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填写“深松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附件3)。若试点旗农机推广站监管人员不在场,终端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或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户一律不得私自安装、调试终端设备,否则作业面积不计入补助面积。
(四)开展深松作业
坚持“先签订合同,后作业服务”的原则。
土地经营者自主雇用已公布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户为其提供深松作业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阻挠或影响土地经营者的自主选择机组权)。土地经营者和作业机组,双方应签订《深松作业合同》(附件1)的前提下开始深松作业。
机手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远程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并根据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机组状态和作业深度,保证作业质量;作业机手与土地经营者双方要在深松作业完成后及时填写《深松作业单》(附件4);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户应及时对《深松作业单》进行核对汇总并与作业合同一并上报旗农机推广站。
(五)作业质量与面积抽查复核
1.作业质量与面积人工抽查。旗农机推广站要在深松作业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人工抽查,对参与试点作业的机组,实行人工抽查全覆盖,对作业质量不稳定及在无信号区作业的机组要增加抽查频次,并填写《人工抽查记录表》(附件5)。人工抽查在“远程监测合格地块”进行,如人工抽查深度合格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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