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项目_招商代理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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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项目
招商代理合作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开发的帝景广场项目
全程招商代理及后期营运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并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策划及代理物业
1、项目地址:
2、代理范围:广场前期策划、招商和运营(具体面积以发展商最后核定面积为准)。
二、策划及代理期限
招商代理合同期自乙方人员全部进场之日起开始,代理期为五年;
三、策划及代理形式
1、由乙方项目专案小组(不少于4人)现场办公,为甲方提供前期策划、招商和运营工作,采用由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月费(项目专案小组基本工资)和根据招商业绩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的形式。
2、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专业知识及顾问意见,并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在招商代理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均须事先征求甲方意见,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因招商工作的需要,乙方需进行异地招商,乙方于事前报甲方审批后由甲方报销异地差旅费用(异地差旅费报销标准另行制定)。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权责: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以确保策划、招商以代理工作的合法性以及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招商方案执行,确保工程进度,在各个招商阶段按照相应的条件进行必要的工作配合和相应的广告投入;甲方负责招商处现场清理、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在乙方进驻现场7天之前完成,招商处的水电费、市内固定电话费全部由甲方支付(若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浪费水电的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发现有打声讯台电话情况,按所发生费用的10倍进行处罚)。
1.3为保障乙方有效地开展工作,甲方须委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和协调。
1.4在乙方的配合下,甲方委派专人办理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书》收取客户购房定金等各项手续。
1.5甲方监督招商现场、项目区的日常管理,负责招商处及设施的保护、保养工作,并支付招商处保安人员及保洁人员的工资。
1.6甲方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商场的物业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
1.7在招商过程中,因乙方派出的管理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并有权向乙方追讨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1.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就相关问题要求乙方提供相关建议与方案,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招商条件。
2.乙方权责:
2.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整体前期策划及招商、实施工作。负责制定项目的总体宣传策略、招商策略和各阶段执行方案,制定项目招商租赁体系的组建方案,并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1)提供市场分析、业态分析、商家分析
(2)提供商场招商策划方案及执行方案
(3)提供商场装修建议
(4)提供商铺装修建议
(5)提供租金条款拟定方案
(6)制定租赁文件
(7)负责协助广告公司制定推广计划、费用预算及宣传推广等具体管理和执行工作;
(8)提交项目的经营建议
(9)物色适合商户
(10)与客户磋商及协商
(11)与客户定期沟通及协调解决问题
(12)本项目现场包装建议
(13)本项目的租赁分析建议
(14)开业筹备方案
(15)本项目租赁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建议
2.2乙方专案组人员由不少于4人组成,乙方可根据招商各阶段的实际需要灵活安排调配专案组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假,但保证在前期市调、招商筹备、开盘业等重要工作节点配备不少于4个专案组人员在项目现场从事招商管理工作;乙方将根据招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另行招聘部分营销团队工作人员(该部分团队工作人员基本工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具体时间和人员数量,双方协调落实。
2.3乙方提交详细的关于商场细分定位、业态组合、商家类型、商家档次以及商铺租金、优惠条件、交铺标准等方案,以及《意向登记书》、《商铺认租书》、《商铺租赁合同》等业务性文件交予甲方,经甲乙双方讨论确定后作为对外招商的规范性文件。
2.4由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根据上述确定的招商条件开展招商工作,包括现场驻点招商和异地招商,但异地驻点招商方案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执行。
2.5签订合同后的商家,由乙方协助甲方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其交铺、工程整改、进场装修、办证、水电安装、开业等各方面租后工作,并负责跟进客户、督促客户按期交纳款项。
2、6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该项目的招商,使现场招商、工作有序进行。
2、7以甲方利益为基础,以市场实际情况为依据,由乙方协助商家与甲方签署进驻该项目的协议书及正式合同。
2.8乙方专案组人员人员须相对稳定,乙方若有人员调整及变动,须提前一周知会甲方。
2.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客户资料、招商状况以及其他甲方明确规定不可外泄的资料向外界透露。
2.10乙方负责策划招商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协助甲方设计和制作广告、招商书、录影带、新闻稿、报纸广告所需资料和文件。
2.11乙方须对本项目所出具的一切宣传工具、资料(折页、报版广告)等的设计、印刷制作等进行审核及提出相应建议,并对样板区、招商处的设计装修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可行性方案。在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成果与资料内容有异议时,有义务修改、完善。
2.12乙方于每月最后一周向甲方提交招商报告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五、月费、招商佣金及其支付
(一)月费:
1、签定本合同后,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3 万元整(大写元),作为乙方项目专案组人员开展策划及招商工作的基本工资。
2、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第一笔月费,以后于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月费。
(二)招商佣金:
1、两个月租金作为佣金
2、乙方收取代理费的月租金须按照合同正常月租金来计算,免租及优惠租金不能用于计算的依据。
3、结算时间:每个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供月度招商报告,并向甲方提出招商佣金支付申请报告。甲方应于核准完业绩单后次月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佣金。
4、若客户交清租赁保证金后毁约,所没收的保证金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分成。
(三)其他事项:
1、营销推广费用预算不少于招商总额的三个月租金之和计算,营销推广费用主要为广告整体代理费用资料的设计制作以及广告发布、推广活动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