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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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事故案例分析

运输事故案例:

2000 年6 月13 日3 时45 分,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龙班由于7069 号卡车刹车油管断裂着火,发生前车溜车撞后车,造成一起运输死亡事故,死亡 1 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发生地点:1300 至1360 运输坡道

事故类别:运输事故性质:责任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死者简况:狄某,40 岁,卡车司机,入矿前安全培训

一、事故经过简况

2000 年6 月13 日夜班,采矿部龙班工人景志刚驾7069 号卡车在采场1739 号电铲装车往1360 土场排土作业,工作至凌晨 3 点45 分,该车在1300 至1360 运输坡道处,由于刹车油管断裂,造成发动机突然起火。景志刚见状立即按下驾驶室内卡车发动机自动灭火器装置并熄火,同时急忙下车提一具手提式灭火器进一步灭火(当时火几乎扑灭)。在提取第二具灭火器时,车开始向后溜滑。此时景志刚一边追车,一边喊叫,并用手电筒光亮示意后车避开危险。跟在其后运行的7027 号卡车司机狄某见前车溜行过来,便采取躲开措施倒车。当景志刚追上溜车见后车被撞,急忙爬上7027 号卡车驾驶室抢救司机,受伤司机狄某终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7069 号卡车发动机左侧一根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导致前后刹车压力释放,造成前车溜车撞后车(运输大卡车向后车溜72 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7027 号卡车司机载货运行至1300 坡道中,由于驾驶经验不足,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发现前车溜过来,判断失误,是造成事故

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1300 至1360 运输坡道路面局部不平整,路面有岩石块,7069 号卡车溜车中左轮辗压而改变方向,是造成事故的环境原因。

2、7069 号卡车发动机左侧一根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液压油雾喷至

发动机机体上而起火,7069 号卡车司机在坡道上未按规程停放灭火,从而溜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行为原因。

3、7069 号卡车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前后刹车压力释放并溜车,该卡车带“病”运转,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设备缺陷原因。

三、事故责任和处理

(一)狄某驾车见前车着火向后溜车,判断失误,采取躲避措施不当,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因其死亡不予追究。

(二)当班1739 铲组工长,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道路障碍物清理不及时,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予以撤销工长职务,并扣罚其四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3000 元。

(三)龙班值班经理、总工长,平时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对本次事故有一定责任。分别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同时免去龙班值班经理的职务,免去龙班总工长的职务。

(四)部门副经理、工会副主席,对本次事故负有安全教育不够的责任。扣罚各自当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800 元。

(五)部门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经理,对安全工作抓得不严不细,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扣罚其各自两个月(6、7)安全奖及浮动工资。

(六)7069 号卡车司机虽在本次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

任,但在此次事故中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予以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并退回劳务公司。

(七)根据平煤安字[96]第176 号《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全奖惩

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扣罚采矿部当月浮动工资总额 4 万元。

(八)给予分管采矿部工作副总经理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和当月浮动工资1000 元。

(九)给予其他10 名矿领导成员分别扣罚600 元或500 元的处理。

四、防范措施

(一)对所有卡车的刹车油管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发现问题或超期服役,立即更换。

(二)对所有的卡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对所有的运输干道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塌方事故案例:

一、事故采石场基本情况

(一)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是以开采建材石灰岩而成立的非煤矿山企业,位于恩施市舞阳办事处窑湾居委会翁家湾公媳坡。该采石场始建于2002 年7 月,由原州委办公室干部杨勤儒自2002 年 6 月8 日申请采矿手续,经逐级按程序上报。2002 年7 月23 日,恩施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22801021006-6),杨即组织生产。2003 年4月杨勤儒与贺孝友达成协议,于2003 年4月26 日将该采石场转让给贺孝友,依法办理了相关转让手续。恩施市国土资源局在核发采矿许可证时,未对该采石场设计正规的开采方案,贺孝友成立了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并任法人代表,同时申办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2280100320066)、安全合格证(证号恩施市安监矿字舞2003 第 1 号)、工商营业执照(证号4225012000233)等三证,缺税务登记证。

(二)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贺孝友:男,46 岁,初中文化程度,恩施市舞阳办事处窑湾居委会翁家湾组人,任恩施市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十三项目经理部经理。

(三)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 万元,拥有 4 台打砂机、1 台破碎机。该公司拥有职工26人,实行分班作业.其中管理人员 5 名,工人21 名。安全员兼开票员谭兴元,生产负责人兼接待员许祥富,爆破员田祥孟,出纳员周祥春。

该公司开办的采石场开采的岩层为二叠系嘉陵江组深灰色、紫红色层板状灰岩,细晶结构.层位稳定,产状320 度,倾角38 度。设计年产量 1.0 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 3 年。采石场无正规开采设计方案,未按《乡镇露天矿(场)安全生产规定》实施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为露天逆向掏采,作业面伞檐岩体隐患突出。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03 年1l 月19 日,舞阳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吴长国所长到采石场检查,仅口头对违规掏采进行了制止,没有强制其停产整改。2003 年11 月22 日上午8 时许,生产技术负责人许祥富安排翁远江(翁为带班班长)等 5 名工人作业,要求先将21 日放炮后上面松动的石头排除后再开始作业,翁未听从生产技术负责人的安排,就开始在底部作业.许也未加以于涉。这 5 名工人具体分工为:李正祥用铁锤锤石头,翁远江、周远再往板车上装石头,杜宗平、谭世才用板车往碎石机边转运石头,另外两名工人张胜权、张胜财在砂机旁打碎石。生产作业进行到10 时50 分左右,张胜权突然看见采石场右北角顶部往下掉泥块,与此同时,采石场右北角掉泥块旁的伞檐岩体及周围岩石随即垮落,李正祥迅速跑到采石场右边坎上,杜宗平向外跑到砂机边,这 2 人撤离即时没有受伤;翁远江、谭世才刚开始往外跑就被垮落的岩石当场砸死;周远再仅向外跑2m 多就被垮落的岩石击中背部当即倒地,送州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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