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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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
寿土拍字(2005-4)
拍卖人,甲方,:寿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竞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于2005年6月28 日在甲方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上~经过公开竞价~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如下成交确认书。
一、拍卖成交的是山东千榕家纺有限公司地块~该宗地位于寿光市渤海路以东~新兴街以南,圣城街以北,具体位置见附图,。该宗地统一规划、整体拍卖、分期付款。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方案一:若建设多层建筑~则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4?容积率?6~绿地率及其它规划设计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方案二:若建设高层建筑~则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为10.0左右~绿地率及其它规划设计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乙方可以从方案一、二中任选一个方案进行规划设计~但必须经当地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宗地土地总面积为15822.7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
万元,大11816平方米~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写 ,。
二、乙方对拍卖文件、拍卖地块和本次拍卖全过程无异议。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权及该宗地在开发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权~拍卖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到各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除劳动保险外~不再交纳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性质的经营性收费如测量、监理、设计、评估等费用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一半在标的外收取。
四、付款方式:
第一期:拍卖成交后~乙方所交人民币5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动全额抵顶等额地价款~同时~乙方必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向甲方再交人民币1500万元地价款和成交价款3%的契税及成交价款0.5%的拍卖佣金。契税和佣金均在地价款外另行支付。
第二期:乙方必须在2005年9月30日前向甲方交纳地价款人民币500万元。
第三期:乙方必须在2005年12月30日前向甲方交清全部剩余成交价款。
五、乙方应按照拍卖方案中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不允许随意调整规划,如确需调整规划设计~必须在原规划用途和格局不变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局部调整~但必须经过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市政府承诺在2005年12 月30日前及时拆迁~并清理地上附着物~在乙方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契税和佣金后~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契税和佣金后~凭土地拍卖有关文件以及以上税费单据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等。
七、本确认书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须严格遵照执行。
八、本确认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三份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确认书于2005年6月28 日在本次拍卖会上签订。
十、本确认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执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OO五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