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协议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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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商引资协议书

(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日期:

招商引资协议书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实现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产业,重点保护乙方在投资的合法利益,受甲方诚挚邀请,经过乙方对甲方投资环境实地考察,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现就乙方在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人:。

(三)项目规模:总投资万元人民币,投资密度:。(项目共分期,一期投资万元人民币,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内投入项目)。注册资金万元。项目开发计划:。

(四)生产能力:;项目产能达。

(五)税金和就业:全部达产后,年实现收入将达亿元,年利润将达万元,年缴税金将达万元。项目投产后,可提供个就业岗位。

(六)项目建设期:项目将从年月开工建设,于年月竣工,年月投产。

(七)建设内容:。

(八)经营期限:年。

(九)乙方应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税收、统计关系等均应在甲方管辖区发生。

(十)支持性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

1. 。

2. 。

3. 。

二、项目地址及土地使用

(一)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项目用地挂牌出让程序并依法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拍挂程序于甲方辖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土地约亩(具体面积以供地红线为准)作为项目开发运营的场地。甲方将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项目建设用地期限:以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的期限为准。

(四)自年月日起,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相关部门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项目土地使用费的收取标准按规定相应调整的,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五)未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将项目土地转让。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

(六)如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且无需对乙方进行补偿:

1.本协议签订月内乙方仍未按本协议约定投入资金的;

2.本协议签订且乙方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之日起月内乙方仍未按开发建设项目用地的;

3.乙方未按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纳土地出让金的。

4.乙方存在任何欺诈和虚假承诺的情况。

(七)项目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协议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项目土地,须在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交续期申请,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后,须续签土地使用合同后方可使用。

(八)除发生自然的不可抗力外,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关部门有权无偿收回项目土地使用权。

1.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费,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支付达日;

2.在项目土地上超过两年不进行投资建设;

3.三年内,项目土地面积的开发不到%,或投资比例占总投资比例不到%;

4. 。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将派专人向乙方介绍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帮助乙方尽快了解项目所在地情况。

(二)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甲方作为对口联系单位,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前期立项、申报、选址、土地使用许可证手续、项目公司注册登记等手续、消防、环保等基建前期手续等审批工作。

(三)负责协调办理征地补偿、民居搬迁、安置等工作。

(四)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用水、用电工作。

(五)协助办理乙方涉外人才及其直系亲属的居留手续、出入境手续,优先安排乙方涉外人才的子女入学事宜。

(六)协助乙方享有本项目所在地所具备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七)其他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认同甲方的投资环境条件和优惠政策,同意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兴建项目。负责在甲方辖区内总投资人民币万元(大写:)兴建协议约定项目。本项目自年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个月。

(二)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须服从规划,规划方案需报规划局等部门批准,如果遇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调整,乙方应服从调整。

(三)乙方需保证在年月前完成资本注册,并在年月投入万元到公司帐户,剩余款项按约定日期一次或是分期投入,确保资金投入渠道畅通,项目生产按期投入运行。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

(五)乙方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自用设施的建设。

(六)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工建设,乙方保证项目不迟于年月竣工,保证项目不迟于年月投产。

(七)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政府检查,服从政府管理。

(八)服从甲方管理,注重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支持甲方统计工作。

(九)乙方生产的产品或服务须以当地注册公司的名义出口或销售。

(十)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十一)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和本协议约定达到预期目标,导致本协议终止的,该宗地地面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归甲方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十二)其他责任:。

五、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的投资除享受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人民政府及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政策。

(二)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或当地优惠政策),甲方免除乙方第一年至第年的级(省/市/区)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即:城市建设配套费、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占用费、)。

(三)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或当地优惠政策),如乙方达到标准,由级财政按标准给予乙方政策优惠或奖励。

(四)按照人民政府批准的招商引资知识产权优惠政策(具体条款),在乙方取得,给予乙方相应的政策优惠或奖励。

(五)其他政策优惠:。

六、其他条款: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以其他书面形式附于本协议项下,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于政策变更导致协议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的,本协议内容作相应调整。

(二)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6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赔偿责任。

(三)甲、乙双方对本投资协议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对外进行公开或泄密。

(四)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关调解机构主持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有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

(六)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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