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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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

责任清单

根据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6 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突出重点

(一)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

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兵团化排查,逐乡镇集中排查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洗浴场所,重点整治场所合法经营、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安全用电、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

完成时限:3-4 月;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

2.开展易燃易爆单位、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整治安全布局、行政许可、建筑安全、物品生产储存、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培训等方面的问题,逐一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完成时限:5 月18 日-6 月12 日;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中石油洛阳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洛阳石油

分公司

3.开展“三合一”场所、老旧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发动基层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线、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在弱势群体场所、居民家庭,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年内全区安装不少于240 个。

完成时限:5-6 月;责任单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4.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 万平方米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 号)要求,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以及前期排查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排查和“回头看”活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完成时限:6 月13 日-30 日;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人防办

5.开展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超高层建筑

(高度超过100 米)和高层公共建筑逐个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完成时限:7 月1 日-31 日;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6.开展“五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分别由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排查养老院、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对2015 年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完成时限:9-10 月;责任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区公安分局

7.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整治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巡查检查、夜间安全疏散、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完成时限:11-12 月;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场发

展中心

(二)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1.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意见。

完成时限:9 月;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2.从严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宣传力度,推进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着力解决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整治

开展彩钢板建筑“回头看”行动。结合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照前期发现隐患进行复查,努力消除存量、不增新量。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

1.进行行业移交督办。对前期遗留的重大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逐一进行移交督办。

完成时限:4 月;责任单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 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用足用好关停、查封、行政拘留等手段,强力督促隐患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3.提请区管委会新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结合各项消

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督促销案。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二、补齐短板

(一)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1.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调研。全面掌握乡镇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日常管理运行、消防经费保障等情况,查找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措施。

完成时限:4 月;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

2.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协调市综治办出台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完成时限:6 月;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

3.推进乡镇消防管理组织建设。落实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 号),探索乡镇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年内乡镇街道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完成时限:12 月;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

4.开展基层消防管理人员消防业务培训。成立消防讲师

团,到各地开展乡镇街道消防专管员、社区行政村“一长三员”(网格长,协管员、监督员和联络员)全面培训。

完成时限:6 月;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

5.提高乡镇消防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数字网格化消防管理平台和手机APP 终端。

完成时限:8 月;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加快消防站及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六部委文件精神,在人员密集区、商业密集区和老旧城区布点建设小型消防站。

完成时限:12月;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土地规划局、区财政局

2.加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范畴。开展消防规划编制专项检查,年内各乡镇完成修编工作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

完成时限:12 月;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区土地规划局

3.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加快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推动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水源,年内全区新建、补建市政消火栓150个。

完成时限:12 月;责任单位:区开发建设工程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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