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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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广电工信各有一本难念的经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的三网融合概念在1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后离现实渐行渐近,然而之前为之博弈了多年的广电、工信两大部门,面对豁然开朗的局势,却显得一下子无法适应。

虽然国务院对于三网融合确立了“先易后难、先试点再推广”的分步走原则,但记者在

采访中却发现,无论是分散的广电运营商,还是财大气粗的电信运营商,似乎都并未做好三网融合试点的心理准备。

那份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名单据说由工信部单方面圈定,而未获得广电总局方面的认可。而事实上,广电内部其实对于三网融合的试点并不感冒,因为试点对于分散的广电运营商并没有太大的推广示范意义。

不过,三网融合却给处于相对劣势的广电提供了最后的喘息空间。

在“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一直处在风口浪尖,是“保守”、“落后”的代名词。广电封闭的管理体制和分层区域垄断的市场结构,被认为是三网融合的障碍。

在感受到了来自电信网、互联网强有力竞争的压力后,广电内部已经将三网融合作为了其内部改革的契机。在三网融合文件下发前后,广电积极推进CMMB,与科技部联合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央视早已在筹备中国国家网络电视台,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资本运作不断。

而在2012年前的这个试点期,广电总局已经在筹划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作为有线电视网络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显然广电希望在三网融合正式推广前通过内部整合形成自己的全程全网“3+1”(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有线)的全业务竞争格局。

然而广电总局“安内”行动的难度依然很大,前面十多年的省网整合至今只完成了1/3,要想用不到三年时间来完成剩余的整合,其难度可想而知。

有人建议,广电应先厘清有线电视的公益性、政治性、文化性与经营性,通过政策及财政对前三个属性予以保障,与电信进行双向进入乃至形成适度竞争的应该只是其“经营性”部分。

虽然广电的经营性业务一缺资金二缺市场运作经验,但广电依然将保持着对内容的播控权,这让对内容制作和传输一直心存觊觎的电信运营商也感到非常头痛。新年伊始,广西14地市IPTV被广电总局紧急叫停,已经让电信运营商感到了三网融合实际操作的难度。

显然在三网融合面前,无论广电还是电信,都各有一本难念的经。三网融合的三年试点期,双方将如何“各显神通”来打造行业新格局呢?

按照歌华有线副总经理罗小布的说法,三网融合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不是部门之间的利益重组,显然未来的格局还要由国家战略来决定,而广电、电信为部门利益进行的布局和利益博弈可能会成为无用功。

“广西事件”触动三网融合深层矛盾

o【流媒体网】摘要:2010年,“广西事件”格外引起媒体关注,原因很简单,国务院已经决定加速推进三网融合,但在实际操作上依然融而难合。“广西事件”

虽然是两个部门的利益之争,而其触动的核心,则是管理体制上的深层矛盾。这个矛盾主要表现是:市场准入管理权的严重失衡。

2010年,“广西事件”格外引起媒体关注,原因很简单,国务院已经决定加速推进三网融合,但在实际操作上依然融而难合。“广西事件”虽然是两个部门的利益之争,而其触动的核心,则是管理体制上的深层矛盾。这个矛盾主要表现是:市场准入管理权的严重失衡。

目前,国内IPTV市场准入由三个部门控制,即:广电部门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文化部门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信部的《ICP证》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四证缺一不可,事业上,目前能把四证办齐的,第一批只有上海文广、央视国际、南方广电传媒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都是广电的嫡系。后来又批了三家,杭州华数和江苏电视台也是广电系,另外一家是北京华夏安业科技有限公司,不知什么背景。在全国范围内,只有这七家公司可以经营IPTV,其中六家是广电系的。

广电部的最高长官王太华明确表示:无论由谁来传输和制造内容,播出和审查必须广电负责。这就意味着,要进入IPTV市场,最终决定权握在广电部手中。在这样一种管理体制下,“广电优先”就会变成事实上的“广电独断”。

运动员不能成为裁判员,这是竞技场上的基本规则。从IPTV的未来发展大计出发,经营IPTV,不能由广电一家说了算。如果不能从管理体制上取得突破,三网融合只能是空谈而已。

在美国的IPTV市场上,有线电视、互联网公司、电信公司同台竞争,公平而合理,促进了内容不断丰富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且,为IPTV服务的技术研发也相当活跃,从硬件整合到软件操作,都上升到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时期。

不能否认,中美两国的意识形态不同,作为意识形态重要载体之一的电视传媒,不会轻易放开。但是,三网融合事关整个国家信息化的未来,就像网络电话准入不能由电信一家控制一样,网络电视的准入也不能由广电独家垄断,否则,我国信息化的进程将受到严重阻碍。

“三网融合”需警惕广电内部被瓦解

背景

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三网融合。1月21日,国务院签发了关于三网融合的“国发5号文”,这是一份仅传达到一定层级的内部文件。2月9日,工信部、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推进三网融合相关工作答记者问,披露了5号文中的一些细则。

对此,笔者曾在第一时间对新政做过不甚成熟的解读,随后通过一周的交流与思考,发布了《三网融合的再思考》。不论各方如何看法,笔者依然坚信这对有线行业而言是非常好的机遇,这个行业目前的生存状况已经触底,而且外力会比内因更起作用,此外目前市场竞争的主体是三大电信运营商,广电只是一个配角。

看到一篇文章,颇为赞同。“广电成长为有竞争力市场主体的速度,就是三网融合实现的速度。”“如果三网融合的推进不经心地把广电毁掉,其损失不可估量。”该文同时认为,“电信与广电的关系应以竞争为主、合作为副。”

据了解,很多地方的广电部门提出了要求成为试点的申请。作为弱势的一方积极要求成为“双向进入”的试点,这样的“自信”甚至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在了解了一些情况之后,笔者感到需要给我们的行业敲一敲警钟。

警惕广电内部被瓦解

我们中广互联的主编吴纯勇此前撰文指出,针对此次三网融合新政策方案,如果仅仅站在中国有线行业的发展还是不够全面的、系统的,作为这样一个关乎中国广电系统未来发展的新政策,不仅仅是网络层面的竞争,而应该站在全国广电系统整个角度来通盘考虑。在未来五年的试点过程中,全国广电系统(如,广电管理机构、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等)唯有举全系统之力,方能共进退、齐发展。

这一看法是非常深刻的,尤其在网台分离、制播分离的形势下。同时,IPTV、网络视频、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也纷纷与电视台合作,取得电视内容资源甚至直播的授权,更具诱惑力的是他们是给电视台付费,而不像有线网络那样向电视台收落地费。广电如果缺乏一致的应对策略,让有线独上西楼,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意味。

流媒体网的灯少撰文认为,2010年之后的后广电时代,我们谈及广电,要分清其究竟是电视台、有线公司还是传媒公司,其虽然同属于广电体系,但在整和新媒体的发展中已经处于一种完全的竞合之态,而这也构成了2010年后整个新煤体产业跌宕起伏的源泉。

不仅是网络与内容的关系,有线、地面、直播星的产业布局与分工,都应该随着三网融合的大政方针而调整统一的规划。我们面临的是生存问题,而不是发展问题。

警惕试点使有线网更加分散

据说试点以城市为主,据说很多地方的广电纷纷要求成为试点。这意味着什么?

众所周知,有线网络是条块分割的,不像电信那样全国一体。

电信在一个城市试出来的经验,可以推广到全国范围,有线呢?

弱势的广电在试点的申请上如此积极,多半都是期望借此拿到地方政府的政策、资源甚至资金,这些出发点难免短视。同时,地方广电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各地政府往往主导了当地的试点方向与模式,而这些方向与模式很难保证与整个广电行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毕竟,地方政府有自己的考核体系与指标任务。

这样分析下来,试点模式很可能五花八门,而且会令广电下一步的统一运营变得更加遥不可期,有线网络变得更加的分散。

警惕试点目的模糊不清

对国家而言,文件里写得很清楚,通过试点要“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据说不久前广电举办了内部会议,议题之一是讨论成为试点的条件。如果这一讨论是为了平衡因为试点申报城市众多的问题,那真的很可怕。

试点应该试什么,必须要有全盘的部署。比如,哪个城市试网络接入技术,到底采用CMTS 还是EoC?哪个城市去试VoIP业务的可行性?哪个城市去试构建IDC后的互联网接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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