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静海汇才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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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津价费[2008]229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09.04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静海汇才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费〔2008〕229号)
静海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天津市汇才学校初中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静价 [2008]14号)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市物价局、市教委、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津价费[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