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相机使用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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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相机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数码照相机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司资产部损坏、不流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相机使用及管理者。
第三条责任部门
1、数码相机由设备/安全科科长负责日常保管;
2、主要职责: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和程序借用相机,并建立借用登记、归还销号制度。
第四条使用和保管
(一)相机使用
1、数码相机仅限于在公司内部使用,用于收集日常工作图片。如:生产运行情况、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网站建设、简报等;
2、所领用相机,限于借用者本人使用。
(二)日常保管
1、所领用相机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办法。管理者、使用者要对公司负责,
平时加强对相机及其配件的保管、保养工作,做好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数码相机保持良好的
使用状态,以延长使用寿命;
2、相机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五条程序要求
(一)借用手续
1、借出前,对基本操作进行培训,以保证能正确操作;
2、各部门借用公司数码相机,必须按规定到管理人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3、借用人借用相机时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登记人应及时登记,避免责任不
清;
4、借用结束后,借用人应及时将照相机交回保管人处,经保管人员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由保
管人员做借物注销;
5、除特殊情况外,相机均应由借用者本人来履行借用、交回手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6、如相机有损坏或丢失,借用人应及时向保管人员报告,并说明情况,公司将视具体情况酌情进行
数码相机借用登记表
相机名称: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