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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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复习资料
1.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的处理:
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是指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表示异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而退出公司的权利。
依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异议股东可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的情形有: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依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2.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违反此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又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3.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是专利法保护的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
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假冒专利的行为也可以被认为是专利侵权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行为,要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同时,要排除不视为侵权的使用、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的强制推广应用等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专利侵权行为者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企业,或者企业之间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或通过合同等方式,使一个企业能够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另一个企业。
经营者集中的形式:
(1)经营者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根据相关法律合并为一家企业的法律行为。经营者合并其实就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