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场馆运营管理的十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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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经济包括会议经济、展览经济、奖励旅游经济、大型活动经济四大板块,简称MICEE经济,M(meeting):代表公司会议;I(incentive tour)代表奖励旅游;C(convention)代表协会与社团组织的会议;E(exhibition or exposition)代表展览会;E(event)代表节事活动。

展览场馆运营管理的十种模式

如果我们把展览场馆运营管理做一个矩阵分析,就能够大致得出10种运营管理模式。

模式A为“民有民营的纯场馆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只允许场馆所有者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不能从事自办展,从而为更多的会展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如法国的私人展览场馆就采取这种模式。

模式B为“民有民营的场馆经营与自办展结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场馆所有者不仅可以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且还能从事自办展,这样就为展览场馆提供了更多盈利或减少亏损的机会。如德国的许多私人展览场馆就采取这种模式。

模式C为“民营公助的纯场馆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只允许场馆所有者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不能从事自办展。但这些私人展览场馆可以从民间和政府财政收入中获得相应的补助和津贴,这些补助和津贴虽然不多,但也能为展览场馆减少部分经营风险,从而为其盈利创造条件。如英国的展览场馆就采取这种模式。

模式D为“民营公助的场馆经营与自办展结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场馆所有者不仅可以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且还能从事自办展。不仅如此,展览场馆还可以从民间和政府财政收入中获得相应的补助和津贴,这些补助和津贴虽然不多,但也能为展览场馆减少部分经营风险,从而为其盈利创造条件。如意大利的展览场馆就采取这种模式。

模式E为“公有国营的纯场馆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只允许场馆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不能从事自办展。在经营的过程中,展览场馆经营公司的盈利与亏损都由政府承担,当然,经营活动和定价也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说了算。

模式F为“公有国营的场馆经营与自办展结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场馆不仅可以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且还能从事自办展。在经营的过程中,展览场馆经营公司的盈利与亏损都由政府承担。

模式G为“公有托管的纯场馆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只允许场馆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不能从事自办展。在经营的过程中,政府并不直接经营和管理,而是委托一个专业委员会来从事管理和监督,这也被称为“委员会管理模式”。如美国麦考米克展览馆就采取委员会管理模式。

模式H为“公有托管的场馆经营与自办展结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场馆不仅可以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且还能从事自办展。在经营的过程中,政府并不直接经营和管理,而是委托一个专业委员会来从事管

理和监督,委员会对政府和议会负责。

模式I为“公有民营的纯场馆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只允许场馆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不能从事自办展。在经营的过程中,政府以公开招投的方式选择民营企业对展览场馆进行经营,目标根据需要来确定,这些目标可以是减亏目标,也可以是政府委托的其他公益展览活动目标。这种经营管理模式目前应用的比较广泛,其好处是政府可以缩减大量隐性和不可预知成本开支。如美国有的展览场馆就是采取这种模式。

模式L为“公有民营的场馆经营与自办展结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场馆不仅可以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且还能从事自办展。在经营的过程中,政府以公开招投的方式选择民营企业对展览场馆进行经营。目标根据需要来确定,这些目标可以是减亏目标,也可以是政府委托的其他公益展览活动目标。这种经营管理模式比模式I更为优越。德国大多数公有展览场馆都采取这种模式。

发达国家展览场馆运营管理模式的启示

(一)共性启示

1.为了发展会展经济,各国政府大力支持展览场馆的建设。展览场馆投资大,投资周期长,私人资本一般不愿承担如此大的投资风险,所以,世界上大多一流的展览中心都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比如说,德国汉诺威展览中心(Hannover Exhibition Center)这座世界上最大的展览设施就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政府除直接投资场馆建设以外,还投资改善场馆周边停车设施,建立发达的公路和轨道交通网,从而使汉诺威展览中心成为国际市场交流的最佳场所。再比如说,一些大型展馆设施像法国巴黎凡尔塞南北展场的改建和扩建就是由政府来出资完成的。从世界展览场馆的建设和维护过程来看,政府始终是唱主角的。因此,可以这么说,要想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政府就要兴建大型展览场馆,不管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都是如此。所不同的只是经营方式,计划经济体制下展览场馆实行的国有国营,而市场经济体制下展览场馆实行的民营公助。

2.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展览场馆普遍实行“民营公助”的管理体制。目前,世界上展览场馆的利用率都不是很高,只有少数的展览场馆是饱和的,而大多数的展览场馆都处在30%利用率以下的“吃不饱”状态。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展览场馆是难以做到自负盈亏甚至盈利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展览场馆能够做到自负盈亏甚至盈利。为了改变这一状况进而节省开支,各国展览场馆普遍实行“民营公助”的管理体制。

民营的机制灵活,一些政府所有的展览场馆实行“民营公助”的管理体制之后,不仅节省了政府大量的财政补贴,还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为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贡献了力量。

当然,展览场馆实行民营之后并不是说政府就可以放手不管了,因为展览场

馆自身的赢利能力毕竟有限,所以,采取适当的政府补贴手段和社会资助政策还是非常必要的。比如说,新加坡目前就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展览场馆周边的酒店和餐馆必须拿出收入的10%补贴场馆,另外,政府还从财政收入中拿出补助基金支持展览场馆,有的场馆每举行一次展览就能从政府手中获得2万新币的补助。

政府的财政补贴并不是没有条件的,英国政府在确定补贴项目和规模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就业,一个场馆或展览项目得到资助数额的多少往往取决于其解决就业的能力,并且资助款项一般不是一次发放,而是随着工程或项目进展的情况分期支付,这样就可以进一步达到监控的目的,从而保证工程或项目能够实现就业目标。

3.重视会展各专业行业协会的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和协调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会展行业的管理更多的是依靠行业协会来完成。政府通过授权使各专业行业协会在业界内具有绝对权威,而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行业规章制度和自律机制来完成行业内的管理和协调职能。

这种依靠各专业行业协会进行管理和协调的机制在发达国家比较流行,德国就是依托行业协会对会展经济进行行业协调和管理的典型。AUMA是德国展览业的最高联合会,成立于1907年,总部设在科隆,它是由参展商、购买者和博览会组织者三方力量组合而成的联合体,是德国全国性的行业协会,也是代表德国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惟一的会展管理机构。AUMA的主要职能是:审定年度展览计划;严格审查和评定展览会名称、内容;监督展览会服务;核查展览组织者的能力和信誉;统计调查展览后效果;支持中小企业到海外参展。AUMA在德国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政府将许多管理职能都授予给它,因此AUMA在业内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AUMA为确保德国博览会市场的透明度,制定了许多具体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对每年举行的国内外博览会和展览会进行协调,避免重复办展和恶性竞争,对会展名称给予类似商标的保护,以确保名牌展会不受侵害。AUMA还根据章程要求,在会议、展览的类别、展出地点、日期、展期、周期等方面进行协调,从而保护了参展商、组织者、参观者多方面的利益。另外,AUMA还聘请专家和学者对展会进行考察,并对会展经济进行深入研究,定期发表最新研究报告和成果,为德国政府管理会展经济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此外,它每年还与经济部、农林部、能源部等政府部门进行协调,拟订下一步的会展经济发展计划,该计划一旦获得批准,AUMA便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展览公司具体运作和执行这一计划。

(二)个性启示

1.德国的场馆经营与自办展结合的模式打开了展览场馆经营的空间。德国展览场馆设施是世界一流水平的。德国展览场馆经营管理模式更是代表了世界先进水平。德国的展馆经营模式为:展览场馆不仅可以经营场地出租及其相关业务,而且还能从事自办展。展览馆既是主办者,也是展览场地的经营者。这种制度安排使德国的展览业起点高,展览会场成为名副其实的展览“百货公司”,陈列和出售各种最新、最专业的“商品”,如,各种展览商品、展览信息、展览评估、展览策划,等等。在德国,展览会场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银行、邮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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