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轮椅车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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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2184:2009(E)
7.5 刹车系统
电动轮椅车应装有一个刹车系统,并要符合在8.4章节中的性能需求。
如果把类似于用在自行车或者摩托自行车上的刹车杆装在电动轮椅车上时,该刹车杆的宽度从刹车杆的末端量起在15mm,并且在没有任何力作用下,它的宽度不得超过75mm。请见图表1.
7.6
电动轮椅车应装有飞轮装置,并且此设备应该,
-----依照生产商既定的设计,对使用者或者其助手来说有可操作性,
-----如果操作者是使用人,那么飞轮需符合图表2的规定,
-----有驱动力和制动力,但是不能超过表单1列出的范围,
-----可独立拆卸,不需要拆卸其他部件,
-----不依靠电池电源供给电机驱动装置系统,
注释1 有一块独立于电机驱动的电池,用作启动飞轮模式的电源供给。
-----有专门的区域,该部位能清除的指示出飞轮模式和驱动模式,
注释2 当飞轮模式开启时,要有一个可使的警报发出信号,并且该信号要到飞轮模式关闭后及驱动和刹车系统完全工作时才能停止。
-----当飞轮设备中的任何一个装置在运行时,禁止使用电动轮椅车的驱动系统。
注释3 电动轮椅车除了要符合ISO 7176-14:2008中所陈述的标准外,也要符合上述的标准。
7.7 部件大小
若电动轮椅车可以拆卸用以存放及搬运,需要拆卸的部件的重量不得超过10kg,超过此重量的部件需要制造商提供适当的拆卸工具(如手柄等)。制造商应提供相关的指示信息如被拆卸部件的适宜存放点,在拆卸,拿放,搬运及组装过程中的操作注意事项,用以防止在拆装过程中使人(们)受伤或者部件损坏。
7.8 蓄电池的组件及容器
a)在对电动轮椅车的电池组进行检修时,不要借助任何工具拿出电池,
b)在整个电池设备上方要有防护措施,防止液体从上面滴入电池组后渗透到里面的任何一个小电池
c)为避免出现短路应该提供保护措施防止任何物体接触电池的接线头或者电池间的连接处。
应在靠近制高点处开有一个或多个蓄电池组件的通风口,总面积不得低于100mm2或者按照EN 50272-3:2002检测标准中6.6.2章节所表述的要求执行。
关于英国市场的技术文件的所需的产品要求
所遵循的测试标准:BS EN 12184:2009*
BS ISO 7176部分:1 到10,14,15,16,20
座椅材质的阻燃性(防火性)证书
*确保电池外壳的通风要求已经符合(7.8章的要求)
应该谨遵BS ISO 7176-8:1998的标准,确保各部件以及连接处的足够耐疲劳强度。需要对双滚筒进行测试。
Dear Paul,
Sorry for the inconveniences I had brought you.
Please check two files in .easm format as I demanded.
Thanks and regards
Betty Fang (Sales &Marketing Department)
Jinhua Hi-Tech Electric Vehicles Co., Ltd
Email:sales@
MSN:htgde05@
Dear Paul,
I tried to send the whole scooter drawings to you in one email. However, I failed for some unnamed reason. Hope you can receive it and then please do let me know.
Thanks and regards,
Betty 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