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金融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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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
目录
第一章质押物监管要求
1、明确种类:品名、规格、型号、外包装、产地等
2、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标准,验收依据、标识,验收程序等
3、明确数量:计量方法、验收方法、验收程序、盘点方法等
4、明确权属:要求提供的具体权属依据。
5、明确保值期:要求保质期较长,不易变质的物品。
6、存储条件要求:要求易保管,易清点。
7、明确质押物计价方法:明确各品种监管单价、计算方法。
8、明确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
9、明确监管预警线:原则上为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的1.1倍。
10、明确质押物冻结线。当库存监管质押物价值等于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时,为质押物冻结线。
11、明确质押物存储要求
明确存储库位、堆码要求、监管标识、隔离措施等要求。
质押物存储库位、堆码、标识要符合质押物存储条件、货物进出方便、安全等要求。
12、明确质押物进出库操作流程
质押物日常进出库操作流程要能满足公司对质押物的质量、数量的监管要求同时又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第二章出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第一节质押物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一、首次出质入库
(1)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到达现场,确认监管区范围,树立监管区标志。
(2)安排监管点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存留监管点的电话和传真号。
(3)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与客户的现场操作人员(或第三方仓库操作人员)接洽,确认监管流程,出入库单据;确认关于监管业务的联系人及授权书(操作联系人和负责人)。
(4)监管区域划分,建立区、排、垛位,树立垛位标志(如果监管现场有明确的垛位标志,则按现场垛位标志)。
(5)质权人、客户与监管部项目主管、监管员共同对客户拟质押物进行盘点;盘点完毕后,客户向质权人提交拟质押(抵押)物清单。
(6)质权人、客户向监管部出具的《出质查询通知单》(以具体协议内容要求为准),监管部以《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监管点。
(7)项目主管会同监管员及客户相关人员对监管物按照《质物
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要求核对,无误后,客户向项目主管提交格式如三方协议格式的《货物入库质押申请/批准单》、《监管物库存表》(首日须为明细)。
(8)监管员在《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上签章确认,提交监管部,监管部核对无误后,质押业务部备档并通知质权人,在《出质查询通知单》回执上签章确认,出质完成,开始履行监管职责。
(9)项目主管指导监管员根据盘点结果和《监管物库存表》和《货物入库质押申请/批准单》,建立电子帐(软件)或手工帐(总账、分类帐、明细账),首次出质入库完成。
二、日常入库操作: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以及质押物的要求和验收办法对质押物和相关单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质押物按照存储要求、库位及堆码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验收入库完毕后填制入库单(三联单,弟三联交出质人)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登记卡、电脑帐、手工帐、整理保管好相关单证。不符入库要求的,拒绝入库、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将相关情况立即报告项目监管主管。
三、质押物变更入库操作程序:
(1)、公司接到质权人出具的《质押物变更通知书》(注:通知书必须明确:变更的理由、新增质押物的具体要求:品种、名称、质量、数量、验收方法、验收程序、存储要求、价格、价值、存储库位、堆码要求等),由风控部、监管部核对质权人、出质人预留印鉴,并电话核实无误后,由监管部将审核后的《质押物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送至现场监管人员或发送电子扫描件/传真件至现场监管人员,并电话告知进行质押物变更操作。
(2)、现场监管人员在明确质物变更相关情况后,按照相关要求对新增质押物和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入库,验收合格的质押物按照存储要求、库位及堆码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验收入库完毕后(注:入库完成后方可进行《质押物变更通知书》中相应的出库操作;质押物变更实行先入后出的操作方法),填制入库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登记库存卡片、电脑帐、手工帐、整理保管好相关单证;
(3)、变更确认:验收合格、入库完毕后,由现场监管人员和项目监管主管填写《质押物变更通知书》回执,经监管部、风控部审核无误后,报公司审查对《质押物变更通知书》回执进行签章确认。
四、价格变动质押人补充质押物的入库操作:
由于质押物价格下跌幅度较大,质权人向我公司出具《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以及《质押物变更通知书》,调整质押物价格以及追加新的质押物。
(1)、公司接到质权人《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注:通知书必须明确:变更的理由、必须明确质权人确定的各品种质押物的最新价格)后,由风控部、监管部核对质权人、出质人预留印鉴,审核无误并电话核实后,由监管部将《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传真件发送至现场监管人员。
(2)、现场监管人员在收到公司发送的《质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并签收确认已清楚质物变更相关情况后(注:要求现场监管人员根据最新监管价格测算最低控货量,确定是否需要出质人补货及补货量);需要出质人补货的,按照相关要求对新增质押物和相关单证进
行验收入库,验收合格的质押物按照存储要求、库位及堆码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验收入库完毕后填制入库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登记库存卡片、电脑帐、手工帐、整理保管好相关单证。
(3)、变更确认:出质人按照要求补充质押物,验收合格、入库完毕后,由现场监管人员和项目监管主管填写《公司质押物价格调整通知书》回执,经监管部、风控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审查,由监管部对质权人《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回执以及《质押物变更通知书》回执进行签章确认。
五、入库操作异常情况处理:出质人不按照约定的入库操作流程操作或不提供规定的入库操作凭证或入库质押物的品种、质量、数量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或不按照要求进行存放、堆码的,要求出质人立即整改,不予整改的不得在入库凭证上签字确认,并立即报告项目监管主管或监管部负责人。
第二节质押物出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1、正常出库操作:
质押物库存价值超出质押物预警线的,出质人就超出部分提货或换货(换货品种符合监管要求)的,现场监管人员按照规定出库操作流程审核提货手续,符合要求的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填制出库单(三联单,弟三联交出质人)由出质人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出库手续办理完毕后原则上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指挥、监督出库的品种、货位、数量,并收集确认相关单据、凭证,并登记库存卡片、电脑帐、手工帐、整理保管好相关单证。不符出库要求的,拒绝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