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八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
组织发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第八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发展
8.1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新动向、新特点
2002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继续90年代后期以来小幅稳步增长态势的基础上,在发展速度、发展规模、经营领域以及发展方式等方面有了可喜的进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总体发展速度开始加快,地区的不平衡性加大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础相对较好的部分省市(如山东、北京、河北、浙江、四川等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出现了速度加快、实力增强的态势;在组织基础相对薄弱的部分地区(如海南、江西、云南等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也取得突破性进展。来自部分地区的初步统计显示,北京市到2002年10月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2030家,当年新增近100家,比2000年增加350余家,入社农户总计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8%;江西省到2002年6月,全省初具规模、并由产品营销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6800家,带动了全省50余万农民参与了农产品流通;云南省绝大多数的地州县都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河北省2001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827个,比上年增长%,新带动农户12万户,比上年增长7%,带动农户总数达到近20%,2002年的发展势头又好于2001年;浙江省到2001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量达到3060家,比上年增长14%;社员万人,比上年增长15%。其中,2001年确定的22家浙江省省级农村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经过一年的发展,社员规模达到近6000人,比上年增加近60%;固定资产达到近6000万元,比上年增加近1/3,经营服务收入达到亿元,比上年增加45%;纯收益达到477万元,比上年增加57%;向农民二次返利达到250万元,比上年增加28%。
全国供销社系统在深化基层社改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在2001年加速发展的基础上,2002年又有了进一步的提升。截止到2002年底,全系统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万个,入社农户530多万户,辐射带动农户上千万户,助农增收60多亿元。其中,河北省供销社以基层社为依托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6727个,吸收189万农户入社,占全省农户的13%。全国供销社总社计划到2005年,兴办专业合作社5万个,力争在3年内带动占全国农户总数20%的农户稳定增加收入23。
1本章采用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时所使用的概念,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以及股份合作社。由于目前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最新全国性统计资料,本文所引部分省市的情况及数据除特殊注明的外,均由农业部合作经济管理总站体制处提供,其数据来自各省市农业主管部门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汇报材料,特此致谢。
2本数字由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合作指导处葛书院同志提供,特此致谢!
3杨少平等,“供销社系统助农增收喜获丰年”,《经济日报》,2002年1月4日。
然而,不同省市、不同地区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不平衡性日益加大。它不仅表现在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异,而且表现在同一或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间的差异。从表1中不同省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规模(或带动农户的数量)占本省市农户比例的粗略统计中可略见一斑,最高的北京地区达到了近30%,而浙江省只有2%,最低的重庆地区则不足1%4,在少数个别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开始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或重要组织载体的同时,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仍然处于萌芽、甚至是空白状态。
二、合作领域拓宽、服务层次提升、产业的依托性增强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继续以种养业为主的同时,在大中型农业机械共同利用、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增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的服务也由单纯的以农产品技术推广、交流、信息服务等咨询性业务为主逐步提升到开展农产品销售、贮藏、初加工等经营性业务,带动农户能力有所增强。如北京市,以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2000年的%增加到2001年%,2002年达到了%。河北省起步最早的农技协会,近些年来数量逐步减少,从最初的8000余家减少到2002年初的4500余家,入会农户却从25万增加到27万,其中实体型协会增加到12%。5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生产加工、购销服务的占%,山东省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我兴办加工企业或经济实体,出现由协会型团体逐步向经营型企业提升的态势。
特别值得注意的新动向是,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营业务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开始呈现出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良性循环雏形。在江西省,从事生猪、蔬菜、果品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占总数的60%以上;在山东省,畜禽养殖和蔬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别占总数的%和%,两者合计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35%以上。在河北省,约有一半的县围绕支柱产业成立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发展社与社之间、合作社与公司之间的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立足当地社区求发展的前提下,随着经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出现了打破行政区域界限,跨乡(镇)、跨县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情况。四川、海南、山东、浙江跨乡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比例依次是%、9。9%、%和%。不仅如此,在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较为发达的地区还出现了建立合作社联合社、行业协会,发展合作社之间以及合作社与公司之间横向合作的新现象。如北京市以从事相同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会员主体,分别成立了果品协会、出口菜协会、谷物协会、奶业协会等,从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到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的合作。浙江省围绕主导产
4事实上,在许多没有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省市,该指标比例甚至更低。
5河北省委农工部“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现新特色”,《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2年第5期。第32页。文中其他有关河北省的资料均引自此文,不再另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