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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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一、引言

从企业现在所处的经营环境看,企业技术竞争激烈化,企业活动国际化是现代企业存在的两个重要特点。竞争是企业经营的原动力,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技术,具体表现为获得新技术和利用新技术方面的竞争,而专利实质上是一种权力化的技术。

随着TCL集团国际化战略的实施,TCL产品逐步销往国外市场,TCL无锡公司也将于07年下半年启动海外市场。在国际化战略实施过程中,知识产权及专利问题尤显重要。

自我国加入WTO协议后,国内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甚至一些国内企业因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而破产。主要原因之一是国内企业对在WTO 协议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规则(如“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不熟悉和意识淡薄,造成生产销售的产品构成侵权。根据“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等均为侵权行为。而根据“专利法”专利侵权赔偿规定,自销售之日起计算,赔偿金额一般以侵权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销售产品数量计算。

为避免无锡公司在国际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研发中心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公司产品的结构以及其专利技术进行分析,重点对国外公司在中国大陆申请的专利进行分析比较,并形成此分析报告,供公司经营班子参考决策。

二、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专利保护情况

1、外国公司在中国申请专利情况

截止到07年6月,外国公司来华申请专利高达65.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达到56.9万件,占发明专利申请量的86.3%。

2、国外主要竞争对手在中国申请专利情况

截止到07年6月,国外主要竞争对手在中国授权低压电器专利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备注 施耐德 41 —— 15

梅兰日兰 33 —— 4

ABB 111 —— 116

西门子 80 —— 1

F&G 18 —— 2

穆勒 5 —— ——

三菱 91 1 39

LG 28 14 16

3、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在中国授权专利情况

公司名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备注 正泰 19 43 13

德力西 6 27 48

常熟开关 14 23 14

杭州之江 2 12 18

上海良信 1 6 16

北京人民 3 2 ——

上海人民 3 13 8

上科所 103 160 42

通过分析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国外企业不仅在专利申请量上远远超过国内企业,并且,核心技术依然掌握在他们手中。

国外企业的产品在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前,已经通过国际专利局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正所谓“产品未动,专利先行”,先利用法律手段将核心技术保护起来,建立起技术壁垒,为产品进入市场做铺垫和护航。他们这种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规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产品专利的意识和战略思想,值得我们的借鉴。

三、公司产品专利技术的分析比较

1、TIM1系列塑壳断路器

本公司生产的TIM1系列塑壳断路器是按照 ABB公司S系列塑壳断路器的制造技术生产的产品。大约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期ABB公司在中国投资办厂生产了SACE lsomax S系列塑壳断路器,由于它的结构紧凑、造型美观,性能比较先进,国内九十年代未到本世纪初掀起了一股仿制该产品的热潮。ABB公司也为了滿足中国市场的需求,在原有产品250A壳架以上只有电子式脱扣器的基础上又设计了热电磁式脱扣器产品。因为该产品的零件材料和生产工艺要求比较高,所以引进生产得比较成功的企业不多。温州地区一些大的企业集团几乎都有生产,只有比较小的达达公司因生产专业而稍好一些。其它地区生产的企业还有杭州之江开关厂、宁波奇乐。

通过检索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文献库,ABB在中国大陆申请电学类发明专利310件,其中,低压电器类发明专利111件,但没有查到具体为SACE lsomax S 系列塑壳断路器的专利,只有几项名为“低压断路器”的发明专利,通过分析比较,它们与我司的TIM1系列塑壳断路器存在较大的区别:

图1为本公司产品TIM1-125、160动触头在转轴上的装配图

图2为ABB专利动触头(臂12)在转轴(支承轴20)上的装配图

从图可以看出本公司产品与ABB专利的不同之处。

①.ABB专利的第一枢轴22固定在触点支承轴20上,可转动。第二枢轴24相对于轴和活动触点(触头)在支承轴内可进行移动。二个弹簧对称地固在第二枢轴和接合装置上。

本公司产品的第一枢轴6不固定在转轴3上,可转动,滑槽仅为装配用。第二枢轴4固定在转轴3上,作触头转动时限位用。二个弹簧5对称地固在第二枢轴4和第三枢轴7上。

图1 TIM1的触头结构图2 ABB的触头结构

②. ABB专利的动触头有凸轮状表面15,在发生短路时第二枢轴24与动触头的凸轮状表面15相互作用,产生一个与活动触点的转动方向相匹配的机械力矩,阻止触头跳动。

本公司产品的动触头此处无凸轮状表面,且设计有凸唇部9,已于2005年8月获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ZL 200520074439.5。在发生短路时轴4与动触头接触部位分离瞬间,因凸唇部8的作用而不能使动触头脱落。

因此,本公司产品的有关部件无论在结构上还是作用上都与本专利有较大差异,基本可以认为没有落入其保护范围。

为了稳定提高TIM1系列塑壳断路器的质量,我们对产品进行了许多改进、特别是小规格产品。到目前为止,该系列产品已取得9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3项是触头和脱扣器系统的专利,因我国专利审查制度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此类专利是否渉及或规避了ABB公司生产的SACE lsomax S 系列塑壳断路器的有关专利内容尚不清楚。

在行业内,一些企业如正泰、杭州之江等对该产品也进行了许多大的改进。他们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外,更重要的还是如何规避ABB公司的专利,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据说前几年德力西集团在欧州展出该产品时,曾被诉之上千万欧元的罚款,后因迅速撤出展位,不再销售才平息了此事。

综上所述, TIM1系列塑壳断路器在目前专利尚不明朗的情况下,若销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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