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种类及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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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承兑申请人
收款人,与出票wk.baidu.com签订购销合同的卖方
承兑行,即承兑申请人的开户行
最长为6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除本票作特别规定的和承兑事项,其余票据行为适用汇票相关规定
支票
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和本票相同也是自付证券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收款人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
自出票日起最长为10天
见票即付
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支票金额(由收款人补记)和收款人名称可授权补记
1、付款地;2、出票地
除支票作特别规定的和承兑、保证事项,其余票据行为适用汇票相关规定
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保证"字样;2、保证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1、保证人名称和住所;2、被保证人的名称;3、保证日期(如未记载,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不得为部分保证。
付款是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票据关系随之消灭。
1、种类;2、金额;3、收款人;4、出票日期
背书交付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按法定事项和方式记载于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
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1、提示承兑:①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③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承兑的应记载事项应记载于汇票正面
种类
概念
出票人
受款人
付款人
承兑人
付款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绝对记载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
共同绝对记载事项
背书
承兑
保证
付款
追索权
银行汇票
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
签发行
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
出票行,即签发行
/
/
1、见票即付(法定付款提示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2、定日付款(法定付款提示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3、见票后定期付款(同2、见票日即承兑日);4、出票后定期付款(同2)
七项,缺一不可。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如附条件,则汇票无效);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三项,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可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1、付款日期(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2、付款地(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3、出票地(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追索权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律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①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②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付款③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④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贪污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形式条件:①撕法定提示期限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②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明。
收款人(卖方)
卖方
买方的开户行
买方
付款人(买方)
买方
本票
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一种自付证券
银行
收款人
/
/
自出票日起最长为2个月
见票即付
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1、付款地;2、出票地
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承兑申请人
收款人,与出票wk.baidu.com签订购销合同的卖方
承兑行,即承兑申请人的开户行
最长为6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除本票作特别规定的和承兑事项,其余票据行为适用汇票相关规定
支票
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和本票相同也是自付证券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收款人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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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出票日起最长为10天
见票即付
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支票金额(由收款人补记)和收款人名称可授权补记
1、付款地;2、出票地
除支票作特别规定的和承兑、保证事项,其余票据行为适用汇票相关规定
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保证"字样;2、保证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1、保证人名称和住所;2、被保证人的名称;3、保证日期(如未记载,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不得为部分保证。
付款是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票据关系随之消灭。
1、种类;2、金额;3、收款人;4、出票日期
背书交付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按法定事项和方式记载于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
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1、提示承兑:①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③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承兑的应记载事项应记载于汇票正面
种类
概念
出票人
受款人
付款人
承兑人
付款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绝对记载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
共同绝对记载事项
背书
承兑
保证
付款
追索权
银行汇票
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
签发行
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
出票行,即签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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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票即付(法定付款提示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2、定日付款(法定付款提示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3、见票后定期付款(同2、见票日即承兑日);4、出票后定期付款(同2)
七项,缺一不可。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如附条件,则汇票无效);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三项,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可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1、付款日期(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2、付款地(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3、出票地(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追索权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律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①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②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付款③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④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贪污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形式条件:①撕法定提示期限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②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明。
收款人(卖方)
卖方
买方的开户行
买方
付款人(买方)
买方
本票
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一种自付证券
银行
收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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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出票日起最长为2个月
见票即付
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1、付款地;2、出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