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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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双道沟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2018 年度

双道沟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92 号令),落实煤矿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 的责任意识,坚持

安全发展、以人为本、教育先行” 的原则,深入落实“ 先培训后上岗” 的5 项法律责任,建立安全技术培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安全技术培训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支撑保单作用。

创新培训手段和方法,逐步实现培训教学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提高“三项人员”(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岗位操作技术技能、职业危害防治以及对煤矿灾害事故预防等综合安全技术素质,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为全面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培训大纲的要求,定期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工人必须做到“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双道

沟煤矿。

第四条矿属各科室要采用不同方法,多形式、多渠道、

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使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矿技术科负责制定本矿全年度安全技术培训

实施意见,编制全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培训,并做好全矿培训工作的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负责制定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复培训、新工人培

训和全员培训,并编制计划,结合本矿井安全生产实际,按计划进行培(复)训。

第七条矿井各科室,要结合科室安全生产的实际,编

制科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时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第八条矿属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按时

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着重抓好岗位技能、规范操作、标准作业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地面从事电氧焊、装载等特种作业人员,矿采

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进行培训,提证上岗,矿机电管理

部门负责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第十条培训工作信息化,矿技术科要利用警示教育片

等宣传媒介,播放安全技术影视教育片,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条技术科对各科室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

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结合安全奖考核机制,把培训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奖优罚劣。

条全矿培(复)工作,每期都必须有培训计划,

培训大纲、课时安排、培训班总结、学员学籍档案、学员报名表、考勤表、学历证书复印件、健康体检表理论实作答题试卷和成绩登记表。

第十三条矿领导讲课要严格按照大纲的要求,结合本

矿实际,编制教学讲义。

第十四条培训档案内容要齐全,并按照云南省煤矿安

全技术培训协会《关于印发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按时建档、存档,档案形式除采用纸质版之外,力争再采用电子版。

第十五条基层班组要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

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规程措施、规章标准的学习,培训要注重多样性、针对性、经常性和实效性。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队长、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并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加强班组管理,强化班组实作培训。班前会至少要有十分钟的安全学习,班中抓好生产过程的规范性操作,班后做点评。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并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并保管、存档。

第十七条技术科要建立职工全员培训档案,认真填写培训的相关记录,内容要翔实规范。通过档案可全面了解和掌握职工培训的全部情况。

第十八条档案室要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计算机管理系统,通过系统详细掌握以上人员的培(复)训情况,按时进行培(复)训和证件送检工作,保证每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矿技术科要制订矿领导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安全科要做好职工技能鉴定规划;矿财务部要做好全矿职工安全教育经费等管理工作,矿技术科要配合作好相关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二十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

复)训工作:

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按

国家规定,参加具有一、二级培训资质的国家煤矿安全技术

培训机构培训,资格证书每三年审证一次,每年进行16 学时的再培训。

(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 学时。

(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

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高中以上学历,在通

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 6 年复训

次,每次不得少于96 学时,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

第二十二条新工人必须接受矿、科室、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培训不得少于72 学时,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职业道德、矿井概况、入井须知、职业危害和矿井灾害事故预防等知识。

培训不得少于72 学时。

(二)队、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 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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