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基础知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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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基础知识讲稿提纲
任建华
今天我想就合同基础知识和大家交换一些看法。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概念:第二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赠与合同)
的协议。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1、平等原则讲的是合同关系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平等原则所说的平等是指法律地位平等,不是其他的平等,不是说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实力平等。
二是合同自由原则。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里所说的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就是在教科书中所说的合同自由。什么叫合同自由呢?
1、合同自由的法律限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当中的婚姻、收养、监护,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等等这些身份关系上签订协议就是不行的,黄金、食盐经营法律也有限制。
2、合同自由的重大的正当事由限制。
三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如何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体现公正、平等或者对等的要求,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平衡,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第五条规定的是公平原则,两个要点。
1、公平原则适用范围。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是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是在一个合同关系上。合同当事人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可不可以用公平原则去管呢?不
可以。公平原则适用范围很窄,限于同一个合同关系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公平原则的作用是用来衡量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确定的权利与义务要符合公平。公平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利害关系上大体平衡。如果说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风险、损失、亏损,而让另一方当事人去承担损失、风险、亏损,却不享有权利,这就叫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严重不平衡。(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四是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规定的是诚实信用。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1、评价作用。
2、填补法律的漏洞作用。
五是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条款内容中最重要的是后半段,就是"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如何起草合同
1、合同的形式。现行合同法规定了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其他形式。
口头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合同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管制制度。
1、不得对提供者的义务和他方的权利进行限制。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3、规定格式合同某些条款无效。第一个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第二种情况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第三种情况,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4、是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应该采纳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意见。
其他形式:行为默示形式(停车场收费)
2、合同的内容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协议(1)
协议编号:(2)
签订地点:(3)
签订时间:(4)
甲方:A公司(个人)(4)
乙方:B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6)
第一条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卸地
1、品种:电煤;(7)
2、产地:晋城。
3、质量规格:(8)
发热量5500卡/克以上
硫分≤1%
空干水分(Mt)≤14%
挥发份(Var)≥35%
灰分(Ad)≤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9)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10)
6、装运站、运输方式:电煤,铁路运输;(11)
7、到站:武汉(详细)(12)
第二条收货人名称(13)
收货人名称:B公司
第三条交货时间(14)
合同签订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发运至目的地,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价格(15)
煤炭结算单价=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发运至目的地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0.12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0.10元(罚款)
2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重量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结算方式(16)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开始发运到达乙方指定地的第一批煤炭,并出具双方共同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