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5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5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类水果或者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要紧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者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者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者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下列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操纵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操纵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操纵。
3.稳固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者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与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务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有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1.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
2.发酵设备:控温发酵罐。
配制酒细则
附件18: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在封装前增加杀菌工序;但同时糖度≥18%或pH≤3.5的产品可没有杀菌工序。
如购入的是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没有预处理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离汁和澄清处理的工序可不进行。
2. 其他蒸馏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过滤→封装→成品白兰地和威士忌需经橡木桶贮存。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蒸馏或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3. 其他发酵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分离→贮存→调配→除菌(杀菌)→封装→成品以淀粉质为原料的,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产品为澄清的,需经澄清处理。
杀菌工序也可放在装瓶后进行。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2. 发酵或提取过程的控制;3. 贮存过程的控制;4. 稳定性处理;5. 调配(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505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5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98416
细则43: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在封装前增加杀菌工序;但同时糖度≥18%或pH≤3.5的产品可没有杀菌工序。
如购入的是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没有预处理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离汁和澄清处理的工序可不进行。
2. 其他蒸馏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过滤→封装→成品白兰地和威士忌需经橡木桶贮存。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蒸馏或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3. 其他发酵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分离→贮存→调配→除菌(杀菌)→封装→成品以淀粉质为原料的,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产品为澄清的,需经澄清处理。
杀菌工序也可放在装瓶后进行。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2. 发酵或提取过程的控制;3. 贮存过程的控制;4. 稳定性处理;5. 调配(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申请资格1.申请人必须是法人或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酒类生产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设备,并符合相关的安全、环境等标准要求。
3.申请人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生产管理团队,能够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二、申请材料1.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产品的详细描述、生产设备和场所的情况介绍等。
2.法人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产品资质证明:包括产品的检测报告、国际或国内著名奖项证书等。
4.生产场所和设备的验收报告:包括生产场所和设备的布局图、平面图等。
5.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包括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教育背景证明等。
三、审查程序1.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技术评估:由专业人员对申请人的技术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4.审议: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讨论,形成审议意见。
5.批准:根据审议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发放生产许可证。
四、审查要点1.生产设备:申请人的生产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同时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情况有规范的管理。
2.原材料和辅料:申请人必须具备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确保原材料和辅料的质量可控。
3.技术团队:申请人必须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并拥有相关的技术改进和创新能力。
4.生产工艺: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能够确保产品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要有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5.质量管理体系:申请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检测、产品溯源、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申请人必须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知识,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
五、许可证有效期通过以上细则,可以确保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能力,以生产出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产品,同时也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蒸馏酒
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 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 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 的饮料酒。
配制酒 (露酒)
其中,已经实行市场准入的产品有,发酵酒中 的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酒和蒸馏酒中的白酒。 本细则包含的产品是上述二类产品以外的饮料酒。
(一)配制酒 1.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 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 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 酒基风格的饮料酒。申证单元为1个。
1.配制酒 酒基↘
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
原料→预处理↗
澄清处理→封装→成品
⑴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 序。这是指采用复蒸馏工艺的配制酒。
复蒸馏是指在食用酒精或蒸馏酒中,加入呈 香、呈味物质后再蒸馏的过程。
⑵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有杀菌或除菌 工序。目的是为达到杀灭或除去产品中的微生物, 杀菌工序可放在封装前,也可在装瓶后。
(二)技术文件管理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生产的及申证的产品相 对应的标准。 凡是执行企业标准的,核查组都应根据生产许 可证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审查企业标准的合理 性。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用说明
酒类专业技术委员会
二00七年四月
一、行业发展概况 (一)配制酒(露酒)
根据GB/T 17204—1998《饮料酒分类》,饮料 酒分为发酵酒、蒸馏酒和配制酒三大类。目前,我 国现有的配制酒中露酒占了其绝大部分。
露酒是个古老的酒种,继承了我国药酒、滋补 酒的传统。传统配方中主要以植物的根、茎、叶、 花、果和动物的骨、角、尾、鞭以及国家批准的药 食两用的中草药为原料;近年来也开发了昆虫、花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6页)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6页)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贮酒设备:贮酒罐、输送泵。
4.过滤设备:硅藻土过滤机、板框过滤机等。
5.冷冻设备:冷冻机、隔热罐或速冻机。
6.杀菌系统:锅炉或其他供热设施。
7.除菌设备:杀菌设备或除菌过滤设备。
8.灌装设备:半自动或自动洗瓶机、自动装酒机。
原酒加工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为上述1、2、3条中规定的设备,并具备粗滤设备,如硅藻土过滤机。
加工灌装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为上述3、4、5、6、7、8条中规定的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GB2758-1981《发酵酒卫生标准》;GB/T15037-1994《葡萄酒》;QB/T1982-1994《山葡萄酒》;QB/T1983-1994《山楂酒》;QB/T2027-1994《猕猴桃酒》。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生产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是食用级的产品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葡萄酒、果酒及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葡萄酒、果酒及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1.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
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十五酒类
28 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十五)酒类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 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9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9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9版)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在封装前增加杀菌工序;但同时糖度≥18%或pH≤3.5的产品可没有杀菌工序。
如购入的是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没有预处理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离汁和澄清处理的工序可不进行。
2. 其他蒸馏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过滤→封装→成品白兰地和威士忌需经橡木桶贮存。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蒸馏或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3. 其他发酵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分离→贮存→调配→除菌(杀菌)→封装→成品以淀粉质为原料的,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产品为澄清的,需经澄清处理。
杀菌工序也可放在装瓶后进行。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2. 发酵或提取过程的控制;3. 贮存过程的控制;4. 稳定性处理;5. 调配(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年)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简介为了加强酒类生产的监管,确保酒类生产的质量,2006年制定了《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对申请其他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管与审查,以确保生产的其他酒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适用范围《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适用于以下酒类生产企业:•梅酒生产企业;•糖基酒生产企业;•黄酒、老酒生产企业;•其他非白酒、葡萄酒、啤酒类酒品生产企业。
申请许可证条件申请其他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酒精度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每批产品不得超过标称酒精度数±0.5%。
2.生产的酒类产品必须符合《其他酒类产品质量标准》(GB/T14940-1994)的相关要求,如色泽、香气、味道等。
3.确保生产场所、设备、容器、包装、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生产企业必须拥有健全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生产操作规范、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应做到位。
并持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审查流程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流程:申请生产企业在申请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前,应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进行预审,主要包括企业资质、设备和环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方面。
受理审核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技术审核对企业的酒类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审核,确保生产过程无污染、无仪器设备误差等问题。
组织审核综合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条件,对其管理和环境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估企业的管理水平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发证当企业顺利通过以上审核流程,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时,颁发其他酒生产许可证。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制定,为保障其他酒的生产质量和加强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措施。
各生产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体系,确保其他酒的生产质量达到标准要求,避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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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露酒审查细则篇一:其他酒审查细则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X版)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在封装前增加杀菌工序;但同时糖度≥18%或pH≤3.5的产品可没有杀菌工序。
如购入的是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没有预处理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离汁和澄清处理的工序可不进行。
2. 其他蒸馏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过滤→封装→成品白兰地和威士忌需经橡木桶贮存。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蒸馏或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3. 其他发酵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分离→贮存→调配→除菌(杀菌)→封装→成品以淀粉质为原料的,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在封装前增加杀菌工序;但同时糖度≥18%或pH≤3.5的产品可没有杀菌工序。
如购入的是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没有预处理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离汁和澄清处理的工序可不进行。
2. 其他蒸馏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过滤→封装→成品白兰地和威士忌需经橡木桶贮存。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蒸馏或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3. 其他发酵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分离→贮存→调配→除菌(杀菌)→封装→成品以淀粉质为原料的,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产品为澄清的,需经澄清处理。
杀菌工序也可放在装瓶后进行。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2. 发酵或提取过程的控制;3. 贮存过程的控制;4. 稳定性处理;5. 调配(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酒类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审查时应对申请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确保企业具备合法经营酒类生产的资质。
二、生产设备
1.设备配置:对企业申报的生产设备进行审查,检查其设备的类型、
规格、数量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生产能力:审查企业的生产能力,包括设备的产能、生产线的布局等,确认其是否满足酒类生产的需要。
三、生产工艺
1.酿造工艺:审查企业的酿造工艺流程,包括原料的选择、发酵工艺、蒸馏过程等,确保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标准。
2.产品品质控制:核查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产品检验、检测设备、质量控制标准等,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合格性。
四、原料采购
审查企业的原料采购渠道和合规性,要求企业提供原料供应商的资质
证明、质量控制文件等,以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五、库存管理
审查企业的库房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酒类产品的存放、出入库
流程合规,防止偷漏税、偷漏货等违规行为发生。
六、环境保护
审查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物处理设备与技术,确保企业在酒类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安全生产
审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包括消防设施、应急救援措施等,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八、财务状况
审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企业的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等,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酒类生产活动。
以上是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主要内容,审查的目的是确保酒类生产企业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条件,促进酒类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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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在封装前增加杀菌工序;但同时糖度≥18%或pH≤3.5的产品可没有杀菌工序。
如购入的是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没有预处理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离汁和澄清处理的工序可不进行。
2. 其他蒸馏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过滤→封装→成品白兰地和威士忌需经橡木桶贮存。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蒸馏或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3. 其他发酵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分离→贮存→调配→除菌(杀菌)→封装→成品以淀粉质为原料的,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产品为澄清的,需经澄清处理。
杀菌工序也可放在装瓶后进行。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
2. 发酵或提取过程的控制;
3. 贮存过程的控制;
4. 稳定性处理;
5. 调配(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规范;2. 微生物超标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
除生产场所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具有与产品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处理车间、制酒车间、贮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企业是购买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不建原料处理车间。
⑴原料处理车间原料处理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去除杂物(杂质、泥土等)、破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如处理干燥的原料应满足防尘要求;如原料需要浸泡清洗,应满足排水的工艺要求。
⑵制酒车间制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配料、发酵或提取、调配、澄清处理的工艺要求。
地面要坚硬、防滑、排水设施良好。
如生产蒸馏酒,还需满足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和防火、防爆措施。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的,应满足糖化工艺要求。
⑶贮酒车间(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设施和防尘、防虫、防鼠设施,库内温度、湿度应满足所生产酒种的贮存要求。
⑷包装车间应能防尘、防虫、防蝇、防鼠;要清洁卫生。
应与洗瓶间分开。
⑸成品仓库库内应阴凉、干燥,有防鼠、防虫、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⑴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产品的设备、工具、管道和容器等,必须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会与产品产生化学反应或污染产品的材料制作。
表面应平滑、无裂缝、易于清洗、消毒。
⑵各车间、仓库应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酒度计等。
⑶贮酒车间、制酒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灯具、开关和防爆泵;灯具需使用安全防护罩。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原料处理设备;2. 发酵设备或提取设备;3. 贮酒设备;4. 灌装设备;5. 生产蒸馏酒需有蒸馏器;
6. 生产其他发酵酒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