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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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有关资料

一、新闻报道情况

2010年10月15日,多家网站转载新闻报道称,根据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抽检的产品中,共有12种香水样品被检出含有一种叫邻苯二甲酸酯的物质,检出率达92.3%;护肤类与洗涤护发类化妆品的检出率则分别为47.1%和30.0%。在儿童护肤类化妆品中亦有两件样品分别被检出邻苯二甲酸酯DEP和邻苯二甲酸酯DEHP。

二、关于邻苯二甲酸酯

邻苯二甲酸酯是结构相似,但毒理安全性不同的一类物质,包括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酯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等二十多种物质。根据其不同作用,可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乙烯地板、壁纸、清洁剂、润滑油、香皂和化妆品等产品。

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PCPC)的《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和手册》(2008年版),邻苯二甲酸酯类原料在化妆品中主要用作增塑剂、香料、发用调理剂、皮肤调理剂、溶剂、酒

精变性剂等;用于指甲用产品、香水、护肤、护发、清洁等产品。

根据欧盟化妆品协会(Colipa)的信息,化妆品在生产和存储过程中,与塑料产品或原料(如容器、管道、泵等)接触,会产生痕量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三、监管情况

(一)我国的监管情况

1、化妆品卫生规范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表2(1)化妆品禁用组分中列出以下邻苯二甲酸酯:

2、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

(注意不是已使用原料清单)

目录收录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如下:

3、台湾地区

台湾卫生署1997年12月25日发布卫署药字第0970333062号令,规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酯苄酯、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等不得添加到化妆品中,由于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原因,化妆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残留量不得超过100ppm。

(二)国外的监管情况

1、IARC

2、欧盟

(1)欧盟危险物质分类:

(2)SCCP的意见:

2007年,欧盟消费品科学委员会(SCCP)对化妆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进行安全性评价,结论如下:第一,无需更新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的评价,其在化妆品中使用安全;(SCCNFP分别于2002和2003年对DEP进行了两次评价,结论一致,即:SCCNFP认为DEP 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同时认为目前无需建议制定警示或限制条件。)

第二,针对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等物质,尽管部分物质的数据不充足,但考虑到在香水样品中的较低含量,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可以计量的风险。

第三,针对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酯苄酯(BBP),根据MoS,SCCP认为化妆品中的这三种物质总量达到100ppm,或单个物质达到100ppm,均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3、美国

(1)CIR评价

化妆品成分专家评价组(CIR)2010年9月公布的安全使用的原料列表中有关邻苯二甲酸酯的原料如下:

综上,网站报道的相关文章,仅笼统地指出抽检的化妆品中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并未对检出物质进行安全性分析。

以上仅供参考。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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