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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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流程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

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二、商标异议的范围

1、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2、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

3、申请人不具备商标申请资格等。

注: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法律未对异议人资格未做任何限制。

三、商标异议的作用

1、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2、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四、商标异议期

商标异议期自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公司宝】小贴士:只有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才可顺延,期间有法定假日的,不予顺延。

五、商标异议流程

1、提出商标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

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

称、注册号等。

(1)商标异议办理途径

A、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公司宝】可以办理商标异议业务。

B、商标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局以挂号、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送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发室。邮编:100055)。

(2)商标异议所需申请材料

A、商标异议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B、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C、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D、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F、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宝】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注:证据材料和答辩理由是最重要的部分,建议找公司宝协助准备、提供。

(3)商标异议申请费用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1000元人民币。

(1)委托【公司宝】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公司宝的预付款中扣除。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3)通过邮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具体要求如下:

1.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3.帐号:7111410182600018867

4.汇款用途:对×××××××号商标的异议费用

5.汇款人名称必须与异议人名义相同。

6.应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

当然大部分客户还是会选择代理机构来委托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公司宝】代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费用3000元(商标异议申请官费1000元,公司宝代理商标异议申请服务费2000元)。

2、通知异议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宝】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商标异议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商标异议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商标异议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六、商标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1、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2、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3、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5、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七、商标异议注意事项

1、商标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不知道如何整理商标异议证据,咨询【公司宝】

2、商标异议成立,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成立。异议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成立的,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3、商标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

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

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4、由于技术原因,一般在商标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

5、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6、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八、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

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

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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