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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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金融局,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为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促进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拟对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坚持高质量、高标准的目标定位,入库企业经过2-3年培育孵化,应较快达到沪深证券交易所或海外证券交易市场主板的上市要求,以加快我省企业上市进程,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加大对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按照河南省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办法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上市扫清障碍。
二、入库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河南省辖区,有明确的上市意愿和要求,拟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2、企业依法设立且存续满2年、股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计划在1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规模达到相应标准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企业运作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企业及其高管人员能较好地遵守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法律法规,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失信的情形。
4、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主营业务突出,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较好;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列明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类型。
5、优先支持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贫困县企业纳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6、已入选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直接增补为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7、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均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
8、原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除新三板创新层企业)按照本次入库条件重新申报。
三、申报方式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金融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把申请表汇总后报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版)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2、申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全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注册日期、注册地、股本或注册资本等)。
(二)股权结构及历次变更情况。
(三)近2年生产、技术研发、营销模式及销售情况。
(四)企业的竞争优势、行业地位及发展前景。
(五)近2年财务年度报表。
四、后续服务管理
企业入选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后,除新三板挂牌企业外,其他入库企业免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后备板挂牌展示,并进行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入库企业优先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的企业上市、规范治理、财税法务等业务培训及投融资对接服务。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为后备企业提供信息披露、改制辅导、私募融资、奖补申报、培训咨询、外出考察学习等增值服务。
五、申报时间
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工作从2019年11月11日开始,至2019年12月5日截止。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