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第十二章至第十五章【圣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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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用益物权[视频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1、2小题。
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10000立方米;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一年后,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
1.甲村与乙村设定的有关取水的权利属于()。[2017年真题]
A.地役权
B.相邻权
C.租赁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A
【解析】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有权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
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我国《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如通行权、取水权、采光权、眺望权。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不同。地役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产生,相邻关系基于法律规定产生,地役权不以不动产相邻为条件,而相邻关系则以此为条件。本题中,甲村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力而利用乙村的水库,甲乙之间签订了书面合同,通过合同确立了地役权。
2.在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后,关于取水的权利表述正确的是()。[2017年真题]
A.只有丙有权取水
B.只有丁有权取水
C.丙、丁均有权取水
D.丙、丁均无权取水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162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村是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对乙村水库的地役权,甲村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丙继续享有甲村设立的取水权。后丙又将部分土地转包给丁,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地役权一并转让,丁也有权取水。
3.在我国,典权属于()。[2005年真题]
A.担保物权
B.用益物权
C.动产物权
D.完全物权
【答案】B
【解析】典权属于用益物权,而不是担保物权,因为典权的设立并不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典权人占有典物,不是为了担保其债权,而是为了对占有的典物予以使用、收益。C项,典权只能在不动产上设定;D项,典权属于定限物权。
4.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是()。[2012年真题]
A.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
B.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
C.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
D.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
【答案】B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5.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时间是()。[2013年真题] A.承包合同生效时
B.承包合同登记时
C.承包合同公证时
D.主管机关批准时
【答案】A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自然人或者社会组织依据承包合同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无论采取何种取得方式,发包方都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通常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6.根据物权法规定,自登记时设立的用益物权是()。[2012年法学真题]
A.地役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C
【解析】A项,《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B项,宅基地使用权为主物权、用益物权,在设立上采取登记对抗主义。C项,第13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D项,第12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7.下列对于用益物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不尽是不动产
B.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C.用益物权主要是就物的使用价值对物进行支配
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一样,也具有物上代位性
【答案】D
【解析】用益物权看重物的使用价值,故不具有物上代位性;而担保物权主要看重物的交换价值,故具有物上代位性。
8.我国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是()。
A.典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A
【解析】《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我国目前没有永佃权制度,虽然承认典权制度,但《物权法》对典权没有规定。
9.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合同的方式设立
B.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设立上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C.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2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订立合同的方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不登记,但不登记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且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设立上采取书面形式,甚至要办理登记,故为要式法律行为。
10.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权利人不得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设定抵押权
B.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投资人股
C.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D.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