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〇一〇年六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 (3)

1.1 任务来源 (3)

1.2 编制目的与意义 (3)

1.3 编制依据 (3)

1.4 编制原则 (4)

1.5 工作程序和方法 (4)

1.6 工作过程 (4)

2 国内外相关环境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概况及发展趋势 (5)

2.1 国外情况 (5)

2.2 国内情况 (6)

3 调研情况 (6)

3.1 行业发展情况 (6)

3.2 行业污染及废水处理技术调研 (8)

4 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10)

4.1 本标准的结构和内容编排 (10)

4.2 前言 (10)

4.3 适用范围 (11)

4.4 规范性引用文件 (11)

4.5 术语和定义 (11)

4.6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11)

4.7 总体设计... .. (11)

4.8 废水处理的工艺设计 (12)

4.9 主要设备材料的设计选型 (15)

4.10 检测与过程控制 (15)

4.11 辅助工程 (15)

4.12 施工与验收 (16)

4.13 运行和维护 (16)

4.14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6)

5 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 (16)

6 标准实施建议 (16)

《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 1 任务来源

福建省地方标准《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制定任务,来源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下达的编制任务,项目编号为××。

标准编制中,主编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全面负责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1. 2 编制目的与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内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业发展迅速,同时也带动了运输、服务业的发展,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人民群众的就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作为福州市第二饮用水源和连江县主要水源的敖江,流域内不少地方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业还已发展成为了主要经济支柱行业。截至2008年,位于敖江流域的古田、罗源和连江三县共有持证矿山224家、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855家、从业人员3.9万人,年创产值共计37.8亿元,年创税收共计9150万元。

但是,由于规划滞后,部分企业规模较小,采取粗放式生产管理,而且其前期选址不当,环保设施不完善,加上部分业主环保意识差,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偷排、漏排污水,石板材加工污染已成为敖江流域重要的工业污染源,对敖江下游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特别是严重威胁到了福州市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针对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的治理,各级党委、政府对此极为重视,省政府于2009年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有关部门和业主也积极开展和实施了一些治理工作,但是由于技术经济方面的不合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低下和环境监管难度大等诸多原因,石材加工废水治理在实际过程中很难真正做到长期稳定达标,致使敖江流域建筑饰面石材加工行业造成的水污染仍是难以真正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该行业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方面的缺失,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缺乏一个相对统一质量控制准则,情况亟待改善。

鉴于此,在充分考虑省内行业生产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种经济、适用及效果良好的废水处理技术进行分析、总结和完善,形成我省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的地方技术规范体系,对废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管理(包括技术方案选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提出技术要求,为贯彻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和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完善福建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体系。

本标准的制定,符合新的环境标准体系要求,有利于推进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有利于真正规范和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治理工作,有利于突破石材加工行业发展的环境制约,有利于对石材业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和监督管理,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三同时”,同时对保证作为敖江流域下游作为省会城市福州市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意义重大。

1. 3 编制依据

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为:

(1)国家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化生产促进法》等。

(2)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如《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闽政文〔2009〕160号和《关于2008年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函》闽环保然〔2008〕13号等。

(3)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如HJ526《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定技术导则》、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1215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4)目前省内建筑饰面石材加工行业生产技术和装备的情况及其发展趋势,不同规模企业的废水排放源强及排污特点。

(5)目前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治理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调查。

(6)目前省内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治污效果、不同规模加工企业生产实际和经济承载能力调查。

1. 4 编制原则

(1)科学性、成熟性和实用性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当前行业污染现状、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为基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导则,处理工艺要为应用面较广的主流技术,并且在已有成功的工程应用实例。

(2)完整性原则:体现污染控制全过程管理,在内容的安排上,涵盖技术方案选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尽可能全面考虑该行业废水治理所涉及的各种技术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

(3)技术、经济合理性原则:标准建立在有效达标率、环境可接受性、技术可行性和相关方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共同支持的基础上,力求科学、合理和经济适用,并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相协调。

(4)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根据我省建筑饰面石材加工行业发展实际,针对不同规模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综合考虑、合理确定标准的技术内容和各项规定,使之更加切合实际和有可操作性。

1. 5 工作程序和方法

(1)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达的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成立编制组,调研、咨询并编制《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开题论证报告。

(2)组织本项目的开题论证,确定编制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案。

(3)编制《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与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

(5)汇总处理征求意见,修改和完善征求意见稿,编制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6)对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和相应修改后,编制报批稿。

(7)将报批稿上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8)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作程序见图1。

1. 6 工作过程

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达的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任务,主编单位于2010年6月成立了标准编制组。

自1999年以来,编制单位参与了在罗源、连江、福鼎和古田等地开展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承担了众多废水处理项目的工程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2008年底,编制单位完成了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达的《敖江流域石材产业综合效益分析》调查研究工作。2009年10月,编制单位完成了福建省环境保护厅2009年度重点科技课题--《石板材业污染治理技术(工艺)标准化研究》(立项编号:FJHBK[2009]8号,验收编号:闽环科验[2009]6号)。

基于上述工作、科研成果和工程经验,编制组于2010年7月编制完成了《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开题报告和标准编制大纲,确定了标准编制的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案,并顺利通过了会议审查。

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闽质监标[2008]486号)、《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定技术导则》(HJ526)和标准编制大纲的相关要求和技术规定,编制组积极开展编制工作,于2010 年8 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的编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