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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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导入培养体系建设
“雏鹰计划”实施方案
第一条 总则
为了配合金融集群转型发展战略,并根据集群人力资源现状与需求,引进高素质大学生并着力培养自生力量是满足集群人才需求与发展的根本解决之道。为了使新员工入职后尽快了解公司企业文化,熟悉公司产品、业务流程,同时培养新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以及其岗位工作能力,保障公司战略的有效落地,特制定本制度体系。
第二条 新员工培养委员会
新员工培养委员会主席: 陈伟民
新员工培养委员会委员: 黄岸挺、李金鹏、张伯利、叶冬松、唐伟泉、钟凯、郝晓霞、李福友、徐果、李涛、董敏敏、袁泽枫、杜立亚、李秀花、熊鹰
秘书: 刘耀东
培养委员会的职责:每月听取人力行政中心辅导员对新员工导入培养阶段性总结汇报,定期与新员工座谈,给予新员工学习、心态等各方面指导。
第三条 入职导入流程
3.1 培训规划
通过各个岗位的轮岗学习、五个月的专业指导、持续一年的跟踪观察,强力打造金融集群人才第二梯队,储备一批科班出身、胜任集群发展要求的大学毕业生作为中层干部的后备力量,成为金融集群转型升级的精英骨干和中坚力量。
3.2 培训实施SOP
1.文化课程设置:《企业文化与发展战略》、《集群与业务介绍》、《组织架构及人力资源制度》、《OA 操作指引》 2.《信念》读书心得
3.3 课程安排
第四条培训考核
4.1 考核原则
4.1.1 精细化原则
新员工的培养目标要与集群发展战略、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考核指标要能够量化、明确、精细,符合实际,根据不同的岗位、专业有所侧重。
4.1.2 公正原则
考核要客观、公正、符合实际,真实评价新员工实际表现。
4.1.3 专业责任制原则
导师要热情承担培养责任;用人部门、人力行政中心及相关考核责任人必须积极主动承担起指导和考核责任,不可积极推进新员工培养的顺利落地和执行。
4.1.4 监督原则
培养考核实行监督原则,新员工、上级领导、人力行政中心等相关人员都有监督培养导师、培养部门、考核人员的权利和责任。
4.2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周期为六个月。考核的目的是确定新员工是否适合在公司继续发展,能否适应公司环境和文化,是否认可公司愿景和价值观;确认其工作技能是否达到公司的要求,是否有学习能力和培养潜力;通过对新员工全方位的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决定新员工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者是终止劳动关系。各考核人员需本着对集群负责、对新员工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认真地做好考核工作。
4.2.1 考核内容及标准
见《新员工试用期员工作考核表》
4.2.2 考核结果组成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得分=导师评分50%+转正答辩得分50%
4.2.3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等级分为:合格(80分以上)、待查看(60分-80分<不含>)、C、不合格(60< 不含>分以下),考核结果同时应用于集群相关奖项评选中。
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新员工,予以转正;
考核结果为待查看的新员工,待查看1个月,重新考核;
两次考核结果都不为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为不合格的新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导师及辅导员制度
集群对新员工实行导师与辅导员制度相结合的培养。
5.1 导师
导师必须为各部门精英骨干,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业务指导,具有管理意识,较强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能力为应届毕业生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
5.1.1 导师的激励
导师制一职关系到集群“造血”模式的成功与否,优先考虑集群的优秀员工担任导师。集群实行精神和报酬相结合的导师激励制度,每年评选优秀导师,同等条件下,导师可以优先晋级和加薪。
新员工导师指导的新员工工作表现突出、获得集团、集群表彰,导师将获得200元
的导师津贴和800元指导奖金;
新员工导师指导的新员工试用期内表现优秀,顺利完成转正,导师将获得200元的导师津贴和400元指导奖金;
新员工导师指导的新员工试用期内表现一般,未能转正,导师将获得200元的导师津贴;
新员工导师未能很好的给予新员工指导,将不能获得导师津贴;
5.1.3导师的资格
各部门推荐的导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能力突出,能很好的培育新员工的专业技能;
2.有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能流畅的和新员工沟通交流;
3.有耐心,能很好的回答新员工对专业知识细节的提问。
5.2 讲师激励
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软实力资源,激励公司各级员工参与公司的培训工作,规范公司内部讲师授课流程,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发挥内部讲师在培训体系中的中坚作用,金融集群将根据讲师的授课水平和课堂表现给予讲师相应金额的课酬。
5.2.2 讲师考核得分的组成
讲师授课考核得分=课程评审得分60%+学员评分40%
5.2.1 讲师考核的标准
见《课程评审表》、《讲师授课满意度调查表》
5.2.3 讲师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等级分为:A(95分以上)、B+(80分-95分<不含>)、B(60分-80分<不含>)、C(60分<不含>以下)
考核得分为A的讲师,将获得800元课酬;
考核得分为B+的讲师,将获得500元课酬;
考核得分为B的讲师,将获得300元课酬;
考核得分为C的讲师,将不能获得课酬;
5.3 辅导员
负责新员工的思想及生活指导,主动与新员工进行思想交流,解决其的思想和其他问题,并及时发觉新员工导入过程中的问题,且及时解决,辅导员一职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