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集团自来水公司供水营销中心抄实用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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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2017)

一、考核范围

集团公司供水营销中心抄表班组以岗定薪员工。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纪律、考勤制度、抄表准确率、水费回收率和投诉处理等方面。

2、考核方式:按月考核,即抄表期结束的次月对上月的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

1、工作职责:能按照抄表工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的为合格。

2、工作纪律:

( 1)抄表人员须按照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抄表、水费通知单、水费发票发送工作。

(2)抄表人员须按照公司“社会承诺服务”要求,及时联系和处理热线工单,反馈用户信息做好善后处理。

(3)抄表人员须按照供水营销中心岗位工作制度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抄表人员须履行好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考勤制度:月度出勤率达到全勤为合格。非全勤则按照《湖州市水务集团劳

动用工及工资管理制度》中第四章“考勤管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抄表准确率:指各类抽检、投诉反映的抄表读数方面的问题,月抄表错误一

只及以下的为合格。

5、水费回收率:指一个抄表周期内实收水费除以应收水费,经领导同意非抄表

员过错造成的水费不能及时回收的除外。

月度累计水费回收率达到95.00%(含)以上为优秀,92.00% (含) --95.00% 之间为良好, 90.00%(含) --92.00% 之间的为合格,低于90.00%为不合格。

年度累计水费回收率:达到 99.00%(含)以上为优秀, 98.40%(含) --99.00% 之

间为良好, 98.00% (含) --98.40% 之间的为合格,低于 98.00%的为不合格。

6、投诉处理:对来人来函、热线或向其他途径反映的与抄表有关的投诉,抄表

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妥善处理。

四、奖惩制度

1、全勤奖。月度全勤的,得全勤奖150 元/ 人。

2、违反劳动纪律及工作职责时,本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本办法实施,未做具体规定

的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月度抄表准确率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奖励100 元 / 月;不合格的,每抄错

一只扣 50 元,累计扣罚。

4、月度水费回收率考核。月度水费回收率优秀的奖励250 元/ 人,良好的奖励 150

元 / 人,合格的奖励100 元/ 人,不合格的扣罚100 元 / 人。年度水费回收率优秀的奖

励 500 元 / 人,良好的奖励300 元 / 人,合格的不设奖,不合格的扣罚300 元 / 人。

5、其他奖惩考核

( 1)应及时上报各类违章用水行为,挽回公司损失,每上报一次奖励10 元。自主追回水费的,以追回水费的5%一次性奖励,协助追回水费的,以追回水费的 2.5% 一次性奖励,最高不得超过10000 元。

经查实属于知情不报的,按损失水费的同等比例扣罚,并按《湖州市水务集团

员工奖惩制度》中工作失职条款进行处罚。

( 2)在尚无人报告前提下,发现用户结算水表前供水管网有漏水的,按30 元/ 处奖励。

(3)新小区接收后第一次抄表时发现水表倒装、两表装错等并及时上报调整的,

按30 元/ 只奖励(两表装错按一只计)。

(4)未妥善使用和保管掌上机,按破坏公物处罚。

(5)严格做到定期、定日抄表,在无特殊情况下,对同一块水表前后抄表间

隔不得超过(抄表周期 +2 天)范围,违者按 10 元 / 个水表处罚。

(6)因特殊情况不能抄见水表的必须如实记录,总抄见率应达 99.5%以上,每降低0.1%扣罚 50 元。

( 7)无特殊情况下,抄表应在每月 10 日前完成。延迟时间的按每日扣罚 50 元,延迟时间 5 天以内(含 5 天)的按每日扣罚 5 天以上每日扣罚 1000 元。3 天以内(含 3 天)100 元,延迟时间

( 8)因工作失职造成用户投诉的,发现一起扣罚 20 元。造成水费纠纷且在两个月内不能收取的,在其月工资中全额扣罚。年度累计被投诉大于 30 次的,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的规定处罚。

(9)水费通知单应在打印十天内送交用户,经查实逾期送达或不送的,每张扣

罚10 元。

(10)用水量异常(内漏、异常)应及时以录音电话或通知单形式通知用

户,并及时上报,避免引起用户投诉。

(11)远传集抄小区每年需两次手工抄表(上、下半年各一次),经查实未按规

定进行手工抄表的,按集抄小区水表总量,以10 元 / 个扣罚。

( 12)当月抄表数据进入系统后需在造成评估作废无法正常收费的,按20

1 个工作日内进行评估复核,未及时评估元 / 户扣罚。

(13)未按规定进行水费催缴,不张贴《停水通知单》、拍照、储存及拆表计划上报等任务的,每发现一次扣罚 100 元。

( 14)保底抄表量:入职满一年月平均抄表量不得低

于平均抄表量不得低于 6000 个。

5000 个,入职满两年月

(15)违反本办法规定被扣罚处理者,将视具体情况逐步减少抄表数量,直至低于保底抄表量的做辞退处理。

(16)其他符合奖罚条件的按《湖州市水务集团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五、考核从 2017 年 1 月起开始执行,原水务发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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