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文件
津辰统发…2010‟19号
关于开展2010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统计办,科技园区及有关单位:
2010年是新《统计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实施一周年,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迎接国家局、市局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根据天津市统计局2010年法制工作要点和天津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及我区2010年统计法制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从2010年5月初至11月底在全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检查的主要对象是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社会服务业以及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项目单位。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 1 -
(一)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
(二)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检查指标为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商品销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
(三)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原始记录、台账设置情况,统计资料档案管理情况,统计人员的稳定性等;
(四)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
三、检查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从5月至11月底,按照自查、抽查处理及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5月5日-6月10日)
各部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照相关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和系统内部的填报单位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自检自查率要达到100%,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尽快进行整改。
(二)抽查阶段(6月11日—9月30日)
1、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本次统计执法检查所列上述内容对所属单位进行抽查。
2、请各综合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迎接天津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重点抽查工作。
(三)处理及总结阶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对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 2 -
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暴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际效果,迎接好国家局、市局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纳入意识日程,积极支持并结合实际,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请各镇、街统计办,科技园区,教育局,卫生局、水利局在6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自查报告报送统计局法规科,基层自查表留各综合部门抽查时使用。各委、办、局在5月31日前将自查表报送统计局法规科。
附件:北辰区统计执法检查自查表
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
二○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统计执法检查通知
抄报:市统计局法规处、区法制办、治区办
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 2010年5月5日印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