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质押合同(个人理财产品受益权质押业务专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兴业银行质押合同
(个人理财产品受益权质押业务专用)
编号: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即债权人)(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兴业银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质押权利
甲方以本合同第十二条“质押权利凭证清单”所列之权利及卡号所有帐户权利设定质押。
甲方保证对质押权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甲方保证质押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大写)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等)。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质权的存续期间
质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债务清偿完毕后,质权才消灭。
第四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以质押权利对于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出质手续
质押权利凭证的移交与保管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质押的权利凭证移交乙方占有。
质权存续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权利凭证的义务。
第六条质押权利的处分
甲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权利:
(一)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的;
(二)如本协议项下质押的理财产品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转返还至质押卡号_______________,甲方授权乙方直接扣划该质押卡号资金用于清偿;
(三)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违约及处理
(一)质权存续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致使权利凭证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质权存续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的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对质押权利进行处分,或要求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权利凭证的返还
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乙方应及时将质押权利凭证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保管、提存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
(二);
(三);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质押权利清单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如下:
质押权利凭证清单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时生效: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
(二)质押权利凭证已交付乙方占管。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